第471章 有心做投资引荐

对于凭空多出来的对十几个案子进行实质性审判及部分预判这段工作,赵慕慈不得不投入更多人力在这上面。她也跟顾立泽商量过要不要对这一项未写进代理服务合同的额外服务收费,最终还是决定不主动提起。不过在跟公司负责IPO业务统筹工作的董事会秘书汪副总沟通时,她提到了这一点,并表明需要时间来处理这段工作。汪副总问明白中间的曲折,过了两日答复道:“我们跟会计团队还有券商那边都了解过了,确实没有更好的办法,所以还是要辛苦赵律师这边。时间上就按您建议的那样调整一下,另外这段额外工作的费用我们也会在总服务费用中酌情考虑的。”

这就很完美了。赵慕慈心想。这十几个案子虽然涉案金额较大,但法律关系却相对简单,对她来说也不算什么。加上有顾立泽从旁提供参考,很快也都搞定了,会计审计和券商那边也没有话了。Julia自那天露了面之后再没见人,取而代之的是另外的面孔,虽说也是来自智诚,赵慕慈却是不大认识。

IPO项目大致可以分为递表前的准备工作阶段和递表后的正式申请阶段。准备工作阶段,各中介机构便会如常开始各种尽调和准备工作,其中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几乎是同时进场为发行人公司工作的,分别以负责法律方面的尽调和财务会计方面的审计,对公司过往历史和发现现状从不同角度予以梳理厘清,并基于独立第三方的角度出具相应的尽职调查报告和审计报告。

券商投行的工作在律师尽调报告和会计审计报告的基础上展开。如果说律师和会计师是负责梳理事实盘点家产描画企业过往现状的,券商投行便是负责为企业梳妆打扮、经过改制、辅导等,将其包装成符合上市条件、可以进入资本市场的。由于各家都有各家的立场和利益,各家也都有各家的职业风险和行业监管,因而难免会在同一件事上产生分歧和不同意见。赵慕慈进出十几个IPO项目,深知这一点。所以对汤明禄的坚持和态度,她一开始觉得不快,但也按了下去没再追究,毕竟除了分歧,从发行人角度,也就是他们共同的雇主的角度来说,两家中介机构加上券商投行有着共同的目标,那就是帮助企业完成上市准备工作。所以他们之间免不了要合作共事,冤家宜解不宜结。

发行人公司会聘律师,券商投行也会聘律师。因为券商投行对于它所推荐的上市公司在招股书中所陈述的一切信息对证监会负责。企业自然是想上市的。有时候太想一件事了,那什么手段都使得出来。譬如该披露的不披露,光是这一点就够券商喝一壶了。所以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券商便也在自己的legal(法律)部门之外另行聘请专业律师团队,专门针对发行人及发行人律师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进行核查甚至发起挑战,以确保券商投行掌握到符合它们作业准则的信息和事实。可以说在IPO项目中,发行人律师和券商律师的绝大部分工作都是重合的,类似于基础作业团队和勘查复核团队,只不过各为其主,各护各的利益罢了。

第一次跟Julia处在这样目标一致但又有些对抗和较量的关系里,赵慕慈免不了有些不安,毕竟Julia一手带出了她,又比她有经验。所以她比以往更加如履薄冰,认真小心,希望能在绝大部分事情上跟Julia保持一致。但她也知道这只是自己一厢情愿的幻想。她已经不是跟在大老板后面唯命是从的人了。作为发行人律师的主办律师,她跟Julia的利益分歧点绝不可能再是以往在智诚时候的那些,譬如工作质量、仔细与否,是否有升迁空间等等,而是她背后的发行人公司和Julia背后的券商投行之间的利益分歧:投行希望尽可能完整、准确、真实的掌握发行人公司的状况资料,而发行人公司则希望借助律师和会计师的手,将自己苹果原相机里的容貌略施粉黛,妆成伪素颜的模样。至于能否识别的出,则要看券商投行及它的律师团队是直男还是火眼金睛塑料姐妹了。

Julia倒没有这么多的想法和纠结。毕竟身经百战了,券方律师发行人律师都做过。对于赵慕慈她不担心,毕竟她调教出来的人,活不会差。她也不担心日后跟她难免的针锋相对,这事儿她干了无数次了,只不过这次换了赵慕慈做发行人律师而已。她做券方律师,当然会代表券商投行利益展开工作,只不过也许……她不由得嘴角牵动了一下,许久未跟她打交道了,提问甚至挑战的时候风格温和一点,那便是她的善意了。

同样的,赵慕慈也只能选择对自己的客户忠实。然而出于职业操守和对Julia无意识的在意,她还是把握着分寸,让自己团队的工作都处在监管的红线以内,并且不时站在券商角度去审视自己的工作,倒像是提前进入了跟券商投行的交涉期一般。顾立泽早已将赵慕慈单独介绍给了发行人公司的董秘汪副总,之后自己便很少来这边,专心忙自己的事儿去了。汪副总也是通过了司法考试和第一阶段CPA考试的,算得上是圈内人,讲话好沟通,很快便明白赵慕慈很懂,也便放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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