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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部书说的是王春同小二搬在一处居住,二人每日畅饮,这且不提。单说陈三元自与小二分家以后,不觉光阴似箭,已长成七岁。孙兴夫妇他送这学堂攻九年之书,把五经四书俱读完了。
内容简介:富家子弟亮东方在新婚之夜,离奇的失踪。当再次醒来时候发现自己变成了婴儿,躺在自己老婆的肚子里。无助彷徨让亮东方惊恐不已,然一切的一切只是个开始。在妻子分娩之夜自己又来到了神界。可是眼中所见的一切完全的颠倒了自己的认知。神秘的人皇无处不在,高高在上的统治着曾今无所不能的神。人皇的诅咒,人皇的喧淫让曾今不可一世,叱诧风云的神乖乖的低下了高傲的头颅,甘心情愿的供人们驱使。是阴谋还是诡计,是梦幻还是现实?更新有保证,放心的看书。请多多指正和支持,有兴趣的请到书评区聊聊或到我的中心留言。欢迎你
十五岁,会易容,这样的身份,我可以接受。
可是,为什么每天要我易容成宫廷老嬷嬷的模样?
那些尔虞我诈,我已经在一旁看得拍手叫精彩了。
为什么还要让我知道一些更为心惊密……
律师是一个阴险的行当,身处其中,每个人都会变得居心叵测。什么叫律师?三个字:蒙、乖、装!在当事人面前,蒙!在法官面前,乖!在人民群众面前,装!做交易不能讲人情,讲人情不能做交易;宁可得罪亲爹,绝不得罪法官。混够年头,有足够案源,就可以当老板,否则要么当学徒,拿微薄薪水,要么当个体户,忍气吞声受老板剥削。律师以维护当事人权益为天职,其实自己的权益也没有保障。其实法官也挺可怜,专业跟律师一样,干活比律师还多,收入最多只有律师的十分之一。所以律师和法官是一对天生矛盾,谁也瞧不上谁,谁也离不开谁。这是个残酷的职业,一小撮坏人赚走了绝大多数的钱,剩下的人只能勒腰扎脖硬挨。坏事做绝,功成名就,只要尚有一丝天良,那就永无出头之日。所谓律师讼棍,实是人面豺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