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檀木桌上的青铜鹤嘴儿吐出袅袅香气,红烛摇曳的灯晕将大喜的窗幔映的绯色如雾,窗幔用最讲究的秋香锦织成,大块的金丝绣成鸳鸯戏水图,端的是富贵逼人。一边的小几上摆着花盘,莲子百合撒成富贵牡丹的模样。红烛高烧,洞房花烛。
女子垂头坐在床边,金红的盖头掩住头面,如玉的纤手紧紧握着同心结,轻轻开口:“汲蓝,现在是什么时辰了?”
身边水蓝色小衫的丫鬟笑着上前:“戌时,小姐莫急,世子该是很快便……
魔术的才能是一流,但体能的方面是废材?
召唤的使魔可以是成千上万,但自己是独守后方?
对此,只想说一句话。
“那都不是事!”
这是得到奇迹,亦对奇迹珍爱有加的少年的故事。
“只要有使魔(同伴),我便是无敌!”
(PS:已完本三本500万字以上长篇小说《少女大召唤》、《全方位幻想》、《直死无限》,更新有节操,各位书友可以放心食用。)
高文穿越了,但穿越的时候稍微出了点问题。
在某个异界大陆上空飘了十几万年之后,他觉得自己可能需要一具身体才算是成为一个完整的穿越者,但他并没想到自己好不容易成功之后竟然还需要带着这具身体从棺材里爬出来,并且面对两个吓蒙了的曾曾曾曾……曾孙女。
以及一个即将迎来纪元终结的世界。
来到蒸汽工业蓬勃发展的新世界,继承王国首都广场的三层公寓,带着别人的猫,听着耳边的呢喃之语,去见证这个诡秘而离奇的时代。
第六纪元的史诗即将开始,帷幕后,被选中者将要踏入传说。旧神、遗物、蒸汽、魔女、侦探、远古的奥秘、纪元的辉光......
“你要玩一把罗德牌吗?”
岁月铭刻光阴,银月照耀阴影。我为你谱写传说,你为我呢喃诗章。
(另有老书五百万字完本,一天两更从不断更。上午六点五十,下午五点五十,咸鱼出品信誉保障。)
浩瀚宇宙,无尽种族!恢弘战技,十决横空!
远古独姓,百强战榜!以我之名,脚踏星空!
2200年的一天,当人类第一次登上海王星,看到的是一柄战刀和一具站立的尸体!!!
已有完结老书《末日之无上王座》三百多万字,从未断更,人品保证!!
公元数十万年后,人类历经数以十万年的发展和智慧的结集,在这个科技极度发达的世界里,能源供应不足开始成为每个国家和民族的头等大事。各种能源的缺乏已经让各国发展速度变得缓慢,甚至开始停滞不前。
他出身市井,有着无人能比的机缘,却仍沦落为畜牲。他像野狗一样地生活,又像魔鬼一样地杀戳……当他第一步踏进江湖,便卷入了一场关系天下命运的阴谋,从此,他不由自主地顺着别人设计好的道路杀戳,逃亡……但他终以不屈的意志使自己不断地强大,更以无与伦比的武功征服江湖,而龙行天下,成为天下间的至强者!
灵魂转世,神乎其神。陌生世界,温情犹存。前途未卜,实力为尊。无尽天地,浩浩乾坤。漫漫飞仙路,少年踏歌行。冰火血与泪,爱恨情仇深。热血动阴阳,柔情转乾坤。携手捍天地,苍龙舞玄尘!
犯我炎黄者,虽远必诛!不是无人我来诛!我是龙腾侠,各位大侠们,汝何在?可愿与我一起杀向岛国,横扫美欧,脚踩印’尼,让九州之名,名副其实!
尼尔斯是瑞典南部一个穷苦农家的孩子,他调皮捣蛋,喜欢恶作剧,是让父母头疼、邻里讨厌的坏男孩。一天,他捉弄了一个小精灵,结果被施了魔法,变成了一个拇指大小的小人儿。没想到,这个厄运反而为他的生活展开了新篇章。他骑上家里的大白鹅,跟着雁群游历了瑞典各地,饱览了祖国的大好山河,见证了人类的伟大功绩,听到了许多美丽的传说,体验了动物们艰辛却精彩的生活。在旅行中,他改掉了自己的坏毛病,变得勇敢、善良、守信用。他于月夜悄悄地给被困住的母松鼠送来嗷嗷待哺的小幼崽;他不计个人安危帮助黑鼠守住了格莱明吉古堡;他夜以继日锯开动物园的笼子解救了被关住的老鹰戈尔戈;他一片赤诚,为放鹅姑娘奥萨和小马茨指点迷津……当他回到故乡的时候,他不仅变回人类的模样,更成了人们交口称赞的好孩子。
本书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的童话作品,荣获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享誉世界文坛。本书讲述了调皮的小男孩尼尔斯的奇遇,因得罪小狐仙而变成了一个能听懂动物语言的小人,骑着家鹅跟随大雁一路远行。奇幻的经历也是小尼尔斯逐渐成长的旅程,让他懂得了爱和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