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二十五章破城

    当维京人的大军,进入了伦敦城之后,他们就开始对城里的士兵进行着屠杀。

    当然,英格兰的士兵是非常顽强的,他们拼命抵抗的那些维京战士。

    老实说英格兰士兵的长弓手发射的速度很快,几乎不比维京人从东罗马帝国所购买的火枪手的威力差。

    可惜,长弓手的数量毕竟有限,而维京人火枪手要远比英格兰的长弓手的数量多的多。

    所以,尽管英格兰的军官和士兵们拼命抵抗,他们还是被维京人手里的火枪给撂倒了。

    我们在伦敦城的城墙没有被攻破之前,就躲藏在酒窖里。

    可是真正等到伦敦城的城墙被攻破之后,都藏在酒窖里就不再安全了。

    因为你如果继续在酒窖里躲藏,等到维京人找到了这里,你就会被他们所屠杀。

    因此,你必须从酒窖里出来,然后想办法逃出城外。

    他请菲利普在他的住所和他一起吃晚餐。他们边吃边谈各自的主教。温切斯特副院长显然对亨利主教深怀敬畏,对他俯首听命。菲利普自忖,当你的主教和亨利一样有钱有势时,跟他争论恐怕也是一无所获的。尽管如此,菲利普也不愿意被他的主教捏在手心里。

    他睡得很熟,直到午夜起来做早祷。

    走进温切斯特大教堂时,他才第一次感到什么叫敬服。

    菲利普注意到的第一件事是他没戴王冠,他上身穿紫色的紧身衣,下面是皮护腿,像是就要骑马出去。两条大猎犬宠臣似地蹲伏在他的脚边。他和他弟弟亨利主教很像,但斯蒂芬的五官要小巧些,使他更英俊,满头都是茶褐色的浓发,然而,他眼睛中同样露出睿智的目光。他向后靠在他的大椅子上――菲利普猜那就是御座――神情很松弛;两条腿伸在身前,两只臂肘靠在坐椅的扶手上。尽管他坐姿随便,但房间里自有一种紧张气氛。只有国王一人是放松的。

    两位主教和菲利普走进去的时候,一个身穿宽松衣服的大个子正要离去。他用亲切的态度和亨利主教打了个招呼,但没有理睬沃尔伦。菲利普想,他一定是个有权势的贵族。

    亨利主教走近国王,鞠着躬说:“早安,斯蒂芬。”

    副院长已经告诉了他,这里是世界上最大的教堂,他眼见之后,相信此话不虚。利普见过的不少村庄都可以包在里边。大教堂有两座高高的塔楼,一座在十字交叉点上,另一座在西端。中间那座塔楼三十年前就倒了,压在威廉・卢福斯的坟上,那是个不敬上帝的国王,首先就不该葬在教堂里;不过那座塔楼又重修了。菲利普就站在新修的塔楼下,吟唱着早祷词,他感到整座教堂的气氛中有一种无限的威严和力量。汤姆设计的大教堂比起来要小多了――如果当真能修建起来的话。此时他意识到他正走进最高层的圈子,他感到一阵紧张。他不过是一个生在威尔士山村的孩子,有幸当上了修士,今天他却要面奏国王,是什么给了他这种权力?

    但今天他安不下心了,主教和副院长的来访似乎煞了风景。在今天之前,城堡和住在里边的三个人始终令人神往,但这几个毫不神秘的人骑着征尘仆仆的马匹一来,就破坏了那种神效。犹如一场美梦被一阵吵闹所惊醒,再怎么努力,也无法入睡了。

    他有一阵子想揣摩出这几名不速之客来此的目的,但他探究不出。然而他有把握他们是在策划什么。有一个人大概可以分析出来:那就是他母亲。他决定今天先把阿莲娜放在一边,赶紧骑马回去把看到的情况报告母亲。

    第二天傍晚时,他们到达了温切斯特。他们从南城墙的国王城门进了城,径直前往大教堂的院子。他们在那儿分了手。沃尔伦到温切斯特主教的住所――与大教堂院子毗邻的一座独立的宫殿。菲利普去拜会修道院的副院长,并在修士寝室中求得一席之地。

    经过三天旅程之后,菲利普觉得平静、安宁的修道院犹如夏日的甘泉一样令人神清气爽。温切斯特的副院长是个鹤发童颜、待人和气的胖老头,他走进了大教堂。他觉得自己太卑琐,无法跪下去祈祷,于是便沿中殿走下去,从南门出去,多少净化了一下自己的灵魂。他穿过修道院,走进主教的宫殿。

    底层是个小教堂。菲利普走上台阶,进了大厅。门边有一小群仆人和年轻的教士,有的站在一旁,有的坐在靠墙的板凳上。在房间的尽头,沃尔伦和亨利主教坐在一张餐桌旁。一位管家拦住菲利普,说:“二位主教正在吃早餐,”似乎是不让菲利普过去见他们。

    “我要和他们一起坐到桌边,”菲利普说。

    “你最好等一等,”那位管家说。

    菲利普知道,那管家把他当做普通修士了。“我是王桥的副院长,”他说。

    那管家耸耸肩,退到了一旁。

    菲利普走近餐桌。亨利主教坐在上端,沃尔伦在他的右手。亨利个子不高,肩膀很宽,有一张好斗的面孔。他和沃尔伦年纪相仿,比菲利普大一两岁,不会超过三十。然而,与沃尔伦苍白的肤色和菲利普骨瘦如柴的身架相比,亨利有着美食家的那种红润的面孔和圆滚滚的四肢。他的目光警觉而聪慧,他面容的表情总是那么坚定。作为四兄弟中最小的一个,他大概注定要经过一生奋斗来获得一切。出乎菲利普意料的是,他看到亨利的脑袋是剃光的,这表明他曾在修道院宣过誓,而且至今还认为自己是修士。然而,他并没穿家纺的衣服;事实上,他穿的是用紫色丝绸做的最豪华的外衣。沃尔伦穿的是一件洁白的亚麻布衬衫,外面罩着他常穿的黑色外衣,菲利普意识到,他们俩都已穿戴整齐准备国王的接见。他们正在吃冷牛排,喝红葡萄酒。菲利普走了这一圈,肚子已经饿了,这时嘴里涌出了口水。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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