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蹄声络绎不绝,嘈杂声不绝于耳,宋家兵丁行进的队伍之中,陈子昂坐在颠簸的战车之上,正一手提着个酒坛,看着面前的一对鎏金大锤默默地发呆。
他最后还是选择了这件被他称之为擂鼓瓮金锤的兵器,就像宋谕远所说,这两把锤子直径都在半米以上,以自己的个子手提这两把巨锤,往身前一挡,身体肯定被遮挡的严严实实不留空隙,任来人百般技俩也无处施展,只能选择硬碰硬。
而硬碰硬,自己还会怕谁?如此有了这件兵器,在以后的战场上自己肯定所向披靡,战无不胜!
更重要的是陈子昂的诸天罗汉相身法进展缓慢,原因就在于体内那像上古凶兽般庞大的气血能放却不能收,而这对兵器却能有助于自己操控身体,如果自己能够举重若轻的挥舞着这对锤子的话,估计罗汉相身法也就小成了。
伸手拍掉酒坛上的泥封,一手上举仰头接入奔流而下的酒水,冰凉的酒水入喉之后却化作熊熊烈火,燃烧的陈子昂热血沸腾,恨不得当场提着锤子舞上几个回合。奈何这辆战车能够运下自己和锤子已经是勉强,如果自己还在乱动的话,肯定会立马散架!
“耿家寨的寨主是耿天赐,据闻他是前朝大将军耿元柱的后人,耿天赐擅长排兵布阵,手上的功夫也不差,尤其是一手燕子飞镖,镖镖夺命!”
“不过耿天赐已经老了,估计也舞不动兵器了,需要注意的反而是他的二子一女。”
“长子耿忠善,天生神力,手使一对重达数十斤的虎头铜锏,威猛无比,曾经一人打死了十几个流浪到此的悍匪!”
“二字耿忠勤,是耿天赐兵法的传人,耿家寨的兵丁都是他一手训练出来的,在耿家寨的威望仅次于其父,而且一手剑法耍的也不差。”
“耿三娘闺名秀英,据闻长得貌美如花,肌肤赛雪。不过她虽是女子,但也是弓马娴熟,武艺超群,不输她的两位兄长,还有个绰号叫做俏飞燕,想来应该耍的一手精妙的燕子镖。”
战车之前宋家的大郎五郎并骑缓行,宋谕远更详细的介绍着自己打听到的消息。
“我听说耿家寨在附近的名声并不差?”
宋启远缓缓挥动着马鞭,朝着宋谕远问道。
宋谕远点点头。
“没错!耿天赐性格豪爽,好仗义疏财,庄里佃户如有困难也能慷慨相助,遇到天灾人祸之时,也曾施粥放粮,救济一方。奈何和我们不是一路,当今乱世还想着屈居一方,世间哪有这样的事?”
说着宋谕远又摇摇头,耿天赐一把年纪了竟然还这么幼稚,乱世之中怎么能容得下一个身具兵法的地方豪强?
“三弟,你也听见了,耿家寨的人可不是什么坏人,千万别一下子给打死了,尤其是耿天赐和那什么勤的,会兵法可都是人才啊!”
宋启远掉转头来,朝着陈子昂大声叮嘱,他们此去的目的本是定于猛虎山上的匪帮,中途绕个大圈去找耿家寨的麻烦,就是为了他们家的练兵之法,可不能让陈子昂给坏了大事。
陈子昂默默地点了点头,心中暗道:正好趁此机会丈量下自己的控制力,看在手持擂鼓瓮金锤的情况下自己能不能收的住力。
耿家寨距离霍家庄不过百余里,一行人却走了足足三天的时间,这还是路途平坦,要是碰上崎岖的露面,行军速度肯定还会下降不知道多少。
这和自己印象中的解放军行军速度相差了十万八千里,难怪宋家这么迫切的希望找个会兵法的人,实在是手下无人啊!就连郡中已经收服的张将军,也是一位受父辈余阴而登高位之人,对军法那是十窍通了九窍,一窍不通!
烈日腾空,大地一片炽热,耿家寨前更是剑拔弩张,战况将起。
“来者可是宋家大郎,我耿家寨一直遵纪守法,不敢逾越半步,难道宋太守还是不肯放过我们吗?”
耿天赐立在墙头,一脸悲愤的朝着围在寨下的一众宋家兵丁大吼。
宋启远驱马上前,仰头回道:“耿老先生,岂不闻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就算我宋家放过你们,难道其他人会放过你们不成?老先生早晚要有决断,何不趁早归顺我宋家,他日功成,你耿家必是我们宋家的肱骨之臣。”
耿家寨不比霍家庄城固兵利,城墙都是用泥土垒成,高不过丈余,四下也没有护城河,寨门更是用些破破烂烂的木块拼凑而成,上面有些木块还十分新鲜,显然是不久前才用铆钉钉上的。
这样的防御措施,对于宋兵来说,几乎就是没遮衣衫的小姑娘,还不是任由自己这方蹂、躏。
“驾!驾!”
寨门突然被人从里面打开,二十多骑骑手纵马飞奔而来,在宋军百步之外一提马缰,十几匹马同时在‘希律律’的叫喊中前蹄蹬天,停了下来,整个过程无一人张口说话,显示出了良好的纪律性。
宋启远看到对面这些骑手整齐划一的动作,眼中精光闪烁,看来耿家身怀练兵之法的传闻不假,从这些训练精良的骑手就能窥得一二。
“宋家的人,废话少说!我乃耿忠善,可敢与我放马一战?”
耿家骑手当中一骑跨马跃出,朝着宋启远张口大吼。
耿忠善身高八尺有余,高鼻大口,满面胡须,一身宝蓝色的扎袖劲装,外罩一身纯白的跨马服,不足三十岁的他正值壮年,身躯雄壮看上去气势不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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