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雉奴勒住战马,打出一个缓行的手势,命令被一个挨一个地传下去,近三千人的骑队缓缓停下来,按照计划,前面不远处应该是一处事先设定好的补给点。
很快,视线中就出现了人影,走在前面的是机宜司在本地的探子,她只见过一面,可是跟在后面的人,让她的眼神一下子凝固了,整个人呆呆地坐在马上,呼吸急促、心潮起伏,情绪不受控制地波动。
刘禹在济南城呆了七天,等到老爷子的伤势确定无碍,又将注意事项一一加以叮嘱之后,就到了离开的时候。
因为他得到了一个消息,雉奴决定亲自作饵,将元人的骑军引到准备好的战场,并做为主要的打击力量,出现在第一线。
借助机宜司的探报,他预先到达了这个补给点,位于济南路与般阳路的交界之处,一个名叫“王村峪”的地方。
既然是峪,就表现处于大山之侧,此地属于岳阳山的东部,过了山谷,就是般阳路的境内,在探子指引下,赶来的三千骑军分别拿到了足够的补给,包括了吃食、马料、以及饮用水。
如括了中间的般阳路,是坚壁清野的主要地区,沿途没有任何人烟,土地荒芜、房屋废弃,连水井都给填埋了,如果离开了江流河道,根本无法在野外行军,雉奴选择的这条路,夹在大山和几条江河之间,既不显得偏僻,也不会让人难以前行,一步步地撩拨着敌人的神经。
就连刘禹这个半吊子军师,也不得不佩服她的选择,就像是在驴子的前头吊着一根胡萝卜,虽然看得到却总差上那么一点,心痒痒又无可奈何。
从一付五万分之一比例的地图上抬起头,刘禹立刻感到了一束炽热的目光,从那双清丽的大眼睛里,他看到了毫不掩饰的信任以及依赖,唯独没有情意。
这种感觉十分怪异,这里的人,大都知道两人是个什么关系,雉奴从来没有否认过,可两人单独相处时,更像是亲人,或许这样更加自然一些吧。
从内心说,刘禹也不希望这个小妮子,过早地为情所累,因为他更喜欢,看到那种没心没肺的样子,可惜呀,如今的世道,只会逼得人成长。
“你的礼物,我很喜欢。”雉奴说完这句话,面上莫名地有些发烫,好在刘禹并没有太过留意。
“那不过是个普通货色,滞空时间太短,应用起来还很不如意,等你们用熟了,会有更好的。”
刘禹知道她指的是什么,那几架无人_机,连民用都算不上,除了留空时间,操作距离、摄像头的精度都很低级,充其量只能说是玩具,不过可以培养他们的操作经验,为将来打下基础。
当然了,送给她的初衷,也只是一个新奇的玩具而已,倒是没想到,实际应用起来,还是有不小的作用的,毕竟比起探子的描述,实时的画面,更具有可信度,精度差上一点还真不是什么大问题,又不是什么面部识别。
很快,队伍就补充完毕,顺便歇息了一下,身后的鞑子骑军,一路上都在探子的眼线中,离着她们始终有大概半日的路程,要不是为了引诱他们,这样的距离不算近,有什么意外也能来得及做出反应。
毕竟,鞑子的大队不可能始终保持一个高速,也得给他们一点缓冲的时间,没过多久,队伍又重新开始上路,刘禹同她并排骑在了一块儿,有几个月没骑过马了,他有一种又新奇,又特别的体验。“你是如何肯定,鞑子会追着你一直不放的?”刘禹的眼力在穿越之后渐渐在成长,看得出身后的那支骑军,经过了一番锤炼,里头肯定有女孩的心血。
“在龙山镇,我带人歼灭了鞑子的一支百人队,放了一个回去报信,他们知道带头是个女将,还不像疯了似的贴上来?”
简单有效,正是雉奴的风格,刘禹点点头:“太险了,不值得。”
“我省得,不会冒险行事。”在他面前,雉奴一向言听计从,同样的一句话说出来,总会有不同的反应。
“你选定的战场在何处?”刘禹知道她有分寸,也不再多劝。
“临淄县城以西,肘水、渑水、小清河之间,那里看似无险可守,鞑子必然会上勾,齐宝柱和其他的步卒已经提前赶过去了,我在这里吊着他们,等后方的民壮到位,便是决战之时。”
听她一提到这个地方,刘禹马上有了印象,此地在益都城的附近,地势比较平缓,是骑兵比较喜欢的战场,可是各处水网密布,大小河流数十条,将这一带分割成一条条的网格状,在数千年前的春秋时代,就是齐国的发源地。
雉奴的计划很简单,让鞑子以为她们会退往益都城,等到了那一片地界,也绝不会想得到,会有超过二十万人在等着他们。
三条河流加上二十万人,就是她设下的包围圈,为了能让计划顺利实施,她必须带着鞑子骑军绕弯子,给齐宝柱等人留下足够的时间。
得到详细的计划,刘禹马上离开了她的队伍,他留下来也没有用,还不如提前过去,后世那带已经不是鲁省的经济发达地区,就连密集的水网,也因为时代的变迁而无影无踪,临淄县城,这个古老的历史名城,已经几乎消失殆尽,成为了一座省级博物馆。
异时空的临淄县城是益都城的门户,淄水由南向北汇入莱州湾,城里的百姓早已经撤往了后方,原本空无一人的县城,突然被东西两路同时到达的人流挤满了。
从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