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2章 热血沸腾

  就算真的不行,难道不应该为了亲人,为了家乡、国家奋斗拼搏一下吗?

  大秦最尊贵的王爷都愿意留下来守护他们,他们却一个个推卸责任,这还是人吗?

  看看,连小孩子都瞧不起他们了。

  看到众人羞愧的表情,颜芷枫心底暗松口气,总算还有救。

  她语气一改,激昂道:“煜王是大秦的战神,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所以只有手下有人,才能成为战无不胜的神。而他有的是办法让各位成为有用的力量。煜王如此相信你们,你们却不相信自己?你们是在质疑煜王的眼光?”

  “不,我们没有!我们相信煜王!”

  人群里不知谁喊了一句,有人立刻响应,越来越多的人跟着喊。

  “我们相信煜王!”

  “我们相信煜王!”

  声音越来越整齐,越来越大,声势之浩大,犹如海浪。

  颜芷枫看到大家终于齐心了,眼里浮出淡淡的笑意。

  她示意大家停下,用更大的声音喊道:“你们想不想与煜王并肩作战?成了煜王手下的一个兵,成为战神的兵?”

  “想!”

  众人被颜芷枫的话蛊惑,脑海中晃过以后的日子里可以逢人便说:“咱曾经也是和煜王一起打过仗的!”

  光是那样想想,就叫人热血沸腾。

  “好,现在你们的机会来了。”颜芷枫见众人被彻底激发出了斗志,满意地笑道,“下面,你们就听秦将军的命令吧。”biqubao.com

  颜芷枫侧身看向秦琰煜,嘴角轻勾:“接下来看你了。”

  “谢谢。”秦琰煜深深地看了她一眼。

  她又让自己意外了一次。

  “废话就不要说了。”颜芷枫云淡风轻地回了一句。

  闻言秦琰煜轻笑出声,她还是一如既往的直白,却直白得可爱。

  如果不是场合不对,秦琰煜真想抱住她亲吻她。

  他转头看向城楼下的百姓们,原本的垂头丧气没有了,绝望恐惧没有了,此时一个个如同被打了鸡血了一样,情绪高涨,眼睛发亮。

  打仗,首先靠的是士气。

  而现在,这些老百姓的士气都被带动起来了。

  而这些都是她的功劳。

  他要打一场漂亮的胜仗,才不辜负她的努力!

  ……

  报……

  一个骑兵从前方骑着马飞奔而来。

  很快直通大军,到了秦景轩面前。

  “报告轩王,蜀军突然向青云城发动进攻。”

  “这么快?”

  秦景轩身边有将领惊讶道。

  “短短不到十日功夫,蜀军便攻占了通州,现在才发向青云城发动攻击,已经算慢了。”

  “那我们还等什么?王爷,赶紧赶路吧,去晚了,青云城可就沦陷了。”

  秦景轩望着还跪在地上的骑兵:“还有何事?”

  “青云城里好像出了状况,似乎没有守城士兵把守。”

  “什么?没有守城士兵?那些士兵都去哪里了?不会是逃了吧?”

  “全都逃了?不可能吧!不要命了,逃兵可是要重罚流放的!”

  “行了,都闭嘴!”

  秦景轩冷喝一声,踢了踢马腹,驱马前行。

  “都别废话,抓紧时间赶往青云。”

  没走几里路,便又碰上探子。

  探子报,蜀军细作在青云城中投毒,青云城的将士都中了毒,无法迎战。

  这下子那些将士都惊吓到了。

  没有将士,还怎么守城?

  难道指望着一些手无寸铁的老百姓吗?

  秦景轩眉头紧锁,秦琰煜呢?难道已经离开青云城了?

  若是秦琰煜在,应该不至于让蜀军投毒成功吧。

  之前秦景轩想着若是秦琰煜在,自己就不用急着去,等青云城快被攻破的时候再出现,不仅能大大折扣秦琰煜的面子,让对方欠自己人情,而且还能取缔秦琰煜在百姓心目中的地方。

  可现在秦琰煜很有可能不在,自己这个打算也就没必要了。

  到时候只要在民间散布些消息,告诉那些草民,大军压境之时,他们心目中的战神弃他们而逃。而自己及时赶到,力挽狂澜,抵御敌军侵略,保住了一城的百姓,定能在他们心中树立一个高大的形象。

  心念电转间,秦景轩已经想好了自己如何能得到多少好处。

  俊美的容颜一整,举起右手,严肃道:“所有人听令,骑兵先行,以最快的速度赶往青云城援救!步兵紧跟上!”

  “是!”

  众兵马呼啸而过。

  两万骑兵跑在最前头,不用与大部队齐进,他们的速度快了一倍不止。

  ……

  军临城下。

  而站在城楼上的,则是没有打过仗的老百姓。

  好在这个世界尚武,寻常老百姓很多也会习武健身,体力身手并不算差。

  此时,上百名孔武有力的壮士站在城楼上,各司其职。

  望着前方密密麻麻的敌军,有些人忍不住腿软。

  然而当他们扭头看一眼煜王,所有的胆怯没了。

  热血男儿。

  天底下有几个男人没有英雄情怀?

  眼下,他们终于可以当一回英雄,而且还是跟着大秦最厉害的战神并肩作战,便是死也死得值了!

  秦琰煜一声令下,站在最前排的壮士拉弓射箭。

  底下蜀军用大盾牌抵挡。

  卓青豫在后方,他以为没了兵,秦琰煜纵然有三头六臂,也不可能阻挡二十万大军的步伐。

  然而,行军的止步令他感觉到了诧异。

  “怎么回事?谁在守城?”

  他的询问传达下去,很快有士兵将消息传过来。

  “好像是青云城的百姓。”

  卓青豫先是一愣,然后嘲讽地勾起唇:“不愧是煜王,没有士兵,就拿一群普通人来充数,只是一群从没有打过仗的人,能挡得了本王的二十万精兵吗?”

  秦琰煜,你未免太小瞧本王了!

  卓青豫不将秦琰煜的那些虾兵蟹将放在眼里,那些因为满腔激情而登上城楼的普通百姓也不敢相信他们一定能够成功守住城。

  此时真真是死马当活马医了,听说通州死了无数人。与其等敌军攻破城门杀掉他们,不如拼一把,死得轰轰烈烈一些。

  因着这个想法,很多人虽然怕,却没有退却。

  而他们对打仗一窍不通,秦琰煜说什么,他们就做什么,守城看上去井然有序,一波波攻击,挡住敌军前进的步伐。

三月,初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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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请下载爱阅小说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网站即将关闭,下载爱阅app免费看最新内容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下载爱阅小说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无广告免费。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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