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脸都忧愁绿了

  “正巧,这里离听风楼不远,那里的菜味道极好,而且环境也不错。”赫连霄对秦都各条街巷都极为熟悉,哪里有好东西,他都会去亲自体验,说起这些,如数家珍。

  乐乐暗道,听风楼不是我们家的酒楼吗?

  他大眼睛灵活地转了一圈,嘿嘿一笑,去自家酒楼好,给娘亲带点生意。

  “那就去听风楼,我要吃店里最贵最好吃的菜!”乐乐握着拳头大声说。

  “哈哈哈,有志气!我支持你!”赫连霄闻言抚掌大笑。

  听风楼是全秦都最贵的酒楼,内部环境优雅,菜式新颖美味,是秦都里达官贵人最喜欢去的地方之一。

  那里随便一道菜,都够普通老百姓一家老小吃上一年。

  但即便如此,听风楼的生意依然日日火爆。

  赫连霄家里有钱,可他被他爹管得紧,每月能拿到的月例有限,加上他那点微薄的俸禄,想要天天到听风楼是不可能的。

  今天在场的几个男人都比他有钱,无论怎么算,都轮不到他来付钱,他早打算吃饭的时候要尽可能地挑好点贵的。

  结果乐乐这个小家伙替他把心里话说出来了。

  真是臭味相投,哦错了,是志趣相投!

  等以后和大美人成亲后,他想他和乐乐一定会相处得很愉悦。

  赫连霄幻想着美好的画面,笑容更深了些,桃花眼里潋滟生辉,顾盼之间,风流尽显。

  一行人朝听风楼出发。

  不过片刻,他们走半条街,绕个弯,便看到伫立在十字路口的听风楼。

  位于最繁华地段的听风楼,此刻已是宾客迎门,热闹不已。

  四个大人两个小孩进了听风楼内,要了一个雅间。

  “今天居然有雅间?真是幸运!”赫连霄感叹。平时雅间都被定了,而且即便是抬出身份,听风楼也不会给开后门。

  这其实也是达官贵人们喜欢这里的原因之一,每一个客人在这里都能享受到一样的待遇。当然,前提是得有钱。连钱都没有,别来了。

  听风楼遍布天下四国,乐乐去过其他地方的听风楼,却没来过秦都的听风楼。

  每家听风楼各有不同,同时之间又有一些共通。

  乐乐对酒楼的环境没有兴趣,拉着秦琰煜快步往上跑,蹬蹬蹬把木质的楼梯踩得啪啪响。

  一进雅间,乐乐便迫不及待地仰头看着秦琰煜:“煜叔叔,快揭下来我看看!”

  “小东西,你这么急做什么?他就在这里,你还怕他跑了不成?”赫连霄摇着金光灿灿的宝扇掀开帘子踱步而入。

  乐乐朝他呲牙:“反正不看你。”

  这是嫌弃呢还是嫌弃呢!

  赫连霄故作生气地瞪他一眼。

  乐乐才不怕他,直接无视他,目光重新落在秦琰煜脸上,期待地瞅着,大眼睛里倒映着对方平凡的脸。

  秦琰煜却没有立刻揭开面具,而是慢悠悠地问:“如果我长得不好看,你以后不理我了?”

  “当然不会!”乐乐睁大了黑亮的眼睛,一本正经地问,“我是以貌取人的肤浅之人吗?”

  噗嗤!

  赫连霄喷笑出声。

  乐乐斜他一眼,有什么好笑的。

  秦琰煜勾了勾唇:“我给你看,你给不给我看?”

  “啊?”乐乐迷茫地眨眼。

  “你这张脸也是假的,我给你看真容,公平起见,你是不是也该让我看看你的样子?”秦琰煜俯身,小声问他。

  乐乐反应过来,一连后退好几步,惊恐地指着他:“你你你……你怎么知道?”

  完了完了!

  娘亲特意叮嘱他不许告诉别人他易了容,娘亲可是很少那么严肃地重复地要求自己。

  可是煜叔叔居然知道!

  煜叔叔为什么会知道?

  娘亲不会以为是他说的吧?

  乐乐想到这件事被娘亲知道,自己很可能没有糖吃,没有饭吃,没有肉吃,脸都忧愁绿了。

  “好啊,原来你这张小脸是假的,那么在意你煜叔叔的样貌,是不是因为自己长得太对不起大众?”赫连霄一把将退到自己面前的小东西搂进怀里,用手掐了掐他白嫩柔软的脸。真是没瞧出来,这水嫩嫩的小脸,竟然裹着一层皮。

  “你才丑!你全家都丑!”乐乐艰难地从赫连霄的“魔爪”挣脱出来,狠狠在他鞋面上踩了一脚,然后兔子似的一溜烟跑到一丈外。

  赫连霄指着自己的鼻子,气乐了:“本公子长得风流俊逸,全秦都多少姑娘拜倒在本公子的锦袍下,你个不懂欣赏的小不点!”

  被他这么一打岔,乐乐被人发现秘密的担忧倒是减少许多。

  既来之则安之。

  又不是他告诉煜叔叔的,娘亲可不能怪他。

  不过娘亲说过,一定不能在其他人面前摘下自己的面具,自己不摘面具,煜叔叔也不摘,那怎么知道煜叔叔长什么样了哩!

  乐乐咬着小指头在旁边冥思苦想,眼珠子咕噜咕噜转,时不时悄悄瞅秦琰煜一眼。

  几个大人瞧着他机灵的小模样,只觉得可爱。

  “过来坐,你不想给我看,不逼你。”秦琰煜见小家伙在那里纠结半天也没个结果,出声让他过来。

  灵儿乖巧地坐在一边看着乐乐。

  一屋子人都坐好了,就等他一个呢。

  “小二呢!点菜!”

  赫连霄敲着桌子喊。

  须臾,一个穿着白色短衫的小二掀开帘子进来。

  “各位爷,想吃什么?”

  “把你们这里最贵最好的菜都端上来!”赫连霄很豪气地说,可以尽情点菜,不用担心银子不够的感觉不是一般的爽。

  “好嘞!不知道几位想要喝点什么酒呢?”

  “七星彩!”又是赫连霄说。

  点完菜,赫连霄朝乐乐招手:“过来哟,不然等一会儿菜上桌了,被我们吃光你可就没的吃了。”

  邪魅的桃花眼里闪着恶趣味,时不时就要逗乐乐一下。biqubao.com

  一提到吃,乐乐立刻忘乎所以,跑到桌边,麻溜地爬到圆凳上。

  他人小,坐在凳子上,下巴还不到餐桌。

  赫连霄毫不客气嘲笑出声:“叫你小东西真没叫错。”

  乐乐恼怒地瞪了他一眼,随即眼珠子一转,跳下凳子,跑到赫连霄跟前,双手张开:“抱!”

三月,初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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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请下载爱阅小说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网站即将关闭,下载爱阅app免费看最新内容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下载爱阅小说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无广告免费。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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