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4章 做梦

  对于他而言,修炼就是休息,而学习阵法那些则是为了充实自己,为以后去天云大陆做准备。

  古霄这些长辈从他出生就陪在他身边,再清楚不过他以前的样子,对他一夕之间变成这样,无不心疼。

  大家都希望他依旧像小时候一样开开心心的,可似乎这个愿望只有找到颜芷枫或者秦琰煜以后才能实现了。

  建在洛家遗址的这座城名为枫城,枫城里有一座大宅子,名为秦颜府。

  取颜芷枫与秦琰煜的姓来命名。

  秦颜府的厨房里,此时正往外飘着一股诱惑人的香味,随风飘到秦颜府的每一个角落。

  正在忙碌的人们,不由自主地停下手里活儿,闭着眼睛享受地闻着空气里的香气,感叹道:“又是晴儿姑娘在烧菜了吧?晴儿姑娘的厨艺真是越来越精湛了,光是闻着这气味,我觉得我的灵魂都饱了。”

  享受的同时,却也是一种折磨。

  闻得到吃不到,肚子里唱空城计,可不就苦了他们。

  然而比他们更苦的却是住在秦颜府四周的人。

  秦颜府里的人偶尔能从晴儿那里蹭点吃的,住在外面的人可没那么幸运,从来都只能闻着味儿,没有口福去尝尝。

  晴儿把自己精心做了一上午的菜放到了食笼里,盖好盖子,提着离开了厨房。

  “晴儿姑娘,菜做好啦?”在厨房外面院子扫地的大爷笑眯眯地问,一口牙掉得没剩几颗,浑浊的眼睛滴溜溜地转着,直往晴儿手里提着的食笼上瞟。biqubao.com

  “嗯。”晴儿应了一声,快步往外面走。

  路上陆陆续续遇到打招呼的。

  “晴儿姑娘又给小少主准备吃食了?”

  “嘶,我闻着这食物可真香,晴儿姑娘你的厨艺又精进了吧?”

  每次晴儿提着食笼出来,总会有许多人闻香而来,就算没得吃,凑近了多闻几口也好啊。

  晴儿含笑和大家依依点头问好,往后山走去。

  秦颜府很大,晴儿专门在离后山很近的地方开辟了一间小厨房。

  因为乐乐一般都在后山习武,如果厨房离后山太远的话,再美味的食物经过长远的路途后,其美味也会大打折扣。

  后山是一片桃花林。

  桃花盛开,繁华似锦。

  晴儿找到乐乐的时候,他正在练剑。

  这套剑术是当初秦琰煜教给他的,现在他已经能够使得很好。

  那剑是一把难得一见的宝剑,剑身极薄,通体透亮,散发着冰寒的气息。

  乐乐握着剑,在桃花林中挥舞,剑走如游龙,他小小的纤瘦身姿亦翩若惊鸿。

  剑光莹白,仿若阳光下的冬雪。

  飞舞间,桃花纷飞,美轮美奂。

  晴儿不由看得痴了。

  轰隆隆!

  以他为圆心,周身十几棵桃树纷纷被劈成了无数截,凌乱地洒了一地。

  晴儿被巨大的动静惊醒了过来。

  她招呼道:“乐乐,时间不早了,我给你做了午饭,过来吃饭吧。”

  乐乐收剑,站定,身板高瘦,犹如一棵挺拔的小白杨。

  他向晴儿走来,淡淡地唤了一声:“晴儿姐姐。”

  晴儿应了一声,将食笼放到石桌上,把盖子打开,顿时一股浓郁的香气争先恐后地蹿了出来。

  晴儿将里面的食物一一拿出来摆放在桌上。

  三菜一汤。

  分别是开水白菜,镶豆芽和茄鲞以及一道白玉黄金汤。

  看上去极为朴素的几道菜,连肉都没几片,但就这几道菜,就花了晴儿好几个时辰,从昨天便开始准备了。

  先说那开水白菜,需将老母鸡、老母鸭、排骨、干贝等鲜货分别入沸水锅中,除清血水和杂质捞出再洗净,一起放入汤锅内,加入足量清水、姜、葱、料酒等,以小火保持微开不沸,慢慢熬出鲜味,然后将净鸡脯肉打成茸,用凉的鲜汤把肉茸搅成豆浆状,吸附汤中的杂质,近一刻钟后将杂质凝结而成的物体捞起来。如此反复两三次,直至将汤“清”得与开水一样清澈。大白菜也需要精心挑选,处理后放入精心熬煮的“清”汤内。看似简单,实则工序复杂,一般人都没法完成。而这样烹饪出来的白菜,色、香、味俱全,最绝的是一个“鲜”字。

  镶豆芽和茄鲞也不简单,都是内有乾坤,只有品尝之后,才能真正明白何为珍馐。

  这几道菜放到任何一家名扬天下的酒楼里,也担得起招牌菜的名头。

  乐乐安静地坐下,淡淡看着这些菜,并没有流露出太多的表情。

  一方面晴儿每天都变着花样给他做好吃的,他已经习以为常;另外一方面,他现在的心思不在吃上,吃什么对他而言不重要,食物于他来讲,只是填饱肚子的作用。

  晴儿把粒粒饱满的一碗香喷喷的米饭放到他面前。

  乐乐道了声谢,一手托着碗,一手拿筷子,慢条斯理地吃起来。

  年纪虽小,却透着一股令人移不开眼的贵雅之气。

  晴儿却在心底叹了口气。

  三年前,乐乐和古前辈来先行离开神风谷,前来追寻小姐,等她再见到乐乐,他就变成了这样。

  她多么怀念以前那个一提到吃的就特别精神的小乐乐。

  明明那么爱吃爱笑的一个孩子,现在却变成了这样……

  别人家的孩子像乐乐这个年纪,都不知道愁是啥滋味呢,每天嬉笑玩乐,哪里像乐乐,天天把自己逼得那么紧,完全没有同龄人该有的活泼。

  越是想,晴儿的心里替怜惜他,忍不住鼻子泛酸,别过身去,偷偷抬手抹眼泪。

  小姐和煜王爷你们到底在哪里啊?如果活着的话,为什么还不回来呢?

  ……

  颜芷枫做了一个梦,梦里看到了乐乐。

  他已经长大了,变成了少年版的秦琰煜,不再像小时候胖乎乎的可爱,而是高挑的俊秀。

  乐乐板着脸,像极了他爹,睁着一双桃花眼,冷冷地质问她:“你去哪里了?为什么一直不回来?”

  “不,我想回去,只是我暂时回不去……”颜芷枫伸出手想要抱一抱儿子,儿子却冷着脸扭头跑了。

三月,初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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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请下载爱阅小说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网站即将关闭,下载爱阅app免费看最新内容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下载爱阅小说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无广告免费。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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