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小鸡炖蘑菇

  做粉条的原材料其实很多,而李远的爸爸一直都很喜欢吃,所以李远这才对粉条了解的比较清楚。

  而红薯粉的味道最好也不是人云亦云,反而是经过时间验证得出来的结论。

  在这些粉丝之中,红薯淀粉的吸水性是其中最强,也是煮熟后和之前的体积差距最大的。

  自然,这对红薯粉来说也有一个缺点,就是一旦煮熟的纯红薯粉条没有及时吃光,别说放一晚上,就算是放一个小时,碗里的汤汁也都被被粉条吸收不见。

  不过好在纯红薯粉条都比较耐煮,而且很不容易被折断,所以口感也是最好的。

  只不过这样的粉条一般做之前都是要用水泡后才开始煮,这样不仅熟得快,也能够让粉条的韧性更好。

  而泡发的方式也可以用在鉴别红薯粉条真假上,因为真的红薯粉基本上用开水泡十分钟左右就已经泡开了,泡开的粉条手感很滑,而且富有弹性。

  假的红薯粉条的要求就没有那么高了,只要用冷水就能泡开,不过泡出的粉条手感很硬,还没有一点的弹性。

  想当初自己就曾经吃过假的红薯粉条,做好之后,那红薯粉基本上已经碎成一团了。

  自那之后,李远便再也没有去过卖红薯粉条的那个铺子……

  直播间。

  “感谢主播的细心教导。”

  “知道了,今天又学会了一招!”

  “看我明天如此去市场上征战粉条去!”

  “哈哈,楼上你被揍了可别来找李家大小子的麻烦啊!”

  “楼上的兄弟明天就知道医院的wifi好不好了……”

  “上次主播铁锅炖鱼的时候放的也是这种红薯宽粉吧?”

  李远点了点头,笑着说道:“嗯,没错。”

  “在我们东北,粉条可以说是家家常备的一种食物,因为东北人大部分都比较喜欢做炖菜,尤其是这种土锅柴火烧出来的炖菜,味道更是一绝。”

  “所以平时大家就喜欢在炖菜里面加点粉条,像是排骨炖粉条,猪肉炖粉条,酸菜炖粉条……”

  “总之,基本上汤汁多的菜都能扔进去点粉条吃,因为粉条吸收了菜的汤汁,味道可以说比肉还要好吃。”

  直播间。

  “东北都炖菜里的粉条确实是一绝!”

  “被主播这么一说还真是,好像东北不少炖菜里面都会放点粉条。”

  “而且还是宽粉!”

  “屏幕前的我不由得吞了一口口水。”m.biqubao.com

  “我最喜欢吃粉条了!好想去尝尝东北菜的味道!”

  “不过……不得不承认,这东北菜的菜量,也是一绝。”

  “哈哈,楼上的话没有毛病!”

  “在我们东北,菜多那可是意味着对客人的尊重!”

  “就是,抠抠搜搜的干啥,大口造就完事了!”

  过了十来分钟的时间,厨房内已经满是香气。

  而此时,李远的三娘已经从屋内里走出,开始忙碌着来回上菜上碗筷子了。

  李远掀开锅盖,瞬间那浓郁的香气便充斥着整个房间,一旁忙碌的三娘都忍不住停下了脚步,看了一眼锅内的菜肴。

  三娘:“好香!”

  “这话卖相也不赖,小远,你这厨艺看样子不错啊!可比我做的味道香多了!”

  李远笑道:“其实我也是第一次做小鸡炖蘑菇,还不知道味道怎么样呢。”

  三娘:“别谦虚了,你老爷可是说过,你做菜的味道,都赶上大厨了!”

  说话的功夫,李远已经将锅内的菜盛出。

  不过因为菜的份量太大,只能先将菜先盛到小盘中,随后将剩下的菜继续放在锅中闷炖。

  将一旁的葱花和香菜抓起来一些,撒到了鸡肉中。

  金黄色的鸡肉块,再加上红彤彤的粉条,还有那黑色的榛蘑,看着便只觉得让人抑制不住的流口水。

  “上菜了!”

  随着一声招呼,最后一道鸡肉炖粉条,便被端上了桌子。

  炕上一桌,是女人和孩子。

  地上一桌,是喝酒的男人。

  李远坐在木质的板凳上,圆桌子上此时已经坐满了人,二两的小酒盅,配着那诱人的菜肴,那叫一个痛快。

  而李远所作的小鸡炖蘑菇,自然也从一上桌就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

  “这小鸡炖蘑菇,味道也太好了!”

  “小远,你这手艺可真是不错!我吃过这么多次的小鸡炖蘑菇,就你做的味道最正宗!”

  “嗯嗯,好吃!”

  一旁,三娘也一边吃一边点头夸赞。

  “是啊,你做菜的时候我也看了,步骤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啊,怎么你做的味道就这么好呢?”

  三娘一边吃,一边不由得脸色有些疑惑的问道。

  鸡肉味道浓郁,蘑菇味道醇香,还有那粉条,嚼劲正好,吸取了鸡汤的味道,可谓更是绝配!

  几乎此刻所有人吃到这鸡肉之后,都不由得默默的点头发出一阵感叹。

  这小鸡炖蘑菇……实在是太好吃了!

  直播间。

  “哎,做了一上午的农活,终于有时间过来看李家大小子直播了。”

  “主播也太能干了,这都一上午了,还在干活呢?”

  “刚刚吃完炒虫,这味道……那叫一个香!”

  “吃炒虫?!为什么要吃虫子啊!”

  “惊蛰吃炒虫啊,这是习俗,你们那边都没有吗?”

  “今天惊蛰了吗?”

  “什么习俗?我怎么不知道惊蛰的吃炒虫的习俗?”

  此时,李远正拿着铁锹整理着院子。

  天气渐暖,冰雪出融,路上也变得泥泞许多。

  刚刚从墙角的位置找出了几块石板铺在了院子的小路上,以免出入的时候弄脏鞋子和衣服。

  又将墙角阴面的积雪用铁锹铲出到阳面的位置,这样也能让积雪化的更快一些。

  顺便李远又用单轮车推了一些碎石子放在门口的马路的坑洼位置上,省的在门口走过的人和车子弄脏。

  做完这一切,李远这才放些铁锹休息一会。

  打开直播设备,李远便看见了直播间研究吃炒虫的习俗。

  李远:“炒虫?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位朋友应该是广西一带的吧?”

  李远在读大学的时候,寝室中有一个同学就是广西人,和李远的关系不过,当时李远和这位室友聊天的时候偶然听说过炒虫。

三月,初春。

看最新章节内容下载爱阅小说app,最新章节内容已在爱阅小说app,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请下载爱阅小说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网站即将关闭,下载爱阅app免费看最新内容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下载爱阅小说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无广告免费。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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