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黄胡子与两个黑衣侍者的瞳孔,都慢慢地放大后,杨逍才意兴阑珊的耸耸肩,端着酒杯重新坐在拐角处,浅浅的尝了一口。
他的学习能力相当强悍,只要是他感兴趣的,只要看一眼就能记住,就像这个耸肩的动作。
他在眨眼间杀死三个人后,左手端着的酒杯里,却连一滴酒水都没洒出来,这证明了他连十分之一的本事,都没使出来。
三个人生命的结束,仿佛《我心永恒》的旋律,一秒钟的停顿,并不影响整首曲子的流畅性。
这首曲子的时间,长约四分钟左右。
一曲终了,有热烈切又含蓄的掌声,从上面传来。
杨逍也喝完了一杯酒,轻轻鼓掌。
对于精通韵律的他来说,当然能分辨出这首曲子是相当经典,代入感特别的强烈,很容易就让人想到某段曾经刻骨铭心的爱情。
杨逍没有爱情。
可他的心,为什么也随着这首曲子的余音,有了明显的悸动?
他想到了在澳门沙滩上时,当时身为弱女子的她,假装受到了惊吓,扑倒在了李南方身上后,那种差点把她送到阴世界的悸动——那,是不是爱情?
“不是的,绝不是爱情,那只是我身体上的需要。如果那就是爱情,为何我现在还想一刀剁下他的脑袋,来祭奠轩辕神像?”
自嘲的笑了下,杨逍又从托盘内端起一杯酒,慢慢地摇晃着。
刚开始喝红酒时,她觉得味道相当的难喝,就像和李南方一起喝的咖啡。
可在上船假扮侍应生来到一楼船舱内,看到几乎所有人都端着红酒,慢慢摇晃着品尝后,他才知道喝这种味道比马尿强不了多少的红酒,是上层人物交往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种方式。
于是,他也只好试着去品尝红酒。
可能是红酒的颜色,与鲜血一样的,骨子里很嗜血的杨逍,在喝完第一杯后,就喜欢上了这种东西。
有谁知道,他在端着托盘四处转时,送给客人的红酒加起来,还不如他一个人喝得多?
尤其是在杀人后,立即喝上一杯,感觉简直不要太好。
“如果,再叼上一颗烟就好了。”
想到李南方每次叼上香烟后的潇洒,杨逍忽然有了种急切的渴望。
很凑巧,躺在他脚下的黄胡子西装口袋里,露出了半盒香烟。
想都没想,他就伸手拿过来,学着李南方吸烟时,右手食指在烟盒上拍一下的样子,一支香烟嗖地弹了传来,他及时张嘴,叼在了唇上,点燃。
“吸烟,也就这么回事啊,没任何感觉。那,他们怎么那样着迷?”
把嘴里的烟雾,徐徐吐出来后,杨逍有些莫名的摇了摇头。
刚要把香烟随手弹出,他忽然响起李南方在吸烟时,有时候好像是从鼻孔里向外冒烟的。
鼻孔是与肺想通,这是最起码的医学知识,医学这个中医圣手,当然很清楚了。
“原来是这样,我知道了。”
杨逍很为他能这么快就能找到吸烟的诀窍,而自得,立即重新把香烟放在嘴上,深吸了一口——一秒钟后,他的脸刷地通红,瞪大眼睛,紧闭着嘴巴。
仿佛,被人用刀在后心刺了一刀那样,唯有这样子才能暂时扛住剧痛。
只是有些东西是扛不住的,又是一秒钟后,杨逍终于张开了嘴,剧烈咳嗽了起来。
在撕心裂肺的咳嗽声中,有泪水迸溅而出。
同时,还有一种无法描述的干呕感觉,让他脑袋缓缓转了几圈,翻着白眼瘫倒在了地上,身子一抽一抽的。
从远处看过来,这边就是躺了四个人,不知死活。
醉烟。
醉烟对广大烟民来说,是初学乍练时谁都无法避过的正常现象。
不过醉烟的反应,却是轻重不一。
有的干呕片刻,额头冒出点冷汗就过去了。
有的则是脸色蜡黄,再也站立不稳,唯有蹲下张大嘴巴,发出呕呕的声音,这种感觉估计得长达一分钟。
醉烟,是比醉酒更让人难受的。
这是因为人体机能,无法接受这种气体,产生的强烈反应所致。
杨逍的醉烟,却比任何人都要严重,直接昏死了过去。
这可能与他从小就生活在没有任何污染的烈焰谷有关,那边水源,空气,饮食都是绿色到不能再环保,与外界人类相比起来,就仿佛是生活在温室里的小黄花,哪儿经历过外面狂风暴雨的洗礼?
外界诸人,每天吃着用化肥,农药,激素养大的饮食,喝着含有至少八十种对人体有害微量元素超标水,呼吸着采集起来,再压缩下只需一方便袋就能把大象毒死的空气,等等。
人类的各项身体技能,都在随着所处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到强大无比,把砒霜当馒头那样吃上半斤八两都不带有事——区区香烟,又能算得了毛?
所以呢,杨逍醉烟醉到这种地步,也是有原因的。
幸亏这时候上面一曲终了后,菲爵爷有开始了新一轮的演讲。
除了开船的工作人员之外,几乎所有人都聚集在了上面,满怀虔诚的望着醉心于慈善事业的老头子,倾听他说出的每一个字,当然没谁会下来“打搅”杨逍的醉烟了。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杨逍终于从那种宁可去死一万遍,也不想再醉烟一次的无比痛苦中,悠悠地醒来。
上面,恰好有掌声传来。
这是大家伙在菲爵爷演讲结束,对四方鞠躬时的回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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