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赐我神之名》第五百四十二章 斯芬克斯与美杜莎

    “你把我关了那么多天,不放我出来,出来了就让我打仗,还让我和宙斯打!”

    “我说过了,那不是宙斯,只是宙斯的信徒!”

    “他拿着宙斯的武器!”

    “你没见过拥有神器的信徒吗?”

    美杜莎的确没见过,在她生存的年代,还没有神罚之主,诸神不会把神器送给凡人。

    曼达和美杜莎用琥珀丽语激烈的争吵,狮子女听不懂他们在吵些什么,她拿来一件外衫,递给曼达道:“给她穿件衣服吧,太难看了。”

    披上衣服,烤了会火,吃了点东西,美杜莎恢复了平静,曼达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

    她凑到了神子女身边,用鼻子嗅了嗅,阴恻恻的笑道:“这个女人是谁?”

    “她是我的女人,你见过她的。”曼达警告美杜莎不要乱来。

    “味道不一样了?斯芬克斯?”美杜莎又把脸凑近了些,所有蛇发对着狮子女一起吐起了信子,“等我找回了眼睛,第一个把你变成石头。”

    虽然听不懂她的话,但狮子女感受到了冒犯,她咆哮一声,喝退了美杜莎,美杜莎眨眨眼睛道:“凡人?斯芬克斯都有信徒了?”

    曼达皱眉道:“难道斯芬克斯以前没有信徒吗?”

    “在我活着的时候没有,她如果能拥有信徒,我也应该拥有,我可不比她差!”

    狮子女好像听到了特别的发音,她对美杜莎吼道:“你在亵渎我的神吗?”

    美杜莎冷笑道:“看看这疯婆娘,和那怪物还真像!”

    狮子女捡起了一根带着火苗的木棍,指着美杜莎道:“敢来打一场吗?”

    美杜莎舔了舔自己的蛇发:“当初我就厌恶那个怪物,现在杀了她的信徒出出气也好!”

    语言不通,不影响她们争吵,更不影响她们打架,曼达叹口气道:“刚死里逃生,你们就不能开开心心喝两杯,庆祝一下,我这有好酒,谁想来尝一尝?我跟你们说,尽量别打脸,我说……算了,反正都打成这样了,下死手吧,谁也别让着谁!”

    两个女人打到了快天亮,最后在曼达的帮助下,狮子女战胜了美杜莎。

    “我进入了你男人的身体,气死你个疯婆娘!”美杜莎流着眼泪钻进了曼达的肚子,嬉闹了一夜,之前的恐惧一扫而光。

    曼达很害怕,真的很害怕,如果不是因为没有机会逃走,他绝对不会和七阶信徒硬钢,虽然凭着金手指和提丰的技能让他打赢了,可想起战斗的每一个细节都让曼达忍不住哆嗦。

    如果弗拉涅斯没有轻敌,直接选择偷袭,曼达在看到山鹰的时候就已经死了。

    如果弗拉涅斯没有主动靠近自己,打到最后无法近身,神力耗尽还是死。

    如果不是自己出手果断,至始至终没给弗拉涅斯从容战斗的机会,只怕最后死的还是自己。

    侥幸,真是一场侥幸的胜利。

    狮子女正在清洗伤口,曼达支撑不住沉重的眼皮就快睡着了,忽见狮子女丢了个东西过来。

    戒指,是一枚戒指,宽厚略显沉重的金戒指,戒指上镶嵌着一颗拇指肚大小的蓝宝石,宝石旁边,錾刻着一只雄鹰,一头狮子,一棵橡树和一座山。

    看着这枚奢华的戒指,曼达问道:“这是从哪来的?”

    狮子女摸了摸嘴唇上的血迹道:“外面捡的,应该是昨天那个男人丢的,我觉得这东西不寻常,没有在那个女妖面前拿给你。”

    这东西的确不寻常,大概率是弗拉涅斯遗漏的神物,而雄鹰、雄狮、橡树和山都是宙斯的象征,也就是说,这东西大概率是宙斯赐给他的重要物品。

    可曼达盯着戒指看了很久,也只是看到了两百多个金币而已,看看这戒指的成色和做工,作为首饰,它的确值这个价。

    难道真的只是一件首饰?

    不可能,曼达已经在这枚戒指上闻到了属于神灵的气息。他把一阶技用到极限,甚至用出了久违的斗鸡眼,可金币的数量一直没有增加。

    难道是位格上的差距?就像老山羊不能看穿宙斯和提丰的迷雾?我也没办法看清这枚戒指的价值?

    百思不得其解,曼达先把戒指放进了冥河岛屿。

    也许这件事只有弗拉涅斯能做出合理的解释,弗拉涅斯还会来找自己么?

    会,一定会,而且很快就会来。

    且不说这枚戒指有多么重要,就他当前的处境而言也必须要尽快来找曼达。

    杀了曼达他能晋升八阶,这是最后的任务。

    不杀了曼达他会停留在七阶,最终被神器侵蚀为傻子。

    在战斗中,他在每句话里都要带上众神之主,他已经受到了严重的侵蚀,留给他的时间可能真的不多了……

    倦意再度袭来,趁着狮子女在擦洗肩膀上的伤口,曼达从背后把她按住,搂着她进入了梦乡。

    正午时分,曼达被一声鹰啼吵醒,赶紧披上衣服,来到了山洞外面。

    运气真好,笑得曼达合不拢嘴。

    又有一只山鹰发现了伽坦的踪迹,这次看他往哪逃!

    ……

    巴克恩来到了王都城下,没有急着进城,而是先向王宫派出了信使。

    大王子涅阿洛斯和内务大臣正在全力备战,说是备战,可能有一点荒唐,在过去的几天时间里,他们拼凑了一支三千人的军队,一部分是雇来的刺客、佣兵和护卫,还有一部分是征召的流痞和饥民。

    这群人显然无法与正规军战斗,但涅阿洛斯并不在乎他们的战斗力,拼凑这支军队的目的完全是为了撑场面。

    收到巴克恩的书信,涅阿洛斯一点都不感到意外,他把书信交给了内务大臣,笑道:“我就说过,巴克恩不敢对我们动手!”

    内务大臣读完了书信,一脸惊讶道:“他愿意为您加冕?”

    “是的,”涅阿洛斯点头道,“他别无选择,如果不承认我的身份,就只能承认提卡斯的身份,提卡斯是他的敌人,他们之间不可能接纳彼此。”

    “陛下,我们终于等到了这一天!”内务大臣带着满脸泪水,单膝跪在了地上。

    王座周围仍有未干的血迹,这是涅阿洛斯故意留下的,他要提醒自己,也要提醒周围人,头上的王冠是用什么换来的。

    他给巴克恩回信,愿意接受大主教的加冕,经双方协商,加冕仪式定在了十天后。

    内务大臣认为太仓促了,可涅阿洛斯却还觉得时间有点长。

    “经过这场仪式,我才能光明正大的成为罗姆路的国王,我才能掌控王都的军队,行使国王的权力,说真的,我真有些迫不及待了。”

    内务大臣道:“巴克恩要求神罚军立刻进城,这件事该怎么答复他?”

    “不用急着答复,拖着!”涅阿洛斯站在王宫的塔楼上,看着远方的景色,“等谢尔泰的军队到了,再考虑让神罚军进城的事宜。”

    被囚禁在地牢里的那段日子,让涅阿洛斯想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国王想要生存,必须要有自己的力量,在拥有力量之前,必须要借助别人的力量,但千万要记住一件事,这个“别人”指的是很多人,千万不能是一个人,否则所有的一切都会被这个人夺走。

    他在地牢里和谢尔泰建立了书信往来,他知道谢尔泰有野心,却一直没机会,他知道谢尔泰既不想对神罚者低头,也不想和贝萨流联手。

    涅阿洛斯觉得自己是最合适的人选,可从谢尔泰的书信中,涅阿洛斯没有看到对方应有的诚意和尊重。

    想想也有道理,一位大公为什么要尊重一个阶下囚?

    现在情况不一样了,在涅阿洛斯带上王冠当天,信使已经昼夜疾驰前往了正南,他相信谢尔泰这一次不会让他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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