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章 神枪——白马义从 1/3

“139。”

吴彦说出这个数字之后,就看到联军要开始撤退了,于是下令道:“状元营,出击。”

早已等待多时的花同,转身跑到城墙顶部的边缘,挥动了一下令旗。

城门之内,同样等待多时的状元营,轰然应命。

五百新兵率先出动。

整齐跑动的脚步声,让城墙之上的人都感觉到了震动,当五百新兵陆续冲出了城门,列好了阵势增加了奔跑的速度时,脚步声竟然没有多少杂乱,听起来更是犹如雷鸣一般。

后方3000步兵的状元营士兵们,同样奔向了城门。

其实对于这些新兵,已经是老兵,并且有了‘战无不胜’美名的状元营,并不怎么愿意接纳。

有这些新兵一来,就人手一套新衣服的原因,也有这些新兵的平均年龄看起来都不大的原因。

新兵的平均年龄只有20岁,只从身体上来看,他们还没能达到身体素质状态最好的时候,有的发育晚一些的,甚至还没有长胡子。

嘴上没毛办事不牢这句话,自古有之。

可因为大明武帝的命令无人敢于质疑,状元营在这一次出战的时候,也铁了心要让这些新兵蛋子们知道,到底谁才是真正的状元营。

城门并不算宽阔,同时只能容纳二十人并行,就算是状元营的这三千老兵,已经习惯了现代化的军事阵列,二十人一队前后距离不超过半米,以非常快的速度冲出了城门,也用了不少的时间。

相比于先一步冲出城门的新兵们,状元营的速度慢了很多,不止是因为人少,还因为他们在体力上完全不如新兵。

因为看似年轻,体力还没有达到巅峰的新兵,人均第三层《十三太保横练金钟罩》。

“状元营,白马义从听令,目标正西方两百五十步。”

22岁的公孙瓒很清楚,陛下之所以把他率领的这五百人,命名为白马义从,就是因为他的名字和三国时期的一位人物一模一样。

事实上,他父母给他取这个名字,也是因为喜欢《三国演义》中的公孙瓒,喜欢公孙瓒善射的轻骑部队白马义从。

从小就喜好习武和弓箭的公孙瓒,也曾梦想过成为将军,打造出属于他的白马义从。

然而,时代已经变了。

弓箭在火枪的面前,几乎失去了应有的威能,能够百步穿杨者不说万中无一,但也难得一见,而只要有了火枪,那就能够做到五十步内杀无赦。

公孙瓒是幸运的,他被选中去了月坨岛,也被后来加入月坨岛的洪日庆看重,教会了他几门功夫。

最幸运的是,因为他从小就习练弓箭射术,所以他在使用新式火枪的时候,也展露出了惊人的天赋,最终被选为五百人的指挥官。

“白马义从,必不负陛下。”

公孙瓒下达命令之后,回头看了一样城墙最高处的吴彦,心中默念了一声之后,就加速冲向了正西方,而他身后被命名为白马义从的新兵们,也背着清一色的装了刺刀的毛瑟G98步枪,每人携带50发子弹,腰间挎着短刀,穿着一身黑色的中山装款式的新式军服,带着藤编的头盔冲向了东京城西联军炮兵阵营的位置。

周围的探哨在新兵冲出来的时候,就已经退开了一些,虽然他们有马而这些新兵没有马,肯定追不上他们,也没必要追他们,但他们还是时刻保持着退走的准备。

当他们看见白马义从,甚至是听到了公孙瓒的喊声时,都有些错愕。

不止是因为这些人别说白马了,连马都没有,穿的也不是白衣,却叫白马义从,还因为这些人的衣服都很怪异。

有眼神好一些的,也能够看到这些人背上的火枪看起来也很怪异,和他们认知之中的火枪并不一样。

“难道,这就是赵无极能够开枪打到近两里路之外的新式火枪?”

探哨们震惊不解和猜测的时候,就看到这五百人竟然没有等待后续的部队,而是直接冲向了九百米外的联军军阵。

虽然炮兵阵营附近只有几千人,但和后面的联军并没有拉开多少距离,也就是说,这五百人相当于是在向着两万人冲锋,而且是让清廷和太平天国都不敢招惹的英法美三国联军。

最让探哨们震惊的是,这些自称为状元营白马义从的士兵,竟然用的是近乎于狂奔的速度。

古代的两百五十步不是真的走两百五十步,按照秦制,六尺为一步,三百步为一里也就是五百米,把秦制改了,变成五尺为一步是光绪年间的事情,所以现在的两百五十步约等于400米。

就算是400米并不算太长,但在战场之上用这种非常耗费体力的行军方式,到了地方真的还能打吗?

或者,是因为赵无极是疯子,所以赵无极手下的人也都是疯子吗?

探哨们的震惊和质疑,并不能阻止吴彦手下状元营白马义从的第一次出战。

训练了快两年时间的他们,在听说了他们的‘主公’赵无极,战无不胜攻无不克,万军之中取上将首级的神迹之后,血液早已热的滚烫。

千古一帝的技能效果统御力提升50%,对于这些人这两年时间的影响也非常的大,而当他们第一次到达战场的时候,也因为士气提升50%这一技能效果,没有新兵该有的怯弱惧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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