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仙’叶修,出手就是千古名句,在场所有人叹为观止!
在场的姑娘们,一双一双妙目,全都滴溜溜在叶修身上打转。觉得他平平无奇的面貌,也变得耀眼起来。
惜才爱才的李清梦,更是心旌神摇,芳心之中荡漾出一圈一圈涟漪。
“叶将军乃战神降世,的确当得起这份赞誉,叶先生也是大才,居然写得出这等让人血脉贲张的诗句!”
一位年长的书生赞叹道。
“叶将军天神下凡,叶先生也是文曲星转世,两个叶姓人,一文一武,交相辉映啊!”
“叶先生大才,我辈自叹弗如!”
“这首诗,注定要和叶将军的赫赫战功一起,被载入史册了!”
“叶先生,能告知一下这首诗的名字吗?”
“嗯,这首诗,名为‘出塞’吧。”叶修淡然道。
“出塞……出塞……好诗,好名字……”元载拍案赞叹。
“我这还有一首诗,请叶先生品鉴。”元载看向叶修的眼神,多了一份敬仰。
文无先后,达者为师。
尽管‘诗圣’元载名满天下,且年龄比叶修大一截,但叶修这首‘出塞’诗明显要比他的诗高好几层楼,‘诗圣’的内心也是极为敬佩的。所以也要张口叫一句‘先生’。
这个世界的‘先生’,跟地球那种烂大街的称呼有本质不同。
先生,实则就是‘老师’的意思,是一种尊称。
“叶某洗耳恭听。”叶修微笑颔首。
于是元载又吟出了一首七言诗。
这首诗高度歌颂了这场战争,而且言语豪迈,将东华人的骄傲和自豪,展现地淋漓尽致。
虽然比叶修那首‘出塞’要差一些,但也算不可多得的佳作了。
于是一众才子又一顿彩虹屁。
教坊司的姑娘们也纷纷为元载鼓掌。
这些姑娘,个个都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对于诗词的鉴赏能力,不弱于现场这些才子,是不是好诗,她们一听便知。
看来元载为此早有准备,这首诗,论功力论意境,足以排进他佳作中的前五位。
的确是不可多得的名篇了。
“战争……其实又有什么值得歌颂的呢?”叶修淡然道,“只不过是同一物种的不同族群,互相伤害罢了。一方胜利,是以另一方家庭坍塌,妻离子散为代价的。什么时候这个世界上没有了战争,那一定是人间最美的模样。”
叶修的话,引起了现场诸人的思索。
是啊,无论从哪种角度来看,战争都是残酷的,野蛮的,那些惨死的士兵,都是当权者野心的牺牲品。
无论胜负,都是以海量的生命为代价的。
北戎人固然可恨,但惨死在葫芦谷的数十万人,也有自己的父母亲人,他们收到消息的时候,一定是晴天霹雳吧?
“誓扫异族不顾身,百万铁骑丧红尘,”叶修沉声吟道:“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深闺梦里人。”
为了契合这场战争,叶修把前两句稍微改动了一下。不过,这首诗的点睛之笔,是最后两句,所以前两句改动,并不损诗词的意境。
恰好,在东华和北戎边境,也有一条河,发源自紫荆山,横贯两国境内,被命名为‘无定河’。
叶修这首诗一出,现场一片死寂。
尤其是教坊司的姑娘们,她们是女子,对这首诗,体会地更加深刻。
“可怜无定河边的尸骨,正是家中少妇朝思暮想的夫君啊……”
简简单单一句诗,没有华丽的辞藻,但一股子悲天悯人之情,扑面而来。
看似写的是丧生在异国境内的北戎铁骑,实际上,放在任何一场战争中,同样适用。
这场诗词大会,本来是歌颂上京保卫战,歌颂叶北冥将军的,叶修这首诗,好像和‘歌颂’没半毛钱关系。甚至有点唱反调的意思。
偏偏众人没有丝毫反感,反而被这首诗的意境感染,内心充斥着悲悯的情绪,以及对战争的厌倦。
叶修的这首诗,比单纯歌颂赞美战争的诗句,更加深刻,更加撼人心魄。
“叶郎……这首诗,深得我心。”李清梦一双妙目,噙满了晶莹的泪珠。
文艺女青年的想象力无敌,李清梦甚至代入了这首诗的情境,想象叶修随军出征,在惨烈的战争中死去,化作无定河边的尸骨,而她就是那个在家里朝思暮想的妻子……
顿时悲从中来,情难自已。
“我输了,”元载由衷地竖起大拇指,“诗圣不如诗仙,从今以后,叶先生便是东华诗坛之首。”
这首诗的立意,的确比他那首诗要高好几层楼。
其震撼人心处,不亚于那首‘出塞’。
它并没有像大多数诗词那样,歌颂战争的壮怀激烈,反而从另一个角度,反思战争,甚至批判战争,细微之处,以小见大,的确是不可多得的佳作!
“叶先生,这首诗叫什么名字呢?”有人问道。
“就叫……‘塞北行’吧。”
原诗名为‘陇西行’,这个世界没有陇西这个地方。无定河地处塞北,那就改为‘塞北行’吧。
“今日诗词大会,当以叶先生为第一,《出塞》和《塞北行》,不分轩轾,皆是可以流传千古的经典。”司乐宣布了最后的结果。
“这是我兄弟……”狄英眉花眼笑,站起来向在场的诸位挥手示意,仿佛获得殊荣的这个人是他一样。
人不装逼枉少年,这一波,又被他装到了。
对于这个结果,没有任何人异议。
这意味着,叶修又可以白嫖了。
唉,叶爵爷明明不差钱,说富可敌国都不过分。居然被教坊司的规则逼迫,每次都要白嫖。
诗词大会结束后,文人骚客们各自去找自己的老相好,困觉去了。
叶修等三人,留在了听涛水榭。
“这位是我的门生,候荆,”叶修指了指候大,微笑道:“清梦,可否帮忙安排一下?”
叶修并没有用候大现在的真名,而是报了他以前的名字。毕竟候大要科举入仕,会试还没放榜呢,就先学会逛青楼了,传出去对他的前途不利。
“原来是叶郎的弟子,真是一表人才,”李清梦莞尔一笑,“候公子,这听涛水榭里的姑娘,你随便挑,我想,她们都愿意陪你度过这漫漫长夜的。”
“真的可以吗?”候大眼睛一亮。目光滴溜溜地在姑娘们脸上转来转去。
候大和牛二两只矮穷挫,此前压根就没经历过女人。虽然候大成了侯耀祖之后,大受异性欢迎,但他还没有选定伴侣,所以活到现在,依然还是个雏儿。
今晚参加诗词大会的姑娘们,个个都是教坊司中的翘楚,不仅人美,还一身才华,候大都看花眼了。
“除了那位朴星河姑娘,其他都可以。”李清梦笑道。
朴星河还是个没**的雏儿,暂时不能接客,要等待有缘人的。因为能和她竞争头牌的李清梦找了叶修这样的大才子,所以朴姑娘心气很高,一定也要找到心仪的恩客才行。但纵横两界的挂逼只有叶修一个,她到哪去找第二个?
所以只能苦苦等待了。
候大挑了半天,选了一个丰腴型的美人儿,艺名叫‘牡丹’。叶修啧啧称奇,候大这小子明明是个新手,怎么知道微胖才是极品这个道理的?不是只有老司机才懂其中奥妙的吗?
牡丹很开心地把候大领走了,不能睡叶修这个大才子,能睡他徒弟也是不错的。
“我……还有我……”狄英见叶修没提他,急忙刷存在感。
“清梦,给这位狄小侯挑个姑娘吧。”叶修笑了笑。
“我选朴姑娘!”狄英指了指朴星河。
上次花魁大赛,他就是朴星河的拥趸,心里一直念念不忘。
朴星河扫了狄英一眼,随即面无表情地移开目光。
很明显,狄英这种纨绔子弟,不是她的菜。
“对不住,我家小姐身体抱恙,暂时不接待客人。”她的婢子站出来婉拒。
“这样啊……那我就选蔷薇吧。”狄英指了指一个美艳的女郎。
“可以。”李清梦微微颔首。
那位美艳的蔷薇显然对狄英也很满意。毕竟狄小侯出身高贵,而且长相也挺帅。
“自己买单啊。”叶修坏笑道。
“啊这……”狄英就是想跟着叶修蹭个嫖,往后好跟人吹牛逼的,如果不能白嫖,那还有什么意思?
他不差这点钱,但年轻人要的是这个排面。
“老叶,你不能新人入洞房,媒人丢过墙啊,没有我,你怎么会认识李花魁?如果你真要这样,那我就把你真正的身份……”
“好吧,给你免单。”叶修急忙阻止。
“这还差不多。”狄英搂着蔷薇,志得意满地离开了。
“叶郎……你真正的身份是……”待所有人离开之后,李清梦柔声问道。
看来这姑娘耳朵很尖,居然听到了这一句。
“我身负重任,不方便向外透露。”叶修笑了笑。
“呃。”李清梦是个聪明的姑娘,知道什么该问,什么不该问。男人不愿意告诉你的,那就是不想让你知道的。如果打破砂锅问到底,那就太蠢了。
李清梦和叶修相携着,一起回到了‘天香阁’,这是花魁专属的住处。
芙蓉帐,一夜春暖,花魁曲意逢迎,使尽浑身解数,让叶爵爷很是得趣儿。
三月,初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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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请下载爱阅小说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网站即将关闭,下载爱阅app免费看最新内容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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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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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7章 孤篇压全城,诗仙胜诗圣免费阅读.https://www.biqubao7.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