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6章 决胜狼头山

  凌晨,寅时初。

  狼头山脚下,北戎先锋军的大营。

  因为赤温压根就没把东华人放在眼里,也为了驱赶连日来赶路的疲乏,所以昨晚赤温带头喝了酒。这个时辰,除了少数留下来巡逻的士兵,其他人,皆熟睡正酣。

  赤温笃定,听到北戎铁骑来袭,东华人早就吓尿了,要么抛下国都逃跑,要么就是像乌龟一样缩在壳内,严防死守。

  他们敢主动出击?别搞笑了。

  赤温宁愿相信母猪能上树。

  所以即便来到敌人的国都附近,赤温也不担心部队的安危。因为实在没什么好担心的。

  两国军队近身肉搏数百年,谁还不了解谁?

  先锋军俘虏了几百个女子,随军带着。喝完酒之后,赤温甚至领着自己的部将来到这些女子的营帐,肆虐一番,才志得意满地回去睡觉。

  那些在外巡逻的士兵,也没有保持足够的警惕性,一个个懒洋洋的,只是例行公事。毕竟主将的思维,会直接影响到他们对局势的判断。

  趁着夜色的掩护,一群人从山上的树林中钻出,悄无声息地摸进了北戎人的营地,沿途的岗哨,都被干净利落地处理掉了。

  “叶爵爷真乃神人,如果不是他告诉我们那几个暗哨的位置,此刻咱们已经暴露了。”

  “那可是,我老熊生平很少服人,都统大人算一个。”

  领头的两个人,正是神机营的两名副都统,熊壮和武隆。

  叶修的神识何等强大,北戎人哪怕躲进老鼠洞里,在他面前也无所遁形。几个暗哨虽然藏得很结实,依然被他发现了。

  熊壮和武隆一行人进了营地之后,很快便将那些巡逻的士兵解决掉了。可怜这些北戎士兵,连叫都没来得及叫一声,就被抹了脖子。

  清除了障碍之后,他们并没有杀进营帐,而是悄悄地来到马厩旁,将围栏的门打开了。然后点燃了几挂鞭炮,扔进了马群之中。

  “噼里啪啦……”静夜之中,鞭炮的轰鸣声刺耳且响亮,伴随着点点火光,声威惊人。

  马匹受惊,‘咴律律’一阵嘶鸣,然后在头马的带领下,夺门而出。

  武隆一个飞身,骑在了头马的马背上,凭借娴熟的御马术,操控马匹往山谷的方向疾驰而去。

  熊壮等人也纷纷上马,跟在武隆后面。

  数万匹马,发疯一般地跟着头马,从营地里冲了出去,蹄声隆隆,地动山摇。

  “何事如此吵闹?”鞭炮声响起时,就把赤温从睡梦中惊醒了。

  外面无人应声。

  “来人!”赤温又叫了一声。

  还是没人理他。

  “不好!”赤温已经意识到情况不妙了。

  营帐外面的卫兵,肯定遭遇不测了,否则他们绝不会听不见自己的呼唤。

  他急忙穿上铠甲,提起兵器,第一时间冲出营帐。

  “王爷……不好了……”一名衣衫不整的部将满面惶急地跑了过来。

  “什么事?不要慌张。早就跟你们说过,越是情况紧急,就越是要冷静。”赤温皱眉道。

  “我们的战马……都跑了……”

  “什么?”赤温一蹦三尺高。

  保持冷静?曲尼玛德。

  都知道北戎是马背上的民族,没有战马,就等于常人没了双腿。

  “给我追!”赤温目呲欲裂,吼道。

  “王爷……这件事肯定是东华人做的,要不要去追,您要三思啊,万一是个陷阱怎么办?”biqubao.com

  “陷尼玛的阱!没了战马,咱们还怎么和人打仗?即便是陷阱,本王也要踩平了它!”赤温须发戟张,怒道:“带上全部的人,跟我走!不把战马夺回来,全都自裁谢罪吧!”

  “是,王爷!”

  此时营帐内的士兵全部都出来了,愣了半天,才明白是什么个情况。

  战马跑了,对他们而言,简直是灭顶之灾。

  所以大家循着马匹的足迹,玩了命似地在后面飞奔。

  一群马儿在前面飞,一群傻逼在后面追。

  两条腿的自然跑不过四条腿的,何况马匹还有先发优势,赤温和他的士兵们,眼睁睁看着战马跑进了前面的山谷。

  “王爷,怎么办?”部将问道。

  “进去!”赤温咬牙切齿。

  以他的军事素养以及战争经验,自然明白这个山谷极其危险,如果一切真的是个陷阱的话,这里应该就是最后收网的地方了。

  但他不得不追。

  骑兵没有战马,就等于自废双腿。无论付出什么代价,也得把坐骑抢回来。

  最关键的是,赤温依然有那股子心理上的优势,觉得东华军队不足为虑。

  哪怕他们设了埋伏,但凭借北戎人的悍勇,一定能实现反杀。

  所以他带着自己的先锋军,义无反顾地冲进了山谷。

  果然,待他们全部进入之后,忽然从山坡上的灌木丛中出现无数士兵,头戴钢盔,穿着花花绿绿的奇怪的服装(迷彩服),手中还端着一杆长长的‘棍子’(火枪),瞬间就把山谷的入口堵住了。

  “嘁,就凭这些臭鱼烂虾,也想挡住本王?”赤温回头望了一眼,不屑地笑了笑。

  东华的步兵虽强,但在骑兵面前不堪一击,北戎铁骑一个冲锋,就能把这些把守在谷口的人冲个七零八落。

  所谓的‘口袋阵’,很轻易就戳破了。

  那些马匹,此时已经平静下来,正在山谷中悠闲地吃草。

  但是,马匹和北戎军队之间,却坐着一位身穿青色长袍,倜傥潇洒的青年,轻摇折扇,正似笑非笑地望着他们。

  在如此剑拔弩张的环境中,居然出现了这么一个人,让人感觉着实诡异。瞧他的作派,倒像是在自家后花园赏花赏月的翩翩公子。

  “狼王赤温,北戎可汗安图鲁同父异母的弟弟,擅使双锤,有万夫不当之勇。自幼丢失,在狼群中长大,成年后回归家族,因此人称‘狼王’。此次北戎骑兵入侵京师,被安图鲁委任为先锋军统帅。沿途洗劫127个村子,杀人过万,辱我女同胞无数……”叶修一双眼睛冷冷望着赤温:“恶贯满盈,其罪当诛!这山谷就是你的埋骨之所。”

  “你是谁?”赤温眉头紧皱。没听说东华帝国有这号人物啊?

  “五军都督府都督,神机营都统,外事司郎中,东华靖海伯……我叫叶北冥,请记住这个名字。”

  “叶北冥……没听说过,”赤温狞笑道:“一个无名小卒,也敢跟本王叫板。所谓初生牛犊不怕虎,不是因为牛犊很厉害,而是因为无知。你大概还不知道……北戎铁骑的厉害。”

  “北戎铁骑吗?”叶修笑道:“连马匹都没有,还妄称什么‘铁骑’?”

  “你……”赤温险些被噎得当场厥过去,怒道:“兄弟们,给我冲!把战马抢回来!”

  他挥舞着铁锤,示意兵士们冲锋。

  “杀!杀!杀!把战马抢回来!”

  数万人齐声呐喊,声音在山谷里激荡,威势惊人。

  叶修收起折扇,向前一指。

  两旁的山坡上,无数人忽然从灌木丛中站起来,举起火枪,瞄准了北戎士兵。

  “射击!”叶修朗声道。

  即便在北戎人的喧嚣声中,叶修的声音也异常清晰。

  “啪啪啪啪啪……”一轮齐射过后,第一排的士兵蹲下去装填弹药,第二排的士兵立刻站起来,举枪齐射。

  第二排士兵打完之后,随即蹲下去装填弹药,然后第三排士兵站起来射击。三轮齐射过后,第一排的士兵已经装填好了弹药,继续站起来射击。

  如此循环往复,中间几乎没有间断过。枪声如炒豆一般,连绵不绝。

  神机营的士兵经过苦练,枪法颇为不俗,再加上居高临下,近距离地射击,敌人又如此密集,一轮齐射过后,北戎人就如稻草人般倒下一片,再次射击,又倒下一片。

  北戎人弓马娴熟,第一时间弯弓搭箭进行还击,但这个距离,火枪能打到他们,他们的弓箭却射不到对方阵地。所谓的还击,也只是象征性地,压根就没什么作用。

  如果有马匹,他们还能凭借速度冲锋或者躲避,此刻没了坐骑,此前纵横中洲的北戎骑兵,成了任人宰割的羔羊。

  “别理会两边山坡上的人,给我向前冲,干掉叶北冥,把马匹抢回来!”赤温眼睛血红,嘶声喝道。

  赤温也算看明白了,只要有马匹,他们就能反败为胜,如果马匹抢不回来,那他们就真的要交代在这里了。

  东华军队使用的这个‘能喷火的棍子’(火枪),杀伤力太强,此前从来没见过。他们必须要突围出去,向大汉汇报这一极其重要的信息。否则在此后的战斗中,北戎人会吃大亏的。

  那些潜伏在上京的‘探子’,居然没打探出这个机密,真是该死!

  “胡胡胡胡胡……”北戎人果然悍勇,虽然自己人在枪林弹雨中成片倒地,但他们依然挥舞着弯刀,嗷嗷叫着向前冲锋。

  然而,当他们靠近叶修的时候,蓦然发现,他好像又距离己方阵营远了不少。

  “怎么回事?”赤温驻足不前,呆滞了。

  这个人,看似很近,但其实很远。这种飘忽的距离感,让人崩溃。

  叶修只是布置了一个简单的‘空间法阵’,就把这帮蛮子难住了。

  他们那点文明,怎么能理解‘空间法阵’这种高级货。

  赤温不信邪,率领部下继续向前冲,但叶修和那些马匹的距离,始终就在前方,不远不近。无论你怎么努力,就是无法接近哪怕一步。

  “你是……道门中人?”赤温也算有点见识,知道中洲道修之中,有人擅长布阵。

  “恭喜你,答对了,”叶修搓了个响指,微笑道:“忘记告诉你,我还是帝国某修仙学院的院长。”

  赤温这下是真呆滞了。

  不是说东华朝堂被儒修把持了吗?为什么会允许这个‘道修’搞风搞雨?听他自我介绍,这人具有多重身份,明显混得很牛逼。

  赤温不知道,并不是儒修们不想搞叶修,实在是搞不过啊。

  满朝大儒,居然拿这个家伙没办法,被他按在地上摩擦好几回了。打也打不过,骂也骂不赢。

  赤温有些后悔,这次托大了。

  大汗曾经要给先锋军中派遣一些天巫教的修炼者,但是被他拒绝了。

  如果有天巫教的人坐镇,他就不会对这法阵束手无策。

  如今后悔也来不及了。

  破阵,他是不会的,这意味着杀叶北冥抢回战马这个目标,百分百无法达成。

  赤温当机立断,返程吧,为今之计,只能从入口处突围。前方有法阵,左右两旁的山坡上埋伏了重兵,只有后方的入口是最薄弱的环节。

  “撤!兄弟们,调转方向,后队作前队,从入口处突围!”赤温高声下令。

  “是!”将士们呼啦啦转头,挥舞着弯刀,往山谷的入口处冲去。

  “啪啪啪啪……”枪声响起,入口处的枪手们也扣动了扳机,子弹如飞蝗一般呼啸而过,射入了敌军的队伍之中。

  “劈哩噗通……”前面的北戎人再度倒下一大片。

  他们的悍勇,在犀利的火器之下,变得英雄无用武之地。

  人家压根就不跟你近身肉搏,你的悍勇有什么价值?子弹面前,人人平等。

  神机营三万多人,全部参与了这次伏击。三万多杆枪,一轮一轮发射,枪声压根就没停过。

  赤温的五万先锋军,在密集的弹雨中,倒下地越来越多。鲜血染红了山谷的大地,空气中弥漫着硝烟和血腥的味道……

  狼王目呲欲裂,他都快要把镔铁铸就的锤柄捏断了,眼见着自己的将士们成片成片地倒下,他却连和敌人拼命的机会都没有。

  赤温从来没打过这么憋屈的仗!

  眼见着继续下去,先锋军五万人就要全军覆没。赤温高举双手,喊道:“叶北冥……有种跟我单挑。躲在远处暗箭伤人,算什么本事?”

  叶修摆了摆手,神机营的士兵立刻停止射击。

  “你要适应这种战争方式,以后,这可能就是常态了。”叶修咧嘴一笑,露出八颗小白牙。

  赤温心里一沉,东华帝国什么时候发明了这种‘武器’,实在太犀利了。如果每次都这么打,北戎铁骑纵横无敌的态势,可能要成为历史了。

  “敢不敢和我单挑?一局定输赢。”赤温傲然道。

  “你没资格和我单挑,”叶修淡然道:“不过,既然你不服气,我就给你一个机会。”

  他招了招手,把武隆叫了过来。

  熊壮和武隆两位,都是猛将。但熊壮出身骁骑营,马背上的功夫和行军打仗的韬略占优,而武隆则是大内侍卫出身,个人勇武在熊壮之上。

  群殴的话,熊壮更适合带队,单挑的话,肯定武隆更强。

  “都统大人。”武隆躬身施礼。

  “狼王殿下输得不服气,想找人单挑,咱们得满足他这个心愿。”叶修微笑道:“武副都统,你怎么看?”

  “卑职愿意陪他玩玩。”武隆眼睛一亮。

  他原本就是大内侍卫,武修高手,最喜欢单挑了。

  “喏,别说本都统不给你机会,你只要打赢他,你和你剩下的兵,都可以活着离开。你要是输了,那就乖乖地跪下来投降吧。”

  “说话算数?”

  “当然,一口唾沫一个钉。”叶修笑道。

  他强大的神识,早已对两个人的武功修为了然于胸。

  虽然赤温和武隆都是武修三重,但武隆无论是功力还是技巧,都比赤温强得多。两个人单挑,赤温必输无疑。

  于是,数万双眼睛的注视下,赤温和武隆正式开干。

  事实上,单挑的过程也印证了叶修的判断。

  赤温虽然悍勇,但招数直来直去,没什么变化,纯粹靠着一腔血勇。在战场上,他这种凶恶霸狠的作风会让对手闻风丧胆,但对付武隆这种强者,就要处处受制了。

  一开始武隆采取守势,赤温看上去占了上风,声威惊人,但实际上消耗的是自己,却伤不到对方的根本。等到赤温那股锐气减退,体力有所不济时,武隆则展开了疾风暴雨般的反攻!

  赤温败相越来越明显,打到第一百三十招时,被武隆一掌劈中面门,当场摔倒在地。

  武隆如影随形,长剑搁在了他的喉咙前。赤温面如死灰。

  “怎么样,服不服?”叶修淡然道。

  “我们……投降。”赤温颓然垂下了头颅。

  依他的性格,宁愿死于敌人剑下,也不愿意投降。

  但他还是要为自己的部下着想。

  继续负隅顽抗,全军覆没是唯一的下场。

  投降的话,至少能保住这些人的性命。

  东华帝国有一句谚语,叫‘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只要活着,总有希望。也许大汗很快就能把上京攻下来了呢,到时候他们不就有活命的机会了吗?

  其余的北戎兵士,见狼王投降,顿时没了战意。纷纷扔下手中武器,举起双手,示意投降。

  “嗷嗷嗷嗷……”神机营的将士们举起火枪,欢呼雀跃。

  和北戎人打了数百年,从来没有一场仗打得这么解气。

  零伤亡,便歼灭了敌方先锋部队一多半人,俘虏了一位王爷。

  如果说一开始,还有人不太愿意来神机营的话,通过这一战,则完全改变了自己的立场。

  麻蛋,跟着这样的将军,才有盼头啊。

  他们终于明白为什么叶爵爷总说,神机营才是东华军队中的王牌部队了,这特么就是王牌啊。

  “此战大获全胜,大家打扫一下战场,准备回城吧,我想,安图鲁一定想不到,他的先锋军已经被我们吃掉了。接下来,惊喜还在后头呢。”叶修笑了笑。

  “叶爵爷英明神武,末将佩服!”

  “都统大人算无遗策,我等五体投地!”

  “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叶爵爷威武!”

  将士们马屁拍地震天响,叶修轻摇折扇,笑眯眯地。不得不说,这种感觉,真特酿滴不赖。

三月,初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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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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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网站即将关闭,下载爱阅app免费看最新内容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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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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