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行订婚典礼之前,叶修和兰默农来到中环置地广场买买买。
兰仙子常年隐居深山,物欲其实是很低的。她不想让叶修为她买任何东西。因为,他送她的礼物,哪怕你把全香岛的钱聚集起来,也买不到。
比如说订婚戒指。
哪怕世界上最昂贵的钻戒,能比得上‘须弥戒’吗?
不过,叶修却认为,他们订婚的目的,本就是为了给岳父岳母一个交代,让他们有里有面。那就不妨入乡随俗,人家有的,也不能缺。
须弥戒自然比世上任何戒指都要珍贵,奈何这些凡人不识货啊。还是以世俗的标准来挑比较好。毕竟岳父岳母还要在香岛生活,人言可畏。
反正钱对叶上仙来说,真的就只是数字而已。
单是两界倒腾粮食赚的差价,就足以让他迈进香岛超级富豪的行列。
给孩子他妈买点礼物,算什么?
钻戒,项链,宝石,服饰,鞋子,包包,一通骚操作,毫不手软,兰仙子觉得,自己这辈子都没买过这么多东西。
“哎呀,过了年,我又要回到山里去生活,买这些东西有什么用呢?我又用不上……”
“这些都是为了订婚买的,你就在典礼上穿戴呗,十五分钟换一套,让全香岛的名媛都瞧瞧,兰默农找了一个多么稀罕你的男人……”叶修一本正经地。
“好吧,这样好像也不错。”兰默农莞尔一笑。
两个人一路买过去,几乎把置地广场的奢侈品店都逛了个遍。不过,走进一家米其林餐厅准备吃中饭的时候,居然遇到了熟人。
“默农?”一位身材高瘦的年轻人走了过来。
“你好啊,杰克.苏。”兰默农礼貌地打了声招呼。
“这人是……”叶修淡淡道。
以他现在的五感六识,空气中一点点气氛的波动,都能敏锐地捕捉到。作为一个雄性生物,他明显感觉到这家伙百分百觊觎自家媳妇许久了。
叶修一笑置之。
一介凡人,对他没有任何威胁。
“他叫苏克杰,大家都习惯叫他的英文名:杰克.苏,是我在宾夕法尼亚大学留学时的同学,”兰默农落落大方地介绍道:“克杰你好,这位是我的未婚夫,叶修。”
苏克杰也算是香岛名门之后,家里是经营武馆的,苏克杰的爷爷苏宗堂是洪拳宗师,在香岛武道界赫赫有名,徒子徒孙遍布岛内。势力也很是庞大。
“未婚夫?”苏克杰明显愣了一下。
他刚从国外回来,还不知道兰家的公主已经名花有主。
“对,我们很快就要订婚了。”兰默农斜倚在叶修身上,幸福感仿佛要溢出来。
“请问叶先生……毕业于常春藤的哪所名校?”苏克杰问道。
“东吴大学。”叶修云淡风轻地说道。
“呃……东吴大学……好像也是内地名校了。”
叶修从苏克杰的表情之中察觉到了一丝很隐蔽的轻蔑之意,如果是以前他一定看不出来,可是如今他六识灵敏,对方面部表情任何一个细微的变化都难逃他的法眼。不过,那家伙很善于伪装,很快就换上了笑容。
这人身材很高,大约一米八三八四的样子,如果是以前的叶修毫无疑问在这一项上被碾压,可是现在他186的身高却占据明显的优势。不得不说,俯视别人的感觉真的很美妙啊。
苏克杰一身剪裁得体的阿玛尼西装,鼻梁上架着副价值不菲的玳瑁眼镜,皮肤白皙,相貌俊秀,气质斯文慵懒,一看就出自富贵家庭的熏陶。
“叶先生,幸会。”苏克杰伸出了手,一脸人畜无害的表情。
“幸会。”叶修伸手和他握了握。
苏克杰嘴角微撇,浮上了一抹不易察觉的诡异笑容,他伸出手,掌成虎爪之势,捏住了叶修的手掌,气沉丹田,暗自发劲。以他后天二重劲的修为,如果被抓实了,对方的掌骨非当场碎裂不可。
不过,苏克杰也只是想让他在兰默农面前吃点苦头,丢个大丑,并没有想废掉他,所以只用了一点点暗力。
两个人的手掌辅一接触,叶修就察觉到了他的意图。
这家伙居然是个练家子啊,这一捏的力道恐怕连核桃都能捏碎,如果是常人非屁滚尿流不可。可是现在的叶修已脱胎换骨,按照武道境界的换算标准,妥妥地‘帝境’大能,别说是苏克杰这个暗境修为的武者,就是苏家的镇宅神兽,武圣苏宗堂来了,见到叶修也得跪。
叶修脸上笑容更深了,轻轻用劲,化解了苏克杰的力道,并且反制住了对方。苏克杰只觉得手掌如被铁箍。而且这道铁箍愈收愈紧,他甚至都能听到掌骨碎裂的声音。
苏克杰大孩,瞬间将浑身的劲道集中在手掌上,抵抗着这股大力。然并卵,无论他用吃屎的劲还是吃奶的劲,那道铁箍纹丝不动,而且持续收紧。
掌骨咯咯作响,苏克杰疼得死去活来。他的身体不由自主地颤抖,额头上豆大的汗珠子不停滑落……
兰默农冰雪聪明,一看就知道是怎么回事。很明显,苏克杰被叶修阴了。苏克杰是个武林高手她是知道的,而且喜欢在握手时阴人。尤其是他不喜欢的人。比如说,兰默农的追求者。以前读大学的时候,苏克杰就用这招让好些人在兰默农面前丢了大丑,有的人甚至被捏的当场下跪,鼻涕泪流,更甚者还有人尿了裤子。
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苏克杰恶习不改。然而这次他遇到的人是叶修。
居然敢算计归元境人仙,活该你出丑。
苏克杰疼得死去活来,豆大的汗珠子从额间跌落,虽然咬碎钢牙忍住不痛呼出声,但膝盖却忍不住一软,跪在了叶修面前。
大意了,苏克杰发誓,他绝对没想给叶修下跪。
就是身体不太听话。
“初次见面,苏先生就行这么大的礼,这多不好意思,赶紧起来吧。”叶修脸上的那抹小愕然,演得很细腻。
不愧是演技被专业人士肯定的未来之星。
苏克杰险些哭了。
大哥,我是想站起来,那您倒是放手啊。
“行了,你们俩就别客气了,进去吃饭吧,握个手握半天,真是的。”兰默农微笑道。
苏克杰毕竟是她同学,他已经受过教训了,也不能让其太难堪。
“就是就是,进去吃饭吧。”苏克杰如蒙大赦,火急火燎地抽回了手。叶修并没有为难他,微微一笑,收了力道。
苏克杰瞄了一眼自己的手掌,那几个淤青的指印让他暗自心惊。这小子,难道是化境宗师?这不可能啊,看样子,他和自己年龄相仿,甚至还要小两岁,怎可能就修成化境了?
他要是知道叶修是比‘帝境’还要牛杯的存在,不知道会不会吓尿。www.biqubao.com
叶修和兰默农人家本来是要吃个情侣餐,过过二人世界,但凡识趣一点的,肯定有多远闪多远。但苏克杰这个香蕉人完全没这个概念。非要凑个‘三人行’。
叶修和兰默农坐在一起,喁喁低语,你侬我侬的。基本不太怎么搭理他。
叶修偶尔说个段子,兰默农被逗得花枝乱颤,两个人相视而笑,其乐融融。
苏克杰眉头紧锁,尴尬地不要不要的。整个过程,他就像是被遗忘了。这对于在任何场合都是众星捧月的苏大少来说,实在是太难以接受了。
“既然这样,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苏克杰双目凶光一闪即逝。趁着叶修和兰默农聊得热络,无暇他顾的时机,他悄悄将一颗药丸弹进了兰默农的杯子。药丸入水即化,很快溶入到那杯红酒中,消失不见。
叶修的神识是何等强悍,有人在他面前玩这种小把戏,又怎么会看不见?
神不知鬼不觉地,叶修就把兰默农和苏克杰的杯子调换了。
他就在苏克杰眼皮子底下换的,那小子愣是没发现。
好在杯子都是崭新的,都没有喝过,否则叶修是断然不会让兰默农碰苏克杰的杯子的。
眼见兰默农喝下了‘加了料’的红酒,苏克杰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也将自己面前的那杯红酒一饮而尽。
期间借口去洗手间,苏克杰给与自己关系比较好的一位师兄打了个电话,让他帮个忙。
这位师兄是苏家武馆的得意弟子,已经修成化劲。让他来对付叶修,肯定是没问题。
找茬把这小子打进医院,兰默农就落在自己手里了。到时候随便找个借口,把她弄上车。喝了‘药酒’的女人,还不任由摆布?
等到他打完电话回来,发现叶修和兰默农已经离开了。
苏克杰感觉自己的头发都要竖起来了,他亲眼看见兰默农将那杯‘药酒’喝下去的,如果就这样走了,岂不是给别人作嫁衣裳?
他像兔子似的,施展自己苦练十余年的身法,一路脚不沾地,从楼梯上窜到了地下停车场。
还好,叶修和兰默农也刚从电梯里出来。
“不用送了苏先生,大家都是朋友,看把你客气的。”看到苏克杰,叶修笑眯眯地。
苏克杰见他停在一辆双拼色的迈巴赫G950面前,嘴角微撇,心说这小子家里是真有钱啊。这辆迈巴赫版的大G,上路得过千万了。
这辆车,自然是叶修在香岛买的新座驾。毕竟住在太平山顶,买辆越野车,走山路比较适合。
这时,七八个身穿连帽卫衣,戴着口罩的年轻人,手持棒球棍,正往这边走来。苏克杰心中一动。
叶修也注意到那群人了,头脸都蒙住了,看来不是善类。
为首的魁梧大汉看了看手中的照片,再看看叶修,沉声道:“你就是叶修?”
“你哪位啊?”叶修淡淡道。
“是你就行了,一起上,废了他!”为首的大汉喝道。
其余几个马仔挥舞手中的棒球棍,呼喝着往叶修身上招呼。
“干什么你们?想行凶啊?”兰默农要往前面站,却被苏克杰拉住了。
兰默农怒道:“苏克杰,你干什么?”
“我怕他们伤到你。”苏克杰柔声道。
“我没事,你放开。”兰默农黛眉微蹙,神情不喜。
苏克杰的关心不仅丝毫不让人感动,反而让她有些反感。尤其是他作壁上观,任由叶修面对七八个匪徒的行为,让兰默农很不齿。
这些家伙一出手,叶修就知道,他们根本不是什么混混,而是身怀绝技的武者。混混的身份,只是伪装而已。
不过,这些低配版的武者,不能给叶修带来哪怕是一丝一毫的压力。在他眼里,这些人的动作实在是太慢了,慢的好像八十岁的老太太。
他击倒他们,也像击倒八十岁的老太太一样容易。
于是,他轻轻地抬腿,慢悠悠地踢过去,一脚,两脚,三脚……
事物总是相对的。
如今的叶修感官灵敏,神识恐怖,任何动作在他眼里,都能被切割成无数祯画面,如电影里的慢镜头一般,一点一点播放。
他自我感觉慢条斯理的反击,在其他人眼里快如闪电。
那票武者甚至都没看清他究竟有没有抬腿,便感觉到脸颊上如同被铁榔头砸中,然后整个人炮弹一般斜飞出去!
“砰砰碰碰咣当哗啦……”
因为叶修的动作太快,以至于造成了八名大汉几乎是同一时间被抽飞出去的错觉,落地之后撞在了周围的汽车身上,接下来就是一阵此起彼伏的警报声响起。
苏克杰眨了眨眼,这特么就算结束了?
他知道叶修很强,但没想到强到这个地步。
这也是他一直不敢动手的原因。否则,以他平时的尿性,早就下手把叶修打晕,然后掳走兰默农了。喝了催情药水,怎么能便宜其他人?
叶修站在为首大汉的身旁,用脚踩住了他的脖子,似笑非笑地俯视着他。
大汉呕出一口鲜血,眼神中闪现恐惧之意。他已经修炼到后天三重劲的巅峰,居然不是这个年轻人的一招之敌!
这特么是个大变态啊!
还没看清他是怎么出手的,一眨眼的功夫,八名高手就躺了一地。
强,强到让人心生恐惧。
“我只给你一次机会,”叶修淡淡道。“两个问题,第一,你是谁?第二,谁派你来的?”
为首大汉一阵剧烈地咳嗽。
叶修稍微用力,脚下力量加重,咔嚓一声,踩断了他的一条胳膊。
“啊……”为首大汉一声惨嚎……
但他为人极是硬气,咬紧牙关不肯开口。
“你不说我也知道,”叶修淡淡道,“只是想找个理由教训教训你而已。”
许力咧了咧嘴,心里一万头草泥马呼啸而过。
“咔嚓咔嚓……”叶修身法如龙,快捷无伦的踩断了地上那几名武者的胳膊。
“嗷……”“啊……”“噻……”
惨叫声此起彼伏,几个人躺在地上扭曲如蛆虫。
“想要废人,得时时刻刻有被废的觉悟。回去告诉你们的师父,我是‘东华国际贸易’的叶修,想找我报仇,随时来。”叶修回眸看着苏克杰,咧嘴笑道:“苏先生,这些人是你叫来的吧?”
“怎么可能……这不好瞎讲的。咱们无冤无仇,我干嘛要找人来对付你……”苏克杰有些心虚。
“不是你就好,我就随便那么一说,别紧张,”叶修微笑道:“苏先生地头熟,帮忙叫个救护车,把这些人送去医院,这没问题吧?”
“没问题,咱们是朋友,这点小忙应该帮。”苏克杰拍胸脯打包票。
叶修和兰默农上了车,迈巴赫越野车很快驶出地下停车场,扬长而去。
苏克杰叫了救护车,把他的师兄弟全都送到附近的医院治疗。
没来由地,他感觉自己从灵魂到身体,都燥热地厉害。
坏了。
他是个聪明人,立刻就意识到,是叶修中途调换了他和兰默农的酒杯。喝下‘药酒’的,不是兰默农,而是他。
原来小丑竟是自己。
现在苏克杰明白了,叶修绝对是个超级高手高高手。自己那点技俩,早已被叶修识破,而且还当着他的面偷梁换柱。
他居然被蒙在鼓里。
苏克杰冲进洗手间,拼命用冷水泼面。
然而没有什么卵用。
药力实在太猛烈了,很快摧垮了他的意志,在这种时刻,哪怕看到一头母猪,他也会感觉眉清目秀。
这时……一位身宽体胖的大婶,拿着拖把走进洗手间……
苏克杰眼睛一亮……
感觉到有人动手动脚,大婶本能地就想拿起拖把战斗。但看到身后是位斯文俊秀的小帅锅,大婶的手瞬间缩了回来。她连半推半就都不屑去装,直接主动就位了。
很快,洗手间便传来不可描述的声音……
三月,初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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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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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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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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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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