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3章 开局便筑基

  ‘飞船’在‘桃花庵’的草坪上降落,前来迎接的叶婧见船上下来一位如谪仙一般的美女,以及抱在叶修怀里的叶小宝,顿时愣了一下。

  然而,冰雪聪明的叶婧,见那位男童和哥哥几乎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立马就明白了。

  这孩子……是叶家的长子长孙啊。

  哥哥以前肯定在外面留下什么风流债了,以至于孩子都长这么大了,嫂子才找上门来。

  不过,哥哥的眼光是真的爆表啊。这位嫂子,可不比他身边的任何一位美女逊色,尤其是身上那股子若有若无的仙气,绝不是庸脂俗粉能拥有的。

  “小宝,这是你姑姑。”叶修将叶小宝递给叶婧,微笑道:“小婧,这是咱叶家的根,我给你们带回来了。”

  “姑姑好,我是小宝。”叶小宝是个自来熟的家伙,抱住叶婧的脖颈,亲热地不得了。

  “哎哟哎哟,这宝贝真是……太可爱了。”叶婧‘吧唧’在叶小宝脸颊上亲了一口。

  兰默农虽然常年隐居深山,但她毕竟是大家闺秀,也在国外留过学,见过大世面,所以落落大方地打招呼:“小婧你好,我是兰默农。一路上听你哥哥多次提起你,果真是个漂亮又有灵气的姑娘,很高兴见到你。”

  “嫂子好。我代表全家欢迎你!”叶婧抱着叶小宝,笑靥如花。

  看见后面的容九,叶婧也笑吟吟地和好闺蜜打了个招呼。

  容九走过来,牵住了她的手。在叶婧耳边悄声道:“这位就是大名鼎鼎的‘茶中仙’兰默农,是我茶道上的老师。”

  容九以前和叶婧说过茶中仙的事迹,这下叶婧更惊诧了。

  师父变师娘,这缘分可够奇妙的。

  “你们先休息休息,我赶紧去把爸妈请来,这是大喜事,他们肯定高兴坏了。”

  “好的,你去吧。”叶修微笑道。

  父母一直想抱孙子,生怕他成了仙之后就不结婚生子了,为此担忧了很久。这回可算是得偿所愿。

  叶婧抱着叶小宝,飞奔着去父母家了。

  兰默农站在院子里,双目紧闭,深深地吸了一口空气。

  “凉凉的,有点甜,吸一口,身心都仿佛得到一次洗涤,俗念全消,神清气爽,夫君大人,这就是你说的‘天地灵气’吗?”兰默农问道。

  “不错,我的锁灵大阵,锁住了整个五陵山,周围数十里,都是灵气覆盖的范围。”叶修微笑道。

  兰默农并没有问灵气是从哪儿来的。聪明的女人都知道,凡是男人没告诉你的,都是不该问的,不该问的就不要问。

  先天无垢体遇到灵气,就像鱼儿遇到了水,磁铁遇上金属,瞬间就吸在一块儿了。

  她发现,自己的三十六天宫,一百零八穴全部打开,体内宇宙和外界灵气能够自如地交换,而且很容易就形成了一个循环体系。

  先天无垢体,开局便筑基。她一天都没修炼,吸了点灵气,就是筑基期仙人了。

  这到哪说理去?

  只是吸了口灵气,兰默农已经是筑基一层的修士了。连叶修都有点难以置信。

  他趁热打铁,潜运神识,往兰默农脑海中灌输了关于修仙的信息。

  有功法,有武技,有御剑术,各种灵符的使用方法,以及一些筑基期可掌握的基础法术。甚至如何凝练神识的方法。

  这些,就要靠长时期的揣摩,修炼了。

  叶修从须弥戒中取出一堆宝物。

  一枚晶莹剔透的须弥戒,一柄‘上品法宝’级别的白玉法剑,各种灵符若干张,以及‘平安珏’,丹药若干瓶。

  甚至还送了她一枚‘飞碟’。

  叶修本来就大气,舍得为女人花钱。对为自己生儿育女的兰仙子,就更加大方了。

  他知道兰仙子不差钱,所以也并没有给予世俗标准上的物质补偿,转而用这些仙家宝物来代替。

  “谢谢夫君大人,我很喜欢。”兰默农接过这些宝物,在叶修的指导下,用神识在须弥戒上打上烙印,然后将其余宝物收进须弥戒中。

  她已是筑基期的修为,须弥戒中的空间开辟地很大了,能盛得下好几个足球场。对于这种随身携带一个储物空间的新鲜感,兰默农太喜欢了。

  “我传给你的功法,名唤‘长春功’,你可以每天抽出一定的时间来修炼。你愿意的话,就暂时在五陵山待着,等到有足够的自保能力之后,再回去。如果你执意要回岭南,我可以在无垢山庄内给你布置一个锁灵大阵,然后往其中释放足够的灵气,你就可以时时刻刻修炼了。”

  “夫君大人,如果可以,年前你随我回一趟家,和父母有个交代,然后我会待在五陵山,好好修炼的。直到确信自己足以自保以及保护儿子,我才会回去。”

  “当然可以,应该陪你回家见见叔叔阿姨的。总要给二老一个交代。”叶修欣然应允。

  “谢谢你,夫君大人。”兰仙子望着叶修的眼眸,柔情千斛。

  “这样,小宝认祖归宗之后,我还要带你们回一趟申海,一方面要给儿子报上户口,另一方面,公司马上就要放假了,要开个年会,我这个总裁必须出席,到时候带你和小宝过去看看,从小就熏陶熏陶。那以后可都是他的家业。”

  “你和小宝去就行了,我就不去了。”兰默农笑了笑。

  叶修把全部产业都留给小宝,或者一点都不留给小宝,她都不会说一句话的。那是他们叶家的事,她不会过问,也不会刻意为儿子争取什么。

  可以肯定,叶修以后还会有其他孩子,而且并不是她生的。她不想让儿子卷入什么豪门争产的丑闻中,让夫君大人为难。

  她有足够的能力让儿子生活地很好,不需要为那五斗米牺牲亲情。

  叶修神识强大,而且与兰仙子心意相通,他知道她在想什么。

  想起了那句词:浑似姑射真人,天姿灵秀,意气殊高洁。万化参差谁信道,不与群芳同列。

  描写的,可不就是兰默农这样的女子吗?

  无论将来有多少孩子,叶小宝都是长子长孙,叶修的产业,他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当然,以后这产业未必就会归属于他。这要看孩子们各自擅长的领域。如果叶小宝天生不是经商的料,或者和她母亲一样的性子,与世无争,意气高洁,那就尽管去做自己喜欢的事。

  把掌舵权留给更适合的那个孩子,才是更合理的分配方式。

  无论如何,叶小宝作为长子,得先往继承人的方向培养。实在不行再说。

  这时,叶远志夫妇轮流抱着叶小宝,喜气洋洋地来到了‘桃花庵’。

  尤其是鞠苹,嘴角的笑意遮都遮不住。

  村里比她小的姐妹们都抱上孙子了,他们家叶修这么优秀,居然迟迟不肯结婚生子,可把她这个当娘的急坏了。

  但儿子现在这么厉害,自己又极有主意,他们也不敢像其他父母那样催婚。

  没想到,人在家中坐,喜从天上来。

  上天突然给他降下来个大胖孙子,而且已经长这么大了。

  这馅饼太大了点,砸得老两口一阵头晕。

  农村的事情很复杂的,人心诡谲,有些暗箭虽然伤不了人,但也会造成困扰。

  尽管叶修在东篱村如日中天,叶家也无人敢不敬。

  但总会有些人,看不得别人好。

  叶家现在这么牛,依然有人在背后嚼舌根。

  叶修再有钱有什么用啊,媳妇有吗?儿子生了吗?

  挣再多钱,无人继承,百年以后家业还不是别人的。

  叶远志夫妇就是再受人尊敬,没有孙子,这在农村始终是个大缺陷。

  有人甚至会背后骂你“绝户头子”。

  叶修很快就要过生日,马上就26岁了,这个年纪在城市不算什么,但在农村,绝对算大龄剩男了。

  农村人结婚很早的,都是刚够法定年龄就娶媳妇,甚至有人托关系改年龄,就是为了早点结婚。

  四十岁出头的女子,在大城市,有可能是个二胎妈妈,但在农村,可能都做奶奶了。

  反正东篱村和鞠苹同龄的女子,甚至比她小一点的,基本都抱孙子或者孙女了。只有他家,连个儿媳妇都没娶。

  更遑论孙子了。

  这天上掉下个大胖孙子,把叶远志夫妇高兴地不要不要的。

  鞠苹抱着孙子,故意在村子里的主路走一圈,沿途的村民们看见了,自然会问:“婶子,您抱的是谁家的娃啊?”

  “我家孙子啊。”中气十足的回答,能传遍整个村子。

  “这不可能啊,叶修不是还没结婚嘛,哪来这么大的儿子。”

  “几年前交往的女朋友,人家把孩子偷偷生下来了,长这么大了才找来的。”

  “哟,还真是,和叶修长得一模一样。不用去鉴定,亲生的没跑了。”

  “那是。检查都可以骗人,这小模样可骗不了人,一看就是我家叶修的种。”

  鞠苹抱着孙在在村子里晃了一圈,狠狠出了一口恶气,这才和叶远志一起,来到老宅。

  “我说早上起来喜鹊怎么在枝头喳喳叫呢,原来是家里有大喜事啊。”叶远志高兴地合不拢嘴,把叶小宝顶在头上,进门就笑呵呵地。

  “叔叔好,阿姨好,我是兰默农。”

  丑媳妇总要见公婆,何况兰仙子还不丑。

  “哎哟,这小仙女……我儿子眼光可真不赖啊。”鞠苹看着兰默农,怎么看怎么满意。

  以前她对大家闺秀容九很钟意,但叶修和这个徒弟关系虽好,却迟迟没有进展。既然这个姑娘给叶家生了孙子,那就是她了。

  鞠苹对兰默农的容颜气质很是满意。这个像仙女一样的姑娘,的确配得上自己家儿子了。

  她取出了自己珍藏许久的,婆婆传给她的玉镯子,珍而重之地递到兰默农手里,肃然道:“孩子,这是叶家的传家宝,当年我进门的时候,叶修的奶奶亲手传给我的,说一定要传给叶家的长房媳妇。现在,是你该接过火炬的时候了。希望你能为老叶家开枝散叶,撑起一个大大的家族。”

  兰默农微笑着,眼神却很坚定地摇了摇头,柔声道:“阿姨,这个镯子,您还是先留着,等叶修大婚时,再传给他的正妻。”

  叶远志和鞠苹面面相觑,怎么听这话,孩子妈没打算跟叶修结婚啊。难道,他们感情不好?

  “妈,就按照默农说的做吧,镯子您先留着。等以后过门了再说,”叶修微笑,“不要怀疑,我和她感情很好,只是我们还有很多事情要做,暂时不想谈婚论嫁。”

  谈婚论嫁……耽误做事情吗?

  叶远志夫妇实在不理解现在这些孩子的想法,好像结了婚,就会影响事业一样。老一辈的人,也都做出了一番事业,而且都是结了婚才做成的。没听谁说有家庭了就不能做事业了。

  算了,反正孙子都有了,结不结婚,好像也不是那么重要。

  叶远志夫妇心里那点小小的郁结,只要稍稍看叶小宝一眼,立马瓦解。

  孩子那双乌溜溜的,灵气四溢的大眼睛,太招人稀罕了。

  叶修带回来一个孩子,要认祖归宗的消息,像长了翅膀一样,在东篱村流传。

  周玲安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正在伏案写述职报告。到本年底,她在东篱村挂职的时间已经结束了。这一年时间,她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虽然是因为抱了叶修的大腿,但能在对的时间抱住对的大腿,也是一种实力,不是吗?

  她帮助全村通了天然气,完成了旱厕的改建,协助汉唐文旅完成了生态联动景区的建设,并且还在叶修的帮助下建设了古河县光伏科技园区,并将‘光能电池’和‘飞驰汽车’两条生产线,引入了古河县。

  这可是‘北冥集团’在江北地区设立的唯一一条生产线。摆明了就是叶修反哺家乡的善举。但周玲安也因此成为获益最大的那位干部。

  如今东篱村乃至整个古河县的老百姓,逐渐摘掉了贫困的帽子,她这个扶贫办主任,等于出色地完成了自己的任务。

  她已经于前些时间的年底考察中,再一次升职,摇身一变,成为古河县府的掌舵人。而刘国良则水涨船高,调到淮海市主政去了。

  这是她在东篱村挂职的最后一站,过完年假,她就要入主古河县府了。

  所以,这个述职报告,她写得格外认真,也格外投入。

  叶修有孩子的消息,是村委会里几个干部闲聊时说出来的。周玲安当即就觉得一阵天旋地转,手都握不住笔了。

  虽然自觉与黑炭头渐行渐远,但内心深处,还是免不了有几分期盼的。biqubao.com

  听到叶修有娃的消息,她感觉自己那脆弱的少女之心,碎裂了。

  这样也好,彻底死心了。

  真诚地祝福你,黑炭头。做不成伴侣,那就做一辈子的挚友吧。

  周玲安噙着眼泪,忍着内心的剧痛,一篇述职报告,写得柔肠百结。

  有个村干部进来,见周玲安满面泪痕,还在伏案疾书,诧异道:“周主任,你怎么哭了?”

  “我哭了?”周玲安在脸上抹了一把,愕然不已。

  原来真正的伤心不是嚎啕大哭,而是无声地啜泣。

  而自己是浑然不觉的。

  “你没事吧?”那村干部关切地问道。

  这位美女主任,可是村干部心目中的女神。她的工作能力无与伦比,挂职扶贫一年,创造了令人瞠目结舌的成绩,个人也连升数级,由一个普通科员变成县府话事人。

  这种升迁速度,放在历史上也是极为罕见的。

  但人家是实打实做出了成绩,你不服不行啊。

  她来之前,东篱村就是个山窝窝,穷得Blingbling的,适龄男子找不到老婆的一大把。一年过去,东篱村成了远近闻名的‘网红村’,依托景区,个个赚得盘满钵满。而且村子里新年过后要启动统一建四合院的工程了。

  叶修出钱建的那所国际学校,现在也已经封顶了,等开春就可以装修了,据说暑假过后就要正式投入使用。

  医疗有‘常春堂’,连癌症都能给你治好。什么大城市的三甲医院,和常春堂相比弱爆了。再加上这所从幼儿园到高中的超一流学校,医疗和教育,老百姓最关心的这两样资源,东篱村都有。如果家家户户再建上三层中式别墅,买辆小轿车,这样的日子,比大城市差哪儿了?

  这就是周主任来东篱村挂职一年,交出的成绩单。

  这种翻天覆地的改变,估计放到联合国,都会引起轰动。

  当然,大家也都明白,这功劳绝大多数都要放叶修头上,没有他,周玲安根本玩不转。

  但人家周主任和叶首富关系好啊,就是能搭上顺风车啊。别人就是搭不上啊。

  你说气不气?

  “我没事,长时间对着电脑,眼睛有些不适应而已。”周玲安摆了摆手,示意无需担心。

  那村干部这才离开了。

  叶家此时非常热闹。

  以百岁人瑞冯老太爷和老支书周根生为首的村民们,纷纷来叶家,给叶远志夫妇和叶修道喜。

  毕竟流落在外的孩子认祖归宗,在老一辈人眼中可是大事。

  村民们见叶修这个媳妇,长得跟仙女似的,无不艳羡不已。再想想自己家里的黄脸婆,不由慨叹同人不同命。

  虽然同样都是车,但开起来的感觉可太不一样了。

  人家叶修那是至尊享受,自己,也就勉强交个公粮吧。

  叶小宝长得粉妆玉琢,俊美清雅,小小年纪,就有乃父的那份倜傥潇洒,让人一看便心折不已。

  孩子认祖归宗,而且马上要带去申海上户口,老是叫‘小宝’也不太合适,所以叶修给起了个名字:叶斐。文采斐然之斐,希望他能多读书,成为比父亲还要有才华的奇男子。

  “这孩子相貌生得好啊,不仅看着zun,还蕴含着大气运!五岳丰隆,剑眉入鬓,不是王侯也是将军。”冯老太爷朗声道。

  “老太爷好眼力啊,我也是这么认为的。”其余村民纷纷附和。

  叶远志夫妇高兴地合不拢嘴,从今天起,谁夸他家大孙子,大家就是好朋友。

  谁要说他家孙子不好,友尽。

  “趁着过年,给叶修把婚礼酒席摆了呗。咱们也跟着热闹热闹。”老支书周根生提了个建议。

  叶远志夫妇看向叶修。

  这个,他们可当不了儿子的家。

  “我们还有许多事要忙,婚礼暂时就不举行了。什么时候举行,一定邀请诸位父老乡亲到场见证。”叶修朗声笑道。

  欸?孩子都这么大了还不结婚?这个操作让老一辈的人看不懂了。难道外界的传言是真的?

  有人说,虽然这个姑娘给叶家生了孩子,但叶修真正想娶的人并不是她。所以只是要了孩子,没要娘。

  这天仙一般的姑娘居然也入不了叶修的法眼,也不知他想娶个什么样的。

  实际上,叶修是想给兰默农一个婚礼的,但人家兰仙子好像对这件事不是很热衷。

  在一起困觉生娃都阔以,而且兰默农也愿意再给叶修生几个,但她好像不太愿意结婚。

  “不举办婚礼也行,那你家娃认祖归宗是大事,也要让亲戚朋友过来见证的,趁着过年,大家都在,就举行个隆重的仪式呗。”冯老太爷说道。

  “这个可以有。”叶修笑了笑。

  本来这种事只要把叶家人聚集在一起,见证一下,举行个仪式就可以了,他没想搞那么大。

  但乡亲们这么热情,他也不太好意思拒绝。

  酒席就定在大年初二,普天同庆的时候。正好也是亲戚朋友互相开始走动拜年的时间。

  日子定下来,乡亲们心满意足地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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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初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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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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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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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下载爱阅小说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无广告免费。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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