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市长坐在办公桌后面脸色不善的看着眼前韩恕。
他从早上通知两家清洁公司来人,一直等到下午临近下班才见到公司来人。
要不是整个上海实在是找不到足够的清洁工清理街道,他根本不会接见韩恕。
“你们清洁公司好大的谱啊,真把自己当成上海滩的皇帝啦。”
吴市长语气不善的说道。
“吴市长,冤枉啊。我们老板一早就通知我,但是我这个人得了怪病,见不得上午的太阳,所以就耽误到下午啦。”韩恕嬉皮笑脸的说道。
吴市长眯着眼端详起韩恕,疑惑的说道:“我以前是不是见过你。”
韩恕笑着说道:“吴市长好记性。我叫韩恕。”
“我想起来了,韩恕。”吴市长瞬间变了脸色。“当年约翰.琼斯案,你是他的辩护律师。”
前文说道韩恕在上海律师界声名狼藉,除了他认钱不认人之外,还有一个最大的原因就是他为约翰.琼斯案做的无罪辩护。
约翰.琼斯何须人也,他犯了什么罪,为什么韩恕为他辩护得罪了全体同行,这件事还要从两年前说起。
约翰.琼斯是英国一家贸易公司的员工,也是给该公司珍妮号商船的二副。珍妮号专门跑远东路线,一来二去。约翰就发现了一个巨大的商机,走私。
于是约翰.琼斯拿出全部积蓄,又从银行贷款,买了一首二手的商船,又拉拢几个生活艰辛的同事,一起干起了走私生意。随着时间的推移,约翰的走私生意越做越大,他又从上海招了一些本地水手。
按照这样的轨迹,约翰发家致富的梦想近在眼前。但是一切在一次寻常的走私行动中发生改变。
1933年12月5号,黄浦江上罕见的弥漫着浓雾,驾船行驶在却不能看见岸边的一点景色。
因此在这种天气下,黄浦江上的商船,渡船全部窝在码头中不得动弹。除了船只不能动弹,码头的管理人员也难得的清闲片刻。
就在何润刚刚温上一壶黄酒的时候,他的徒弟张阿小匆匆跑来。
“师傅,师傅,不好啦。出事啦。”
“什么事啊?”何润慢慢的倒了一杯黄酒。
“有货船撞上码头啦。”小徒弟急急说道。
“什么!”何润惊得酒杯掉地上了。
虽说黄浦江的码头和其他地方的深水港码头不能比,但是守着上海这一块宝地,码头就是一个流淌着黄金的水龙头。万万不能出事啊。
何润连忙带着徒弟赶往码头。
还好,还好,货船只是倾覆了一条停靠在岸边的小船,也正是这条小船使得码头没有遭受损坏。
何润心有余悸之余,又忍不住破口大骂:“是那个****,大雾天还开船。”
张阿小指着船舷上几个斗大的英文字说道:“师傅,是约翰号。”
何润骂骂咧咧的上了货船。
“这群英国人,走私也怎么蛮横。”
“有人吗?”何润登上夹板,高声喊道,却没有得到回应。
何润好奇,一般货船都有人值守的。
“有人在?”何润慢慢的朝着货船的货仓走去。
何润刚下甲板,就闻到一股奇怪的味道。
像是在海水中刚刚拿出的铁锈。铁锈味中混合着海水的腥味。
何润顺着气味,来到一个货仓中。他拉开铁门,眼前的一幕让他目瞪口呆。
货仓中间数十具尸体头脚相连,形成一个左右对称的诡异图案,像极了一个山羊头。四周的墙壁,天花板附上了一层血膜。还有丝丝血滴从天花板倒挂着。而最里面一个金发碧眼的欧洲人手握匕首,满身血迹的瘫坐在地上。
中午大雾终于散去,而一同散开的还有一桩骇人听闻的谋杀案。
约翰号的船长约翰.琼斯手刃他的船员,三名外国人,十一名中国人全部死在了他的刀下,并且约翰.琼斯还亵渎了船员的尸体。据说收拾死体的警员后来一辈子没有吃过毛血旺,血肠等食物。
由于案件过于离奇,很快就有多个版本流传在市民之中。
新基督教的信徒认为,约翰.琼斯是恶魔的信徒,杀死船员是为了举行邪恶的仪式,取悦魔鬼。
而信奉道教的人则认为,约翰.琼斯是为了取人精魄,炼制长生丹。
除此之外,还有各种离奇的版本流传。一时间上海市民人心惶惶。
而巡捕房这边,在约翰.琼斯醒后,就对他进行了审问。但是约翰.琼斯却坚持说,他们在返回上海的途中,遇到了诡异的浓雾。他吸入浓雾之后,就不省人事了,之后的事情完全没有记忆,直到在医院醒来。
面对约翰.琼斯的辩解,巡捕房当然是完全不相信。而十一名死者的家庭联合写信给市政府,吴市长勒令巡捕房尽快破案。英国大使馆也在关注这件事,由于某些特殊的原因。他们也没有将约翰.琼斯引渡回英国,而是督促国民政府尽快破案。
于是在案件没有调查清楚,证据不充足的情况下,上海市政府对约翰.琼斯提起公诉,并且允许他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
尽管约翰.琼斯开出了令人心动的佣金,上海市的中国律师却不愿意接下这个官司。一方面现有证据统统表面约翰是凶手,另一方面凶杀案已经激起了上海市民的排外清晰,接下案件无疑是拣了芝麻丢了西瓜。
而英国的律师也不愿接手案件。因为他们怀疑约翰是恶魔的信徒,为约翰辩护,就相当于为魔鬼办事,这是新教万万不允许的。
偏偏就在这个时候,上海律师界的一朵奇葩,韩恕,不知出于什么样的原因接下约翰的诉讼要求。
一时间上海整个律师界都在看韩恕的笑话。
但是事情真的如他们所愿吗?
庭审那天,不知是案件的当事人家属,上海滩不少感兴趣的名流也在旁观席旁听。他们穿着西装礼服,不知情的人还会把法庭当舞厅呢。
一番流程之后,终于轮到被告辩解环节。
韩恕直起身,说道:“尊敬的法官大人,在复盘案件之前,我们需要明白一个问题?案犯的第一现场到底在哪?”
原告律师回道:“这不是问题。我们都知道案发地点在约翰号上。”
“原告律师脑子有点转不过弯来。”韩恕讽刺道。
“案发现场当然是在约翰号上,我的问题是案发时,约翰号在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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