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2章 旱魃至边关(第2更求订阅!)

    “不知少侠先前说需要我帮忙办事,究竟是何事啊?”

    “老夫原本也是京官,不过是边关战士告急,这才特意派遣老夫这等可镇场之人出面,行监军之职。”

    金有德说道,生怕对方以为自己是那犯错之后被贬谪边关的失势之臣。

    “我知道,一品朝臣金有德嘛,我让你办的事不大,只需要让你带我前去边关即可。”

    旱魃道。

    当他念出金有德名字的时候,明显对方身体一颤,有些不可思议的望向这位瞧起来年轻的男子。

    他可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自爆过身份。

    “这点小事想必金大人应该不会拒绝吧?”

    旱魃看向对方。

    金有德倒也好说话,直接点点头。

    对方怎么看也不像是坏人,只是独自一人出现在这荒郊野岭的荒芜之地,有几分奇怪。

    “这位公子若是有心报效王朝,那自然是再好不过的,如今边关缺人,其实不用老夫介绍,你也可入伍,毕竟人才何处都缺的。”

    金有德道。

    直接把对方列为了是想要精忠报国的良好青年。

    “金大人误会,只是想让大人带路,带我前去边关即可,入了边关之城后,你我二人便可分道扬镳了。”

    旱魃笑了笑,说道。

    金有德顿时不解。

    既然不是参军入伍,那边城之地又有什么好看的?

    瞧对方一身打扮,虽然讲究,却也古朴,该不会是某位落魄贵族之后,前去边关投靠?

    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善解人意的金有德不打算继续探究下去这个话题。

    总之把人带到边关就好了。

    区区一位少公子,应该也对边军造不成什么干扰。

    于是二人一起结伴上路,那马车好在未曾遭受波及。

    劫后余生的金有德也开始学会享受这颠簸的旅程,躺在车厢内内心觉得无比的安宁。

    至于为何旱魃要费尽心思借助金有德一同进城。

    那便要说到郭珺身上了。

    这位醉中仙,兵中圣。

    在这西域边关之地留下的气机可谓强烈之极。

    那一把口中天剑被当做机缘随意抛弃在此地的某一处,对善于察觉气机的旱魃来说就像是油锅里突然放入了一瓢水。

    原本还有些平静的场景,瞬间就炸开锅来。

    这让旱魃怀疑是不是这边关之地也会有像任长生,苏陆之流。

    但若真要让他转身离开,还是心有不甘。

    不得已,他只能寻找一位气机能掩盖自己的普通人,在其掩护之下,哪怕那城中真有任长生之流,也发现不了自己。

    所以这才略施手段,在一位小鬼的手中救下了这位倒霉的一品大员。

    后者常年上朝,与皇宫里的龙气沾染了一丝因果,再加上奉旨而来,本身还是一品大员,其身上气机便能够掩盖大部分他人气机。

    再加上旱魃自身有意收敛,外人若要发现,绝难。

    ……

    旱魃这头在费尽心思进入边关,顾长安这头却在喂青悦城的重建而烦恼。

    城池那原本的建筑已经被毁掉十分之六七,剩余的那些建筑或多或少也遭遇了烟熏火燎,短时间内根本无法住人。

    不过是一夜的功夫,整个青阳州最繁华的城市之一,丧失了所有居民。

    ……

    天色逐渐又要入傍晚。

    已经在西域边关城中生活好些时日的洪阅廉还是逐渐适应这里的情况。

    那些粗狂的,镇守边关的将士们在面对文人老爷的时候也会保持一份尊重。

    尤其是为文人老爷,还掌管着他们官职升迁以及军饷扣发这一块。

    “阅廉公,您知道晚上的是要去哪儿啊?可千万别出城去,城外不仅有蛮子,还有狼虫虎豹。”

    在边关城墙头上,一位士兵见到洪阅廉正在缓缓向城门处走来,便叫到。

    “不过是想上来喝口酒罢了,谁要在大晚上出去与豺狼搏斗?”

    洪阅廉说着,手中果然端着一壶的酒,自己顺着台阶走上城墙头上。

    城头之上一共站了两排士兵。

    但是看见这位监军大人上来之后却也并没有几分改变,不会刻意去挺拔身姿做出艰苦模样。

    若是换成洪阅廉刚来那一日或许还会如此,但如今,这位堂堂一品当朝大员已经与这群泥腿子打成了一片。

    虽成一片,却也保持着上下尊卑之分。

    所以洪阅廉上来之后该站岗的便站岗,老老实实坚持自我岗位,休息的则可厚着脸皮前来讨一口酒喝。

    当然了,大人给不给就要看心情了。

    “大人,您该不会是又在想念远在京城的娘子吧?”

    一位与洪阅廉关系向来不错的士兵凑上前来笑道。

    洪阅廉只是叹了一口气,摇摇头,不说话,又喝了一口酒,再把酒壶交给对方。

    对方也知道节制,喝了一口之后,便将葫芦递回,也不再喝第二口。

    毕竟还是需要在此地站岗,倘若再喝第二口的话,监军大人可就真的不高兴了。

    赶来蹭酒的士兵终归还只是那几个,其余的都老老实实过来打个招呼,又回去继续站岗。

    西域靠近荒漠,每每到了夕阳时分,洪阅廉总是要来到城头之上,一边喝着酒,一边看着远处缓缓落下的落日,带走最后一丝余温与天边的金线。

    平沙漠漠,这一片沙土下掩埋了无数的尸骨,到如今半点皮肉都不可见,只有磨砺得惨白的骨头。

    有几颗罕有的植物依旧顽强的盘踞在沙丘之上。

    洪阅廉不知道自己从什么时候开始爱上了这座粗狂的边城。

    除了偶尔会像他们说的那样想念京城之中的妻子,也就没什么不好的了。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这一番宏伟壮观的景象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在京城看到的。

    京城的夕阳便如同那座城池的本身,极具梦幻色彩,让人站在远处,站在高楼之上观看,觉得那么不真实。

    而大漠的夕阳热情,是血与汗混出来的。

    洪阅廉是个文人,他喜欢这种浪漫。

    伴着这种浪漫,葫芦中的酒很快就见底了。

    而与此同时。

    城门那里却传来异响。

    一辆马车,缓缓来到这座西域边关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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