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之后。
达弗林还是死了,死在一次与异种垄断者的战争之中。
他并不后悔,因为他战斗过,这就足够了。
唯一遗憾的就是,他终究还是没能回到女友安蒂身边,没能实现保护对方的愿望。
达弗林睁开眼睛,看着眼前有些熟悉又陌生的街道。
这是个僻静的小巷,远处躺着一个干净的流浪汉。
等等,我不是被一个名叫“勋爵”的老头子给咬破脖子了吗?
他回想起自己死前的记忆。
而现在,难道他来到了地狱?
他没有自信可以上天堂,毕竟他没有完成自己心中的承诺。
半小时后,他慢慢地兴奋起来,嘴角边裂开一道笑容。
“原来,我是重生了!不,这应该是某个电影中的情节!”
他在心底狂喊着!
他看清楚了周围的一切,这不就是十年前,他加入天命社后,所做的寻种任务吗?
那个流浪汉,给他的记忆太深刻了,毕竟那是他再一次从死神手中逃走。
而现在,他多了十年的记忆。
首先要干什么?
赶紧逃离这个流浪汉的身边吗?
不,还是要按照原来的剧本演。
不然的话,有可能自己的逃走,会被流浪汉当成是去喊人,从而直接杀了自己。
达弗林这样想着,信心满满地继续观察着流浪汉。
然后那群突如其来的丧尸们,再次出现,流浪汉逃跑,他还是打电话给上司,通报情况后,然后开车逃出城去。
这一次,当流浪汉追上他的车后,却没有说话,而是直接一掌打过来。
“等等,你为什么要杀我?”达弗林大惊失色。
这和之前的剧本,不一样啊!
“没什么,莫名其妙,我感觉脑子里很烦,不想说话。你们这些苍蝇,还是去死吧。”
接着达弗林毫无疑问地挂了
然后他又醒了。
这一回,他欲哭无泪。
为什么重生后,剧本就发生变化?
不,话说回来,不发生变化才奇怪。
他这次直接选择逃跑,然而还是被流浪汉一把抓住拍死。
如此重复十次
达弗林发现自己陷入死局,无论他做什么,都会被对方一巴掌拍死。
甚至他故意假装背叛天命社,投靠对方,也被对方一巴掌拍死。
这重生还有意思吗?
自己就是来无限死亡的吗?
他骨头里的固执与倔强,爆发了。
他还不信了,自己有着无限重来的本事,还搞不定一个异种者?
他仔细分析起来。
每次重生后,一定会出现丧尸攻城,在那之后,这个流浪汉就会杀了自己,只是花样和时机不同。
也就是说,丧尸攻城事件,扰乱了那个流浪汉的心情。
所以他要想活下去,必须将丧尸消灭掉。
于是他这样干了。
又重生了三十次,他才想到办法消灭丧尸。
而这一次,那流浪汉果然没有杀他。
正当达弗林暗暗高兴,想要偷偷溜走,直接去找那位光明修女,拿自己的固执之种时,流浪汉却再次出现在他面前。
“这就是凡人的适应力吗?三十次,不,是四十一次的重复,就能找到答案。”流浪汉盯着他,若有所思道。
“什么四十一次的重复,先生,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达弗林连忙装傻。
他确定自己拥有了“土拔鼠之日”的超能力,绝对不想这个秘密被别人发现!
“呵,其实你的智慧不比我低多少,但你能用来观察这个世界的工具,却比我差得太多。”
流浪汉这次有了谈兴,他本来就是一个喜好辩论的人。当然他不喜欢诡辩,因为那对他来说,没有刺激性。
只有来自真实世界,真实逻辑的碰撞与反馈,才能让他感觉到活着的味道。
“什么意思?”达弗林谨慎地看向四周。
“很简单,虽然你是这个闹剧中,唯一有完整记忆的人,但恐怕你每次重来时,都没有注意过时间吧?哦,对了,你只有手机,没有手表。”流浪汉指了指他的手腕道。
达弗林有些迷惑,不明白对方想说什么。
时间,时间有什么问题吗?
“哈哈,其实人与人之间的最大差别,就在于获取信息的能力。就像现在,我虽然没有被选中,然而我仍然能发现这个世界的异常。”流浪汉很是自信地笑道。
他为自己能从那个迷境中摆脱出来,而感到非常自豪,因为这意味着他战胜了一个未知的强大存在。
对方太强了,他第一次真身面对这样强的存在,他感觉自己的异种甚至都在瑟瑟发抖,让他感到无比的刺激与真实。
达弗林还是一脑袋迷惑,他唯一能明确的,就是对方很可能发现了自己处于时间循环之中!
“你还听不懂吗?让我来慢慢告诉你。”流浪汉缓缓说来。
“你和我,还有周围的人,都被一个强大者,或者说神,拉入了一个迷境。这么说吧,对方可以截取一秒之内,周围数百万平方公里的所有人物c建筑c天空等等一切时空信息,然后用它们编织一个时间流速是十年的循环迷境。”
“而你,就是这个循环迷境的主角,你每次都可以保留上一次在迷境的记忆;而我只不过是一个有着特殊能力的配角,神每次都会让我遗忘在迷境中的记忆。”
“然而这个迷境还是有一个小小的漏洞,那就是每次循环结束后,它都会等待一秒后,才会重开。于是刚刚开始时,我就有着一秒的清醒时间,然后我就把这一秒的记忆存储起来。而循环本身又会消耗一秒的现实时间。”
“于是刚刚循环再次开始时,我就有了41秒不连续的现实记忆。然后我发现了异常——这个迷境一直是以82秒之前截取到的场景信息来布置的,而我有着整整41秒的不连续未来记忆!”
“这就是我为什么会感到脑子很烦的原因,因为我的记忆不完整。”
如果闻人升听到这个流浪汉的话,肯定会大加赞叹。
小幻是个大懒蛋,布置幻境加速时,怎么可能像他这样的完美主义者,事事都考虑清楚。
她留下的漏洞很多很多,毕竟她是为了玩,不像闻人升,是为了干正事
比如截取一次场景信息,她就一直用下去,又比如她为了让配角们遗忘幻境中的记忆,随随便便就借用神秘之种上铭刻的神秘遗忘术,那可是闻人升才学会不久的技能。
又因为闻人升说过,这种加速幻境会对人的脑子造成负担,所以她才会留给那几个角色一秒的现实休息时间,省得他们疯了
这也是被那个流浪汉发现异常的关键所在。
她当然不可能将几百万平方公里内的所有信息都弄进来,只有和主角达弗林相关的几个人,才会进入幻境,成为表演者,其他人和物都是幻象。
即便如此,也是在闻人升的神秘之种加持下,享受四十几倍的被动增幅,她才能有这种能力。
当然流浪汉并不知道这一点,他仍然在达弗林的震惊中,无比敬畏地说道:
“这是神才有的能力,而你,就是得到神之青睐的人!”
“你说,我还会杀你吗?”
达弗林目瞪口呆,愣愣道:“原来我没有什么土拔鼠之日的能力,我只是被某个存在看中了而已。之前经历的一切,都是虚幻!都是假的!”
他苦涩地笑了起来,垂下脑袋,带着无比的失望。
“傻瓜!”流浪汉狠狠拍他一巴掌,差点将他拍进土里,“你以为这全是假的吗?错了,这个幻境中的演化,全部都是按照真实世界的信息和逻辑进行组织的,也就是说,你在幻境中所发现的信息,所得到的知识,同样可以用到现实中去!”
听到这里,达弗林眼神大亮,话也不说,立刻向一辆车跑去。
既然流浪汉不杀自己,那还等什么?赶紧去找自己的异种去。
只是刚刚跑到车前,他突然愣住了,回头向远处的流浪汉问道:
“先生,您能告诉我一件事吗?现在的我,是不是还在迷境中?”
“当然还是在迷境中,你忘记了吗,我刚刚说过,我在醒来后,看到的场景,和我脑海中记忆的场景不一致。等到什么时候,我醒来后看到的场景,比我脑海中记忆的场景信息要新时,就能说明,我们回到了现实中,或者是那位大神,更新了游戏的初始场景信息”
“所以你啰嗦这么多,其实你只能确定这一次,并不能确定未来吧?”达弗林这回是彻底听懂了。
流浪汉无话可说,只能摊开双手。
达弗林一屁股坐在地上,但他不是放弃,只是想要休息一会再战。
然而下一刻,他却被流浪汉一把抓起来。
“跟我走,我有一个好主意”
流浪汉露出一个神秘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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