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66章:齐鲁儿女多奇人、质朴狡捷、皆是强军

  这支钢臂弩上弦的动作如此复杂,弄得吴天宝他们打起仗来忙的不可开交却效果不大,把他郁闷得都不行了。

  这时候他们的百人队长宋杰一边观察着敌情,一面命令战士们加固修整自己的掩体,让防御圈尽可能严密一些。

  他已经看出来眼下这场战斗,只怕会异常艰苦!……这时对面的三千多蒙军骑兵开始呼啸着接近,刚才宋杰他们这只百人队进入池塘之前,就已经被他们发现了,所以这支蒙古军已经直奔着他们而来。

  这时的宋杰手里攥着一只信号枪,却还是没能下定决心向天上开一枪。

  因为敌人虽然接近而来,但却是目的不明。

  如果万一他们一触即走,而自己却匆匆忙忙的发出了信号,难免会让周围的友军赶过来支援的时候扑个空。

  这样不但徒劳往返,而且还会白白消耗战友的体力,所以宋杰现在还没打定主意。

  ……这位宋杰是一位海军陆战队军官,今年大概二十五六岁的年纪,却是一名土生土长的通州人。

  他是在沈墨建设海军的时候,从通州入伍的。

  沈墨征召的第一批海军部队,基本上全是师宝瑛手下的临安水贼。

  在这之后由于海军队伍需要正规化和扩大,所以靠近海边的通州渔民就成了首选。

  这位宋杰平生最恨海盗,在沈墨一口气剿灭了七八支海盗之后,这位渔民子弟毫不犹豫的就加入了沈墨的海军部队。

  在这之后由于宋杰读过私塾,多少识得几个字。

  而且为人沉稳镇定,判断战场形势的时候也往往极准,于是他就成了海军陆战队中一位排长。

  此刻他带领着自己手下的一个排三十余人,加入了这支百人斥候队之后。

  他也因为战术素养比较高,所以被任命为这一支队伍的队长。

  如今这支队伍相互间还没有来得及磨合,甚至有些战士看着狼人斥候队的野狼还有些害怕。

  所以宋杰的心里也有些七上八下。

  不过在之前的半天行军之中,他们很快就发现这些战士毕竟是出自一个军队系统。

  战士们不管在籍贯还是在装备上有什么区别。

  但是听从命令、坚韧不拔这些特点上,却是极为相似。

  这也使得他们总共由四支队伍形成的百人队里,氛围也开始逐渐的活络开来。

  大伙用各自的家乡话攀谈,行军中七嘴八舌的谈话,相处得倒是异常融洽。

  在这之后,他们就遭遇了这支足有三千人的蒙古军!此时的宋杰看着这只蒙古军越来越近,眼看接近到了一里之内,而且还丝毫没有停步的趋势。

  就见他一咬牙,随即就大声发布了一连串命令:“海军陆战队在敌军进入射程后,开始效力射。

  特战队的兄弟和狼人在二百米线开始射击敌军……山东军准备近战!”

  听到了宋杰的命令,大家也随即紧张了起来。

  他们都知道这次肯定是要拼命打上一场了,就见他们立刻开始按照命令,纷纷各自准备战斗。

  首先就是那三十名海军陆战队员,他们将步枪上的两脚架打开,仔细的调整着自己的步枪标尺。

  因为在陆战队员作战时,通常需要随船队深入敌军内陆。

  造成他们很难像陆军那样,能够稳定的获得弹药给养的补充,所以他们的步枪设计通常都以精准效力射为主。

  在沈墨设计海军陆战队型步枪的时候,不但枪管加长加重,保证了射击精度。

  而且还给每支步枪安装了一个两脚架,可以让他们在卧姿射击的时候更加精准。

  这时候,吴天宝正仰面朝天躺在水塘中的斜坡上,七手八脚的把帆布背包里的手榴弹挨个儿拿出来,在身边排成一排。

  在这之后,他拧开了手榴弹后盖儿,把拉环小心的勾出来搭在外面。

  又把身上的两支单腿蹦全都拔出来,检查了枪膛里的弹药。

  在这之后,他把自己的霰弹枪拔出来“遛”了一遍弹……简单说就是拉动护木,把子弹全都退出来之后再重新上到弹管里。

  他这么做的原因是,如果这里面哪颗子弹有问题,使得退弹时造成不灵便。

  那颗子弹随后就会被他换下来。

  吴天宝遛弹的时候手上做得分外娴熟,使得边上的一群友军,都惊讶的看向了这个不断“咔嚓咔嚓”拉动护木的山东军队长。

  在这之后,吴天宝看了看自己放在一边的钢臂弩,决定还是待一会儿再上弦。

  这样可以尽可能的延长钢制弩弓的使用期限,因为毕竟长期张拉会对金属造成疲劳,这也是吴天宝在部队里学会的知识。

  如今他们这支两千人的山东军,已经把山东全军里的霰弹枪都带了出来,还而且还一人带了两把单腿蹦!因为山东军在近距离武器上配备的更多,而且所有的山东军士兵都是在之前四五年间的造反生涯里,和官兵在用冷兵器搏杀战中存活下来的,所以他们的近距离作战能力更强。

  这也是这位宋杰队长在三层布防之时,让山东军准备近距离搏杀的原因。

  就在他们飞快的准备接战时,对面那支蒙古骑兵已经犹如狂风席卷一般,接近到了百人队阵地的数百米之外!此刻太阳早已西沉,天色开始渐渐昏暗。

  对面的蒙军在这片千里沃野上奔突疾驰,挟裹着犹如烈焰燎原般的气势,向着这边直冲而来!……他们所在的这个位置叫做“淇县”,位于南京向北一百四十里远。

  在这之前的一天里,两支军队从早上就开始交战。

  通州军在黄河南岸歼敌四万,在黄河北岸又是一场骑兵大战,然后又是追袭了一百余里。

  直到这天色落幕时,两支队伍之间一场惨烈的大战,又即将开始!千里沃野的大平原上,土壤厚重地面平坦。

  在这片地方在晴朗的天气里,稍稍登高就可以一望百余里。

  就因为此地水土极好,便于耕种和发展,所以此处在历史上也一直是个很重要的地点。

三月,初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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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请下载爱阅小说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网站即将关闭,下载爱阅app免费看最新内容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下载爱阅小说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无广告免费。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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