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晚上八点。
杨旭带着顾寒霜在大排档和叶如歌见了面。
而宋曼也紧紧地搂着叶如歌的胳膊,一脸害怕的看着杨旭,脸上的那笑容比哭还难看。
就是眼前这个人害得她差点身败名裂,可宋曼却不敢有报仇的想法。
“杨少!嫂子!”
叶如歌笑着和杨旭打招呼,说完他捅了捅宋曼的胳膊道:“喊人!”
“杨少,嫂子!”
宋曼怯怯的喊了声。
“叫杨少就太客气了,叫我名字吧!”杨旭看都不看宋曼一眼,淡淡的道。
“你比我大,我还是叫你杨哥吧!”叶如歌的态度有些讨好的意味。
“没想到如歌你堂堂叶家大少爷,竟然跑来大排档吃东西!”杨少打趣道。
说实在话,他针对宋曼,但是对于叶如歌还是挺有好感的,这个人的性格很和他胃口。
“我喜欢大排档的气氛,很热闹,不像是那些西餐厅放个屁都要遮遮掩掩的。”
叶如歌扯了扯衣领,有些嫌弃的把领带丢到一旁,鄙视道:“就和这衣服一样,明明勒脖子得很,可你不穿有些地方还不让进,都是一群狗眼看人低的玩意儿。”
看到叶如歌说话这么粗鲁,宋曼的眼睛瞬间就瞪圆了。
他从来没见过叶如歌这么社会的一面,平时他看起来都是很温文尔雅。
现在居然会说放屁。
“谁让你是叶家大少,实在不行过来跟我混呗,每天穿着短袖,再去纹条龙,跟着唐彪他们砍人去。”杨旭哈哈大笑道。
见杨旭要带坏别人,顾寒霜嗔怪的用手去掐了他一下,无奈的摇了摇头。
都当爹的人了,还这么没大没小。
虽然责怪,但顾寒霜心里却是高兴的,已经很久没有人跟杨旭这么开玩笑了,他在笑,可是却是假的。
“真的?”叶如歌的眼睛顿时就亮了。
亲热的搂着杨旭的脖子道:“杨哥你还真别说,从小我就梦想自己是个大侠,可是长大才知道什么大侠都是骗人的,这个世界上行有钱有势才是王道。”
“后来我就想,要不做个混混罢了,以前我还自己弄了个小社团,不过被我爸知道以后就没戏了,真怀念以前打杀的时候啊!”
叶如歌感叹道。
“我去,你小子还有这辉煌的一面?”杨旭愣住了,这叶如歌看起来比他认知的还要狂野啊。
“跟杨哥比起来我是小巫见大巫,不过杨哥你刚才说的是真的?你真让我加入?带我混?”叶如歌一脸兴奋的道。
脸色还有些红,脑门上的青筋微微跳动,一看就是热血沸腾的状态。
“我带你混?你家老爷子不得把我收拾了。”杨旭哈哈大笑起来。
“我家老爷子现在都不管我这个不良少年了。”叶如歌深深地叹了口气。
如果不是这一次宋曼出事,他都很久没见过自己老爸了,毕竟现在魔都风起云涌,人人自危,加上叶美珍嫁入杨家,杨旭又和杨子墨闹翻种种原因。
老爷子也很头疼,完全没时间搭理他这个不良少年。
虽然叶如歌自嘲是不良少年,但是他的成就在魔都年轻一辈的来说,却是拔尖的。
“我说你叫我出来该不会是想跟我诉苦的吧?真是这样我走了啊!”杨旭一脸嫌弃。
“走走走,我还从来没跟你喝过酒呢,这一次我一定要为小妹报仇,当时我还以为你能成我妹夫来着!你不知道我小妹知道你结婚以后,那叫一个伤心欲绝啊!”
叶如歌滔滔不绝的说着,说完才发现杨旭黑这张脸,这才想起顾寒霜还在旁边。
“嫂子,不好意思啊,我见到杨哥有些兴奋,你看我这嘴巴!”叶如歌连忙道歉。
“没事!”顾寒霜笑着摇头,不过却伸出两根手指在杨旭腰间的软肉上狠狠掐了一把。
女人天性就是吃醋,尽管顾寒霜现在已经看开了,但听到有别的女孩子喜欢自己老公,她还是有些吃味。
杨旭强忍着腰上的疼痛,狠狠地看着叶如歌,恨不得一脚踹在他嘴巴上。
不过这家伙不知道看到杨旭真兴奋,还是咋的,完全不在乎。
找了个张桌子坐了下来,也不介意桌子上的油脂。
倒是宋曼看的眉头直皱,但也不好意思说。
怎么?
堂堂叶家大少都不嫌弃,你一个戏子有什么资格嫌弃?
而且宋曼这女人也很聪明,她再不悦也知道这个时候不能嫌弃,在叶如歌的面前她始终会保持一副听话小女人的模样。
不过这一切都被杨旭看在了眼中。
“老板,来二十个腰肢,五十串肥牛,韭菜也来二十串,再来四箱啤酒!”刚坐下来,叶如歌就扯着嗓子喊。
那模样就像是和市井小混混,一点都不像是叶家大少。
如果有认识他的人看到这一幕一定会大跌眼镜。
“我说小子点的全都是什么玩意?吃这么多你不怕把你补坏了?我说你小子该不会是不行吧?”杨旭一脸哭笑不得。
这全都是男人的大补品啊。
“杨哥,你这话我就不好听了,咱们兄弟归兄弟,你要说我不行,小心我翻脸啊!”叶如歌顿时拍着桌子大叫。
杨旭没说话,淡淡的瞥了一眼叶如歌的那小身板,好像再说就你?
“杨哥,你别小看我,我这身材一般人比不了,我凌晨四点就起来锻炼,在魔都我敢说没有一个大少爷和我一样有毅力!”
叶如歌说着,把上衣扯了下来,露出一身腱子肉。
现在是热天,很多来大排档吃东西的人要么把衣服撩到腰间,要么就全脱了,也没有人管,更不会有人说什么注意形象。
这就是大排档的气氛,乐趣所在。
放肆,洒脱。
不得不说叶如歌的肌肉还挺耐看,高高凸起的胸肌和八块腹肌,看着很标准,这身材加上他的脸蛋要是在沙滩上走一圈保准能迷倒很多小姑娘。
宋曼也是双眼放光的看着,一脸幸福。
“怎么?和我比肌肉?”杨旭眉头一挑,把上衣脱掉。
虽然杨旭的肌肉没有叶如歌这么大,但却充满了爆发力,在路灯的照射下,古铜色的皮肤散发着迷人的光泽。
加上身上那一身狰狞的伤疤,震撼人心。
都说伤疤是一个男人的军功章,这伤疤一露出来,顿时把叶如歌和旁边桌的客人看的眼睛都直了。
隔壁桌的小妹也是双眼放光,嘴里喊道:“好帅,好男人!”
三月,初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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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请下载爱阅小说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网站即将关闭,下载爱阅app免费看最新内容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下载爱阅小说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无广告免费。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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