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2章 不是自信的问题

Wind将自己关在小会议室里聚精会神想了两个晚上,好歹想出了办法。上次那事儿没干成,无非就是说有风险。王翠莲这水货跟自己不对付,她说有风险却不一定公允,何不问问别的律师。于是便不跟法务部打招呼,自己去不同律所找了几个律师咨询这事儿。

律师们观点大多一致,的确违法,有风险,刑法和民法里面都有相关的规定。Wind不以为然,他将身躯往椅子上一靠,眯着眼问:“那如果我的技术世界第一,除非我自己说出来,否则没人辨识得出来呢?”

律师们的观点仍然大同小异:“要真是这样,那你或许暂时能逃脱法律制裁。但技术世界第一这件事,只怕很难做到。就算暂时第一,保不定别处藏着比你更厉害的人,只不过人家没出来和你比划而已。等你被辨识出来的那一天,你仍然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Wind:“那就是说除非我被辨识出来,否则我不会受到制裁?我如果已经是世界第一,要被辨识出来,别人想追上我,得一段时间吧?或者说,只要我跑的够快,就没人能追上我?”

律师们沉默了,显然这是个相当狂妄的当事人。但也有一位律师开腔了:“是这样的。而且如果时间长到超出了追诉期限,基本也就不用负责任了。但这种情况只建立在你真的厉害到无人可及,而且在追溯期内无人追赶得上你,也没有人识破你的基础上。”

于是这位律师便得到了Wind的咨询费,留下了联系方式,说后面还会请他帮忙。

另一位触觉敏感的律师出于正义心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中的规定,不由得多问一句:“您这是准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吗?奉劝你适可而止,条条大路通罗马,无需非走窄路。” Wind登时勃然大怒:“少污蔑我!再TM胡说八道,我告你诽谤!破坏名誉罪!”气冲冲出了门,还在前台将该律师投诉一番,方扬长而去。

回到公司,他觉得时机差不多,便开始挨个游说股东们,首先找的跟自己关系最好的那位,说他或许有办法,可解目前跟对家公司的竞争胶着态势。股东们一听,自然感兴趣,Wind便说,很简单,让他部门的天才黑客冠军花火,黑进对方公司服务器,让它瘫痪上几天,咱们就赢了。股东们听了,不约而同都露出吃惊的神情:“你这是在开玩笑吧?上次你好像也要这样干,不是说有法律风险被驳回了吗?怎么又来?嘁!”说完要要说离开。

Wind不慌不忙:“听我把话说完嘛!这事儿,能干,我都问过律师了。王翠莲我跟你讲,就是个水货。哪有她说的那么严重。搞法律的就是放不开,但俗话说了,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一味循规蹈矩,那就只能是目前这个样子,两家都耗着钱,一点进展都没有。我都问了好几家律师了,都说可以做。不信改天我们拉个会,我把律师们请来,让他们说道说道。”

股东们没言语了。公司目前确实耗着钱,跟对方激烈角逐,但就是攻不下更大的市场。于是他们同意拉会。在一个阴晴不定的上午,大会议室的透明玻璃墙变成了雾化状态,王翠莲不在场,张超和几位股东们,Wind坐在会议室一边,四位衣冠整齐的律师们坐到了另一边,为首的便是收到了咨询费的那位。

律师们将自己的履历递给了股东们,先声夺人,立时令股东们不敢轻视。接着将当初在律所里跟Wind的交流的那些观点复述一遍,自然也讲了诸多的前提条件和免责条款,总之这件事做了又不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基本条件有二,一是贵公司的技术确实很厉害,厉害到无人可及;二是贵公司的技术厉害到被对方发现的时候,时间上已经过了追诉期限。但平心而论,律所还是建议尽量寻求其他更好的解决方案,万不得已再考虑此下策。

Wind对最后一句有些不满意。他询问股东们有没有问题问律师,没有应答之后,便示意律师们离开。股东们商量起来,讨论来讨论去,话题的重点落到了花火的技术是否过硬这件事上。因为之前Wind已经放了很久的烟雾弹和催眠曲,如今说到了,便自然觉得花火是没问题的。Wind又极力鼓吹花火的天分和智商,并且保证他的技术不会有问题。

有股东问了:“他要是不愿意呢?我记得他上次……”

Wind:“放心,包在我身上。他就是想不清楚。我这次把道理讲给他听,还有不愿意的?”

股东们的兴趣只在公司利益上。法律他们本就不是行家,如今听这些背景经验还挺吓人的律师们一通意见,似是而非间便信了,有风险但不至于违法犯罪,甚至几乎不用担心风险,完全可以放心实施,于是一个个便心动了。

张超也为这件事心焦不已,但他并不赞同去踩踏法律的边界。他办这家公司,本身就是做一份事业,诚实经营而已。但公司发展到今天,很多融资和股东们进来,早已经不是当初那个他一人说了就算的时候了,公司如今面临的竞争也不是当初的那种小打小闹了。如今面对这样的选择,他也跟股东们一样,又是心动,又是有点忐忑。便忍不住说道:“要不再问问莲姐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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