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藏兵于民 1/2

秋阳如丝如缕,照进袁宅后园,这袁家后园,没有假山碧湖、亭台楼阁,很是简陋,只有一片草坪,零星的红柳,以及沿墙的一排蝟菊,勉强算是装饰。

而整个后园,就是一座校场,规模虽然不大,各项布置,有板有眼的,一切依照军中条例来,这后园在近两年也成为了袁宅禁地。

就是袁恪的妻妾,想要赏景游玩,都只能去庄外,到明湖之畔,抑或去定边城。

“一!”

“二!”

操练的口号在后宅内回荡,此时校场中有大约三十人,一眼便能看出,都是精悍之士,手里拿着的也是精炼的钢刀。

袁恪还屯有一批制式横刀,不过,太过显眼,袁恪也不敢给他的庄丁配上。朝廷对于军事装备的管控,并不包括刀剑这样的轻装备,而在盐州这样的边远地区,民间几乎人手一刀,其中大部分,还是朝廷发放的,就是让他们能有自保之力。

事实上,除了开国初年,朝廷资源匮乏,曾经从民间大规模收缴铁器、铜器以铸造兵器之外,后续随着冶铁技术及产量的提升,在铁器使用方面,是对民间大开放的。

朝廷掌控着铁的开采、冶炼、运输及售卖,但对于民间铁器的冶炼锻造却是大力支持,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大汉民间已然密布铁器、兵器作坊,大者如铁器工场,小者如作坊,即便是基本的乡村单位,也有一两个铁匠铺。

而擅长冶铁炼器的铁匠,始终都是大汉民间最为吃香的职业之一,而、民间数量最多的学徒就是铁匠学徒,虽然这行业辛苦,但确实属于技术工种,学得手艺,出师之后,就基本不愁吃穿了。

而原本由朝廷经营的一些工场,也逐渐将一些普通铁器、农具的生产给放弃了,因为民间已有足够的替代者,并且,规模更大,产量更高,即便没有朝廷工坊生产的那么精致,但足用。

大汉武德充沛,其中有一点大概就体现在民间充足的兵器上,此所谓藏兵于民。但凡事总有利弊病,大汉地方治安之所以始终处在一种紧张的状态,隔几年就要就行一次整治,也有这方面的原因。

暴力武器往往是人的胆,小儿持刀,尚能杀人,民间一言不合,便动手杀人的情况,也实属常见。

对于地方官府而言,单独的杀人案,抑或强盗杀人越货都不算什么,最头疼的,要属乡村之间的械斗了。

虽然这是汉法严厉禁止的,但是每年总能发生那么几起,而一旦爆发,便是死伤惨重,因为他们用的械可不是扁担锄头,而是“十八般武器”。

为此丢官的人不在少数,即便汉法明文规定,杀人者死,但在这种群体性事件上,也无法完全适用的。

汉法虽严,却也没严到秦法那个份上,若严格依法执法,连基本的取证都难以做到个人,再加上法不责众这一条,最终往往只是抓几个典型杀了以震慑百姓。

至于完全的从严执法,除非涉及到谋反,否则不可能对普通民众大加刑刀的。

曾有人言,朝廷杀官干脆利落,官府杀人却畏手畏脚,这里的朝廷,当然指的是刘皇帝了。

有鉴于民间治安事件频发,械斗不止,盗匪猖獗,去年便有人认为,民间兵器不禁是治安不稳最大的原因,并向刘皇提议,希望能效仿国初之时,收缴民间兵器,并禁止普通百姓拥有刀剑弓枪武器。

只不过,这则建议,经过刘皇帝稍加权衡就否决了。刘皇帝给出的道理很简单,一把菜刀,一把锄头,乃至一根扁担都能杀人,于民间禁兵,且不提其难度,就是真做到了,就能避免民间的流血吗?

其根本原因,还在人身上,平民多缺乏教化,不知法,也难守法,出了问题,其过首在地方官吏。

朝廷用他们牧守地方,教育百姓,维护治安,本就是他们的职责,因此治安不稳,就把原因归结到兵器上,是贪图省便、畏难懒政的表现,也是治标不治本的办法。

至于杀人者,罪责在人,不在杀人的刀剑,依律判刑即可处置即可。盗贼为患,自有捕役、官兵,这本是他们的职责,倘若地方盗匪不清,为害百姓,那首先要问罪的,还是地方的官员。

于是,紧随其后,刘皇帝又让政事堂制定项规定,那就是地方凡是出现械斗,导致损伤者,首先问责主官;凡有盗匪为患,而不能肃清者,首先问责主官。

而不论是御史还是武德司,在对地方的监控上,从此也多增加了一项,而这一项监察,并不困难。此政一下,广布天下,顿起波澜,不少人疾呼,官不聊生。

当然,关于民间武器,有些说法,也的确引起了不少官员的担忧。那就是,藏兵于民却有好处,但在太平时光,不需百姓保家卫国,民有凶器,就是祸乱之源,倘若用之以对抗朝廷呢?

诚然,百姓杀人犯法、持刀械斗乃至啸聚为匪,对朝廷而言,都不算什么要紧事,朝廷自有应对机制,很难直接危及自身统治。

对统治阶级的掠食者而言,苍生如蝼蚁,黎民如草芥,蝼蚁之间的生死斗争,伤亡再多,损失再大,都不重要。

即便是那些为害作恶的盗贼土匪,从本质上而言,也只是一颗颗韭菜罢了,他们头上顶着大汉的天,那片天的名字姓刘,他们杀的人是汉民,抢的钱上印着“乾佑通宝”抑或“开宝通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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