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41章 我本想养个废物

  陆林昂发现这个弟弟越来越刻薄,说话非常不动听。

  他立即去找杨絮儿告状,杨絮儿不高兴的说:“你跟你弟弟生什么气?”

  “我,我……”

  “你什么你?你弟弟想给金宝治治脑子,是好意啊!”

  “……”

  “我家林之可出息了,自学成才。认识好多好多药草还会给人治病。”

  “什么?弟弟什么时候会这些的?”

  “你真是读书读傻了,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没救了,没救了。”

  陆林昂一向是被人夸的,他怎么会输给自家弟弟呢?

  晚饭的时候,凤毓给了金宝一碗汤药道:“喝了。”

  金宝是真的听话,哪怕药苦还是喝了。

  陆林昂见金宝喝,着急的说:“金宝吐出来啊~药能随便吃吗?可别傻了。”

  金宝没有听话,气嘟嘟的朝着陆林昂瞪眼。

  凤毓给金宝喝的调理月信的汤药,因为金宝有痛经,身子寒气重,不易生养。

  凤毓就亲自上山采药,然后煎给金宝吃。

  每次金宝来了月信,凤毓都会让她喝,并且告诉金宝喝了酒不痛了。

  每次来月信,金宝喝了就不痛痛了,金宝觉得林之哥哥是个好人。

  陆林昂又有了落差感了,金宝向着弟弟,阿奶向着弟弟,就连金老爷也想送弟弟去拜师学医。

  陆林昂突然觉得读书考状元不香了,他暗暗下定决心他也要学医。

  学医是一件非常难的事,脑子要快记忆要强,不但要分的清草药还有记住草药的功效以及特征。

  陆林昂自学了两日,觉得自己着实是个废材。

  他去跟凤毓坦白自己要学医,让他教教他怎么又快又准的记住草药。

  “你想学医?”

  “嗯。我觉得你能行的事我比然行的。”

  “那从明天开始你跟我上山采药吧!”

  其实陆林昂觉得学医很简单,他弟弟不学无术的都能学会,他肯定比强。

  第一天采药,凤毓告诉了陆林昂这种草药治疗什么有什么特征,让陆林昂拿本子摘入。

  陆林昂记性极好,摘入后回去温故了一边然后就记在脑子里。

  这样跟着学了几日,陆林昂发现弟弟懂的很多,不但科普了罕见的药草还衍生了哪些药和哪些药混在一起会成为毒药。

  陆林昂学的很认真,并且觉得这比读书有意思多了。

  那些枯燥的东西有时间很容易犯困。

  就这样陆林昂跟凤毓学起了医术。

  有一点陆林昂询问凤毓为什么他一下就会医术,凤毓告诉他梦里有高人指点说他是个医学奇才。biqubao.com

  陆林昂这脑子单纯的就被凤毓这样糊弄过去了。

  就这般,三年过去了。

  金老爷已经病入膏肓,躺在床上只有一口气。

  他将金宝托付给了陆林昂,让陆林昂不可负了金宝。

  随着年龄增长,陆林昂已经成熟了不好。

  在杨絮儿教化下,他懂的尊重妻子,爱护妻子,将妻子当做自己的责任。

  金老爷有恩与他们,他愿意用一生来偿还这份恩情。

  他喜欢金宝,也愿意照顾她一生,为她的一生负责。

  金老爷等着陆林昂承诺,陆林昂答应后,金老爷才一蹬腿一闭眼去了。

  金老爷的丧事办的非常体面,并没有辱没他这个大善人。

  陆林昂当了家,第一件事就是开了一家药铺。

  他也算学有所成,毒术虽比医术差,但他绝对可以坐诊当大夫了。

  弟弟告诉他,跟他学医就得把本事晾出来,悬壶济世,救死扶伤。

  他问过弟弟为什么他不去救死扶伤造福百姓。弟弟告诉他,他对拯救他人没有兴趣。

  陆林昂后面明白弟弟确实没有兴趣,他对研究毒药毒害人的兴趣远大过治病救人。

  不过没关系,他要做个好大夫。

  杨絮儿和凤毓都觉得已经改变了陆林昂,但没想到科举制开始后,陆林昂还是去了。

  这次陆林昂不但考上了还参加了殿试。

  殿试后陆林昂成了状元郎,陆林昂考了状元后被大官看上了,大官提出要将女儿许配给他。

  陆林昂见了一次大官家的嫡女,长得很漂亮也很有才华,跟这样的人在一起,花前月下不独孤,吟诗作对有对手。

  但陆林昂拒绝了,他告诉了大官自己已经娶妻。

  凤毓和杨絮儿真的觉得任务失败了,陆林昂肯定要娶大官女儿。

  可没想一个月后,陆林昂背后包袱回来了百家村,回到了金家。

  当天杨絮儿就问陆林昂:“你怎么回来了?不是偷摸跑去考会试还做了状元郎?”

  陆林昂是惊的,因为报喜的消息是传到陆家村爹娘哪的。

  他们已经跟爹娘叔伯没有联系了。

  他先是诚恳的认错,然后开始絮絮叨叨的阐述。

  他告诉杨絮儿,他想证明自己,从哪里跌倒就要从哪站起来。

  他对功名利禄没有兴趣,只是在完成他懂事开始到十二岁那年的执念。

  他想告诉为了他扛麻袋掉进水里的爷爷,他并没有忘记答应过他的是事。

  读书考功名那是爷爷的期盼,他必须完成。

  杨絮儿问他大官有没有将女儿许配给他。

  陆林昂非常惊讶,但还是老实说了。

  他告诉杨絮儿拒绝了,大官愤怒自己不能为他所用,将他关在了金玉楼,让他给姑娘作词做诗。他自是不愿意,宁可辞官回乡。

  杨絮儿很感动,觉得她教养的很好。

  她本想将把陆林昂教成个废物,没想这人有大才。

  读书的心思淡了开始钻研医术。

  学医挺好的,身有一技之长,她和凤毓走后肯定不会饿死。

  陆林昂绝对是个人才,不能当官从医也挺好。

  杨絮儿觉得自己和凤毓的时间不多了,就跟陆林昂说她时日不多了,想他能跟金宝生个孩子。

  陆林昂觉得这比考试难,金宝根本不懂。

  他也没瞒着杨絮儿,说他不想欺负金宝,这事顺其自然。

  杨絮儿觉得陆林昂挺别扭的一个人,跟金宝睡了那么多年,居然动也没动人家姑娘。

  她让凤毓帮帮陆林昂,让他和金宝生个孩子,她和他也好完成金老爷交代的。

  凤毓还真推了陆林昂一把,陆林昂和金宝成了。

三月,初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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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请下载爱阅小说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网站即将关闭,下载爱阅app免费看最新内容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下载爱阅小说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无广告免费。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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