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心侍主,不敢生贰心,这是吾等为臣的本分,豫让,你可记住了?”
十年前的豫让只是一个弱冠少年,他当时茫然地抬头问叔叔道:“若主君待臣不好呢?”
叔叔板起了脸:“那你也得尽力做事,委质效忠,不止是说说而已,吾等虽然是穷士,却也有穷士之义。”
叔叔的话,他不认同,良禽择木而栖,士为知己而搏,身为士人,应该有一定的选择之权。
风沙让脸蛋粗糙,上面覆盖了一层胡须,常年使用兵器让手磨起了厚厚的老茧,昔日少年已经成长为一名战士。豫让年纪不大,却已经走马灯似的侍奉过范、中行、知三家,范氏视他为路人,中行视他为弃子,直到三年前,他终于在灭仇由一战中,遇到了自己的明主。
知氏君子信任他,赠他衣食美女,名马貂裘,更重要的是连续不断的升迁和重任,他也信赖知氏不会辜负于他,可以将性命妻子相托。这才是豫让理想中的“君臣以义合”:君待臣如犬马,则臣待君如路人。君待臣如手足,则臣待君如腹心!
所以他才会站在这里,愿意为知瑶而死!
豫让所在的位置是知军前锋,两军交战,压力最大的显然是前排。放眼望去,对面那矮矮的壁垒之后究竟有什么?持兵刃的敌人?如飞蝗一般的箭雨?弹射飞石的可怕器械?是个人,便难保不会胡思乱想,若是胆小的,战前肃杀压抑的场面就会吓得他们两腿发软,毫无斗志了。
但豫让身边的三千死士,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俱是勇锐敢战的老卒,跟着知瑶转战南北,打过很多场仗,不惧眼前场面。
“轰隆隆!”响应他们的战意,鼓声从后方传来,此时若回头,还能看到中军的掌旗官们手持旗帜,左右前后摇动不止。
豫让熟悉旗鼓,听在耳中,比自己新婚妻子的呼唤还要亲切,他不必回头看旗,通过鼓声已明白了知瑶的命令,当下拔剑在手,直指前方。
“这是主君在亲自擂鼓,赳赳武夫,公侯腹心!”丹水东岸的战场之上,站在稀疏枯黄的草间,豫让发出了一声大喝!旁边的人随之一起高呼!
知军每一百人结成一个战斗序列,五百人一阵列。在豫让带领下,第一排开始向前行进,第二列紧随跟上,接着是第三列、第四列、第五列、第六列,战车在后面压阵。如果让战车居前,那么马儿就会被敌方的箭矢和飞石所惊,使之脱离阵列,或反过来冲乱队伍,不利整体作战,因此豫让把他们留在后边,作为的预备队。
马儿的大长腿,尖耳朵,天生就是为了逃避危险而生的,豫让没法像他与赵无恤第一次照面时,那个御马师做的一样,逼它们向死而生。
也唯独精神坚韧的人类,才敢于向着死地前进!
“不要急着冲锋,拿着兵器以正常行速前进,积蓄力气,当临敌还有两百步之时,听我号令再呐喊冲锋!”
魏氏那边也已经缓缓开动了,但是比豫让部走的慢一些,豫让注意到,有一部赵军从壁垒里开出,在前面列阵,似乎是想阻止魏氏,毕竟他们人数更多,对于豫让部,却并未重视。
“汝等会为对我的轻视付出代价……”他计算着距离壁垒的距离,心中默念着三百步,两百五十步,两百步……这是飞石的攻击范围。
中军处,知瑶的鼓声先是平缓,节奏较慢,鼓点与鼓点之间的停顿较长,但随即,停顿越来越短,节奏变快,鼓声激昂起来!
“冲锋!”豫让一声高呼,三千死士开始向前奔跑。
十多块飞石从不同位置呼啸着弹射出来,在死士们分为数股奔跑的情况下,大多数落空,仅有数枚不偏不倚击中了倒霉蛋,就仿佛横扫过秋日原野的猛兽般,将死士连同其后面的人扑翻在地,顿时头破血流。
恐惧,害怕,尿意阵阵,但死士们依然在前进,豫让更是一边跑,一边死死记着石弹飞出的位置,那是赵军器械之所在,是他们攻击的主要方向。
当他们跑到一百步内时,箭雨来了,墙垣后的赵军材官弩士举弩射击,如雨的箭矢掠过,索索作响。后边几列的兵卒尚好,前边几列的兵卒则出现了伤亡,奔跑中的人像是被巨力一拳打中肚子,猛地跌倒在地,蜷缩着身体,血流不止。
豫让顾不上这箭雨阻挡,他让善射者卸下弓箭,在跑步中开弓反击,心中依然在默念着距离,到了五十步内时,第二波飞石和越来越密集的箭矢再度飞来,接下来便是上弦的间隙了。
“三十步!”
距离转瞬即逝,随着豫让一声大吼,死士们丢掉用来招架敌人箭矢的盾牌,短戟短剑在手,向近在咫尺的壁垒冲去。密集的长矛出现的壁垒后,铁矛头闪着寒光,仿佛一堆铁篱笆般阻挡死士的冲击。
“为君前驱!”知氏死士们已经杀红了眼,士为知己而搏,这是先秦男儿独有的忠烈,他们打算用性命来陷阵,为后面的主君大军铺平前进的道路!
他们坚信,短兵相接时,敌军只怕不是自己对手。
一剑砍断朝他刺来的两根长矛,豫让和无数袍泽一起,攀着墙垣登上去,正要大喊一声跳下去大杀四方,可眼前的景象却让他手心冰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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