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〇七章 我来弹琴你来听

  明月别枝惊鹊,清风半夜鸣蝉。

  卓杨和默特萨克来到他的‘卓杨练习室’,和他们一起来的还有两提啤酒。夜静了,这里自然更静,几缕散碎的星光透过窗户,洒在了窗台上,窗台宛若镀上了一层薄银。

  卓杨把手中喝了一半的酒瓶放在顶盖上,掀起钢琴的摇盖。默特萨克坐在角落里的单人沙发里,喝着啤酒看着他。

  卓杨没有去弹他熟悉的那些大师们的练习曲,他今天想玩点别的,弹一些耳熟能详的曲子。第一首他便选择了WHAM!的《Last-Christmas》——去年圣诞。这是一首在欧美和中国乃至全世界都传唱了很久的歌曲,威猛乐队的代表作之一,被二百多位艺人翻唱过,它讲述了一个物是人非独自度过圣诞的忧伤故事。

  音乐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它能引起人类的情感共鸣,即便很多人意识不到这种共鸣,只是觉得‘好听’。然而,这种‘好听’便是情感共鸣最表层的一种体现。和严肃音乐相比,通俗音乐因为不拘泥于结构,较少拘于成规,使人容易接近而不会据人千里,对欣赏者音乐素养门槛要求较低,所以更容易被人们接受和传唱。

  这就像流行文学和传统文学,金庸和琼瑶的作品更讲究故事情节和人物刻画,文笔上表达也更直接,文采炫耀更直白,叙事代入感极强,自然更加容易受到追捧,因为很直观很精彩。

  当一个阅读爱好者饱读流行文学之后,慢慢便会不再满足于情感上的沟通,而渴望有一些灵魂上的触碰,他自然会开始去进入传统文学,甚至哲学。一如音乐,流行音乐对情感的宣泄过后,便有严肃音乐对这个世界的理解和刨析。

  当然,通俗和严肃,流行和传统,并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只是解读和注重的角度不同而已。穿西装打桥牌并不比趿拉着拖鞋打麻将更有档次。

  .

  原本忧伤而又节奏明快的《Last-Christmas》被卓杨故意放缓节拍,并摒弃了大部分噪杂的和弦,只留下干净的主旋律在如泣如诉。随后,兄弟们在一起常听的一些歌曲被卓杨简单加以改编和演绎后信手弹来。Westlife、Boyzone、Blue……

  音乐总是能让人打开心扉!何况卓杨特意在琴声中进行了情绪的渲染和引导。

  “我失恋了。”默特萨克耸了耸肩膀,撇了撇嘴。

  卓杨连头都没回,心说:我就知道!早看出来了,老子又不是没经历过。前年冬天,就在这间教室,就是这架钢琴,老子跟你一样一样。时间过得可真快,原来都已经过去那么久了……

  手底下一点停顿都没有,Shania·Twain《i'm-gonna-getcha-good》依旧流淌的明快而又舒缓。

  “谢莉尔和别的男人跑了!”

  琴声戛然而止!轮到卓杨瞠目结舌了,他很吃惊地扭过头去看着默特萨克。

  事情确实有点奇怪,两个人感情不和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这很常见,城市里每天都在上演。但说是谢莉尔跟别人跑了,这就让卓杨很费解。因为从他一个男性的角度来看,默特萨克无疑是万中挑一的好男人,这并不是他看自家兄弟什么都好,而是默姥爷的确是个相当不错的优质男人。

  外形不说,绝对没什么可挑,言谈举止待人接物全都相当拿得出手。平时对待谢莉尔既体贴又很大气,稳重大方,男子汉气概十足却又不大男子主义。卓杨自己要是有个闺女,百分之百愿意找个默特萨克这样的女婿。年少多金,有内涵有素质,除了在球场上,就没见他发过火。

  一瞬间卓杨都怀疑是不是默姥爷的那方面有什么毛病,造成和谢莉尔的某种不和谐。可那也不对呀?姥爷平时在夜店里挺生猛的,战斗力十足呀。

  说到这个逛夜店,这就是当今社会的现实。虽说女权主义高涨,德国更是女权运动最活跃的国家,但世界依然是男人主导的世界,装看不见也不行。谢莉尔也知道默特萨克逛夜店,但在性观念相对开放的西方人眼里,男人在夜店里面的性和夜店之外的性是截然不同的两码事,绝不等同。只要出了那扇顶上闪着霓虹的大门之后,和进自己家大门之前,能把裤腰带扎紧,那就是好男人。默特萨克就是这样的一个好男人,也绝不会因为这个谢莉尔和他闹别扭。

  尤其是职业球员这个群体,个个有钱还身体倍儿壮,精力充沛气血旺盛,说心里话单凭老婆或者女朋友一个人,真很难招架得下来。反正呀,只要别被狗仔媒体逮住闹得满城风雨自己面子上不好看,女人们一般都不是很在乎自己丈夫或男友的这种事情。当然,也有那本身就很强势、本身就具有相当社会地位和背景的女人,坚决不允许自己男人在红灯下宽衣解带,这话就要另说了。

  但很显然,辍学没有工作的谢莉尔并不在此列。

  默特萨克和谢莉尔同岁,俩人很小就认识,社区街坊加小学同学。十六岁时谢莉尔经历了一场莫名其妙的失恋,正在懵懂和委屈之下的少女被默姥爷乘虚而入,白马王子马上就俘获了少女的芳心。

  拍拖一年之后,默特萨克来了马迪堡,谢莉尔也选择了辍学和他在一起同居,女孩就根本不是上学的料,她不是那种长得既好看又是学霸的中国女妖精。

  温柔可人遇上体贴大方,小家碧玉和气宇轩昂,美貌如花遭遇仪表堂堂,谁看了都羡慕,非常般配的一对儿,俩人好得蜜里调油。

  夜深人静,夜像个沉睡的婴儿,音乐大学就像寂静森林里的寂寞城堡。天空是毕加索刚挥抹上去的普蓝,画布上的水分似乎还没有干透。原本很美的一幅画卷,可在默特萨克荒凉的心里却激不起美丽的浪花。黯然上高楼,望尽天涯路,空余悲。寒灯照孤影,晓月映江心,如此美好的风光在他的心里竟能生出悲凉。ßĨQÚbu.net

  走过花开花落,灿烂却没有结果。曾经的伴君天涯终不悔,如今的浓浓相思曲空赋;曾经的平生至爱我一人,如今的天涯从此各西东;曾经的此生但为君前醉,如今的望断天涯何处寻?原来再见初见时的惊艳时光,只不过是你一场有口无心的承诺。

  在大楼的露台上,默特萨克看着遥远的仙女座星云方向,给卓杨讲起了事情的原委曲折。听着听着,卓杨瞪大了眼睛。

  ——这他妈不是小胖子马文和小姐姐薇薇安的另一个翻版故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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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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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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