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技场里人声鼎沸,身着皮甲的角斗士握着短剑与一头雄狮对峙着,雄狮怒吼着向角斗士冲了过来。角斗士纵身躲开了,雄狮又掉过头向他冲去,角斗士敏捷地从雄狮的身下闪过,回身把短剑奋力插进狮子柔软的腹部。
场地的空间里不断上演着人与兽、人与人的厮杀,二哥身处其中,静静地看着一幕幕的血腥,还有阳光下腐烂的尸体。
蒙托利沃像山顶的孤石一样耸立在尼姆竞技场的看台上,似乎已经成为了这里建筑的一部分,又似乎傲立于天地之间,古老的竞技场只是他衣角的尘埃。此时的二哥,身影是如此震撼。
但卓杨一点都不震撼,因为见怪不怪了,二哥平时就特喜欢来这么一出,突然之间就装深沉、装孤傲、装仙风道骨。在马迪堡的时候大家在夜店里嗨皮,二哥时不时就会来这么一下,唬得那些浅薄小妞满眼星星:哇,二哥哥好酷哟~
总而言之,二哥特喜欢装逼耍酷,人越多越喜欢,女人越多他越装。
“唉——”卓杨长叹一声:“又来了,给谁看呢?我帮你喊几个人过来欣赏?”
“原来我一直都错了!”二哥面朝夕阳喃喃自语:“哪有什么超凡脱俗?这本就是俗世,脱来脱去,仍然脱不掉一个俗字。”
“什么是俗?什么是不俗?俗即是不俗,不俗即是俗。”
我操,什么玩意儿?完全听不懂啊!
“以为自己不俗,才是俗不可耐,蒙托利沃啊,原来你是如此一个俗人。”二哥仰天长叹。
“不入世,何谈出世?不入红尘,何来无尘?什么清高,什么自命不凡,其实都是最低俗的人最俗气的自以为是。”
“向来心是看客心,奈何人是剧中人。”二哥显然已有所悟。“这个世界哪有什么看客?都是身在其中的剧中人。若要不俗,就演好这出戏,演好这个人生。”
“蒙托利沃啊,你本就是一介俗人,装什么不俗?你该重入俗世,从俗尘中找到自我、本我,乃至俗我。”
卓杨脑瓜疼,二哥今天明显有些过了,因为他根本听不懂。
“二哥,你的意思……你要三俗了?”
“不是!”二哥终于低下了头,笑眯眯看着卓杨。“卓杨,我的兄弟,我还俗了。也就是说,我突破了瓶颈,开花了。”
卓杨:“……”嘴里能塞下一颗鹅蛋。
“我操!我草我草!我勒个槽!”卓杨一蹦两丈高。‘啊——~~~~~~’喊叫着就开始沿环廊通道朝远处跑去。‘啊~~~~~~’
“哟呵~~~~~~~”蒙二哥也发出一声长啸,撒腿沿着另一边跑去。
“啊~~~~~~~”
“哟呵~~~~~”
尼姆竞技场并不大,俩人很快便在环形通道中再次汇合了,兄弟二人紧紧拥抱在了一起。
二哥悟了,明白了什么是雅与俗,二者其实并不对立,本就是相辅相成的事物,如同阴阳。
背包客单车游西zang,整天泡麻将馆的拖鞋男,到底谁不俗?谁又俗?你确定?
一袭白衣于山间木屋清泉碧茶,烈日下满腿泥浆正在插秧的农夫,到底谁不俗?谁又俗?你确定?
抢购爱疯十和最新款AJ,赶开门去超市抢鸡蛋,到底谁不俗?谁又俗?你确定?
大俗即大雅!然而,你确定?
二哥悟了,花也就自然开了,灿烂无比,宛如牡丹般艳俗,又如幽兰般雅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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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姆之行,终于让蒙二哥功德圆满,卓杨功莫大焉,但其实他并未帮上什么忙,功劳也许要算在那位不知名的中国游客身上。然而,冥冥中一切自有定论,二哥心里没有了那一滴泪,却还有一把能喝汤的调羹。
不过,卓杨后悔了。
“雨从海上来,像吵个不停的小孩,把城市翻了好几遍,却一无所获。”
“皮肤不是漂白的,去罗马看看草地,去童年待一个下午,把忘掉的名字想起来。”
“陌生人,我喜欢你,如此静静地站立,在你携带着光的强度里。”
“她说流水一去不复返,再难回到这两岸间;
那时美丽的女人,会陷入忧伤,孩子拉住她的手,
但却不懂为什么,要把流水和我们的生活做比较。
“我喜欢逃离……”
二哥就像发情了一样,久不吟诵的诗句连绵不绝,一首接着一首,而且每首诗的质量都比以往有了很大提高,意境和韵律俱是佳作。
二哥不仅仅是突破了足球的瓶颈,也是冲破了人生的瓶颈,诗的瓶颈。
可是,卓杨欣赏不来,他不懂欧体诗。
海洋说过:莎士比亚那叫啥鸡ba玩意儿?随便从中国古代拉出一个落榜秀才都能教他重新识字。
耐着性子装模作样欣赏了几首后,卓杨受不住了,因为实在没完没了,就像憋久了在拉痢疾,二哥实在太过分了。
卓杨开始觉得把二哥拉来尼姆是个错误,他得把自尊自爱自我慎独提升到极致,才能抑制住拿鞋底子去堵住二哥的嘴的冲动。
这是一个充满诗意和呱躁的圣诞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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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哥儿俩回到米兰在科莫湖畔分道扬镳之后,卓杨才终于如释重负地擦了擦额头上的汗。
二哥在尼姆玩嗨了,黑脸多德是那里的地头蛇,他投其所好热情‘招待’了二哥。风流倜傥的二公子,两天下来几乎迷倒了半座小城的妇女。
放浪形骸已经完全不能够形容蒙托利沃了。
二哥花开怒放的消息已经通知了兄弟们,大家齐齐发来贺电。卓杨对二哥因一句鸡汤而破红尘的桥段颇有些惊异,因为足球事历来足球解,开花应该是在球场上才对。
自己虽然也是在演奏会上突破,可我是这本书主角嘛!二哥是除自己外唯一的一例球场外突破,也许其他人也有,但没有听说过。毣趣阅
卓杨似乎隐隐觉察到点什么。
在科莫湖畔和姐姐、弘毅哥一起待了两天后,卓杨便匆匆返回了巴塞罗那,因为等不到新年球队就将重新集结,12月31日是收队的时间,新年头一场比赛将在元月3号重燃战火。
西班牙地处伊比利亚半岛,左右相伴着地中海和大西洋,在洋流滋润和海风的吹拂下,四季温暖如春,几乎没有气象学意义上的冬天。所以,西班牙的冬歇期很短,一个黄金周的时间而已。
短暂的假期结束了,卓杨回到了巴塞罗那的海滨,但他却并不孤独,蔻蔻忙完家里的事情也飞过来与他做了汇合。
他和她将在一起度过2009年的最后一天,而且,蔻蔻还带回了有关结婚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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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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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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