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〇五五章 哈布斯堡和海盗

    到了来年春天,德波特的城堡终于建好了,远看山顶耸立着黑坨坨的一堆,还算壮观。

    有点小,在羊一的眼里,他就是个碉楼,既不美观也不雄伟,只是因地制宜依山势而建的堡垒。别说无法和中原的城堡相比,就算与苗人的土楼都相去甚远。

    但对于如今的德波特伯爵,已经足够了。住上七八个人,养七八匹马,能藏粮食能藏钱。守好了两百人也把这里攻不下来,这一点非常重要。

    山坡下大片新开垦的农田已经耕种上了,许多农户和工匠聚集在附近形成了村落。只要城堡上号角响起,他们马上就会聚拢而来,形成对城堡的拱卫。

    一个标准的领主模式已经形成。

    羊一和德波特登上角楼,这里是整座城堡的最高点。两人俯瞰着城堡背面的山谷,几只苍鹰在谷中来回盘旋。

    鹰击长空的雄壮,感觉和新耸立在此的城堡很配。

    “公爵,你觉得把城堡起名鷹堡怎么样?”

    “挺好。”

    “公爵,谢谢你。”

    “不客气。”

    “我是德波特伯爵,今年21岁。以后我会娶妻子,会娶一位公主为妻。”德波特说“我的后代,都将以这座城堡为姓,鹰的城堡。”

    在阿尔高山地和欧罗巴中北部的语言中,‘鹰的城堡’发音为‘哈布斯堡’。

    “我,德彼特伯爵,是哈布斯堡的祖先,哈布斯堡的始祖。”

    “我的朋友,是来自东方的羊一公爵。”

    羊一在鷹堡里住了下来,就像住在终南山里一样,每天吃饭睡觉练武,然后时不时骑上马出去转转,几个月后又回到这里。

    这样的日子,过了七年。

    七年中,除了继续寻找回家的线索,羊一还干了两件事。

    帮德波特伯爵组建并训练了一支十一人的军队,算上德波特本人,一共12个。

    从一开始羊一就反对德波特走领主大众化军事路线,也就是武装领地里的农夫,忙时务农,闲时为匪,战时为军。

    那样组成的军事力量,只能窝里横。因为阿尔高山地归属于神圣罗马帝国,虽然只是在帝国的边缘地带,可一旦这里的领主闹得不像话,帝国这只庞然大物随时能将这里踏为平地。

    德波特要想迅速崛起,唯一的办法是训练一支自己的精锐武装,然后以贵族身份参与到帝国的征伐中,这样才能快速接近帝国的权力中枢。

    德波特伯爵要有一支忠于自己而且随时都能出战的常备军队,规模不需要大,大了也养不起,十二个人足矣。

    十二个全甲骑士,连马身上都是皮甲,而且一人双马,武器每人齐备长斧、阔剑和短弓,外加圆盾。

    所有的队形战术、武器、三三、两两,各种配合,都是羊一教给他们的。并非因为他精通,而是这些东西在中原属于大路货,上山落草的响马都懂。

    无论大唐还是大宋,精通十二人小队作战的人,充其量也就是个什长。

    中原的战争入门学问,在如今的欧罗巴还是相当高端的。

    光练不打假把式,反正这里的抢劫属于正常生活节奏。平均下来,德波特伯爵的小队一年当中基本有五个月在外面打仗。

    一开始羊一还跟着他们一起打,后来就只站在一边看了,再后来他躺在鷹堡里等他们回来,顺便帮德波特看家。

    最多一次,十二人的小队打垮了对方三百人的农民军。羊一觉得这显然还不够,按照设定,至少一千起步才对。

    所以他们就苦练苦杀了七年。

    这七年里,羊一还制造了一架羽管键琴。

    这个想法,来自五十多年前,那时候他在不老长春谷里天天听周璎珞弹奏琴瑟琵琶,当然还有笙箫鼓什么的。羊一虽然不同音律,但他对用丝弦鼓弄出音乐的乐器十分着迷,油然而生的熟悉。

    这个感觉很像四百年前他在长安城程知节的羽林卫,把马球和蹴鞠融合而成足球时那样。

    完全不懂马球和蹴鞠,但偏偏发明了足球。

    完全不懂琴瑟琵琶,但总觉得丝弦演奏的方式可以更好。

    一只手把品格,一只手拨出音律,如果两只手都用来拨出音律呢?是不是会更丰富?

    如果共鸣的箱体再大一些,音色会不会更饱满?

    而且这里的工匠也给了羊一灵感。

    中原的铁匠可以锻造出百炼钢,可以冶炼出具备各种属性的合金,这些技术要比欧罗巴的铁匠强大太多。但尺有所短寸有所长,这里有些匠人可以从铁水里拉出很细很细的金属丝,羊一在中原似乎没有见过这个。

    据说这种手艺来源于贵族的首饰制作,颇有些神奇。

    最关键的是,这些金属丝可以拨出悦耳的声音。

    制作这个,花去了羊一很多抢来的金币,而且用了整整两年,最后才在教堂乐师和一堆工匠的帮助下完成了。

    比鷹堡里吃饭的餐桌还大的一个木匣子,盖子打开后像扬起的翅膀,压下琴键,便带动后面的羽管拨动琴弦。

    羊一指挥着制作好了,却丝毫不会弹奏,但教堂乐师却如获至宝。

    羽管键琴是个精致的易碎品,在鹰堡里原地造好就不能再挪动,痴迷的乐师在鷹堡里住了整整半年,气得主教派来骑士差点砍了他的脑袋。

    七年过去,已经完全合格的德波特伯爵,在羊一的建议下,带上他的精锐骑士小队,要去跟随国王作战了,为自己的荣耀和后代哈布斯堡的姓氏去打出一片天地。

    羊一也要再次踏上漫漫寻找之路。公爵和伯爵在利马特河畔依依惜别,这里的城邦,叫做苏黎世。

    “公爵,祝您早日寻找到要找的东西,德波特永远记得您的帮助。”

    “德波特,我希望有朝一日,你的哈布斯堡子孙,能纵横在这欧罗巴的天空之下。”

    德波特伯爵和他的骑士驰向北方的战场,羊一走向南方,开始了又一次的周游世界之旅。

    此后的岁月里,欧罗巴再无羊一的消息,只有一个关于东方公爵的传说慢慢消失历史长河中。而‘佐罗’则成为了侠义的符号,一代又一代生生不息,几个世纪时刻在警告着那些为富不仁的人。

    这是一个混乱的时代,也是一个英雄的时代,同时还是海盗的时代。

    在欧罗巴的北方海域里,维京海盗正是最鼎盛时期,无数在海浪里刀口舔血的海盗组成的各色船队,四处打劫英格兰和大陆之间的贸易商船。

    这些海盗里,有男人,也有女人。绰号‘黑安妮’的海盗就是这个时代最著名也是最凶恶的海盗女首领,她是海洋里的传说。

    羊一离开欧罗巴三十年后,欧罗巴西北大洋里那座冰与火的大岛,一个隐秘的山洞里,残年老妪匍匐在渐渐微弱的烛台豆光前奄奄一息。

    她的四周,是数不清的金币、银币和金银器皿,还有堆成小山一样的珠宝。这里的财富,足可以称之为富可敌国,还是敌大国。

    老妪已经陷入迷离,她走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

    “公爵,我的丈夫。我好想你……,这里都是我为了你抢来的金钱,一个金币我也没舍得乱花,都给你留着呢。”

    “我的丈夫,我在海上为你抢了四十年,……实在抢不动了。你觉得这些够不够……应该够了吧?”

    “你千万不要乱花……要爱惜金钱,要守护金钱……”

    “公爵,我好想你,四十年了,每天都在想你,公爵……你在哪里……你……”

    “我的船队……找见了你说的西边的大陆……等你来……我带你去……我想你……”

    烛光熄灭了最后一丝火焰,山洞里陷入无尽的永夜。密闭的洞口被冰冷的海水一点点淹没,永远消失在海面之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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