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是曾中了奇毒的缘故,还是因为昨晚折腾了一宿,没有合眼,沈云倦得很,整整一天,猫在房间里补眠。连当天的三餐饭都是叫伙计送到房间里来的。
下午换药的时候,他摸着伤口完全退了热,干干爽爽的,周边的红肿退去不少,这是好转的迹象。想来换过这次药,明早起来,伤口能结痂。
第二天清晨,沈云和往常一样醒来。
哇,神清气爽!
昨天那种昏沉沉,两个眼皮好似千斤重的倦意感不复存在。
他连忙爬起来换药。
果不其然,伤口周边的红肿完全消退了,表面结了一层痂,手感粗糙,有点儿硬。
这表明,里头的奇毒确实是完全被逼了出来。因为据他的观察,现奇毒能使肌体脓肿、生腐,以至完全的溃烂,所以,只要奇毒不消,伤口根本就没有结痂的可能。
他那悬着心,总算是彻底放下来。
换药、包扎好伤口后,沈云换上干净的衣服,出了客房。
昨天,他其实也没有闲着。只要稍微清醒一些,便在心里复原逼毒的过程中,气息、脉搏,还有体温,以及身体的各种状态和反应。理清楚之后,他以百花玉露丸为基础,试着通过加减药材,推导能解奇毒的试验药方。
想了一整天,他拟出了四个新药方。准备吃过早饭,去市集里抓齐药材,再回客栈做试验。
解毒的药,往往很多本身就是有毒的。象他初步拟出来的这四张试验药方,里头用了很多有相生相克的药材,总体呈毒性,自然是不能公然拿到药铺里去配的。通常的做法是将药方分拆开来,去不同的药铺里配。
县城的药铺有十几家之多,沈云从中挑选了七家,终于配齐了所需的药材。
当他提着四大包的药材,从第七家药铺里走出来时,已是下午时分。
先前顾着配药,他连午饭还没用呢。摸了摸空瘪的肚子,他提着药材,去了街对面的“杨家饭馆”――之前买的那些药材,只要出了药铺,他都会寻个无人的僻静之所在,放进百宝囊里。在第七家药铺里,他配的是四味辅药,也是常见的滋补药材。再加之,出了铺子就是热闹的大街,不好在众目睽睽之下公开使用百宝囊。故而,他一直提在手里。
此时已经过了饭点,饭馆里,跑堂的伙计比客人还要多。
“两碗米饭,一盘猪头肉和一盘青菜。”沈云随便挑了张空桌子,将四大包药材放在上面,坐下来,跟伙计点了菜。
“好咧!”伙计送上一小碟水煮豌豆,“小哥稍等。”
沈云便坐在位置上,剥豌豆吃。
才吃了几粒,自店外又走进来一个人。
沈云瞥了一眼,心中讶然――竟然是钱师尊!
不过,这一次他没有穿道袍,做道士打扮。而是身着寻常的半旧蓝色棉布夹袍,肩上搭着一只大褡裢。
见他这副装扮,沈云心里有些犹豫:显然钱师尊是在故意掩瞒武者的身份。到底要不要上去拜见他呢?
就在这时,钱师尊也看到了沈云,冲他展颜轻笑。
“世伯。”沈云见状,连忙起身,迎上去,抱拳行礼。因为不知道他这回是做什么来的,担心给他捅篓子,所以,不敢以“师尊”相称,就连姓氏也省去了。
“世侄,又见面了。”钱师尊微微颌,面露赞许,“你吃过了?”
“还没,刚来。”沈云将钱师尊引到自己的桌子前,招手叫来跑堂的伙计,“加一副碗筷。你们店里有什么招牌菜,捡两样好的,端上来。”
伙计笑问:“小哥,要上酒吗?我们店里有上好的米酒。”
沈云看向钱师尊。
后者摆手:“不用上酒,吃饭就行。”
“有热茶吗?先送两碗来。”沈云挥手。
“好咧,二位稍等。”跑堂伙计吆喝着去了后堂。
这回,他倒是快得很。沈云与钱师尊刚坐下,他就一手拿着两只空碗,另一手提着一只长嘴的大铁壶从蓝布门帘后面出来了。
“热茶来了。”他小跑过来,将空碗分别放在沈云与钱师尊的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