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四一章 我且去会他一会

    “他是这一带的混混头子。”齐伯苦着一张脸,将黄三爷的底细告诉了沈云。

    黄三爷并非在家中行三。他姓黄,单名一个福字,是家里的独子,上头就一个姐姐。‘黄三爷’的称号是他自封的――在麻雀街这一边,天老大,地老二,他黄福排第三。

    事实上也是如此。因为上头有一个在仙府衙门当主簿的姐夫罩着,他十三岁开始,便带着几个小混混在麻雀街横行霸道。近二十年下来,他手底下的小混混越来越多,其势力也扩散到了周边四五条街,成为这一带说一不二的霸主。

    两年多前,洪天宝带着齐伯他们老两口搬到这里。不到一个月,黄三爷手底下的两个小混混便找上门来,说是收保护费。

    那时,洪天宝已发迹。在此之前,他曾被一伙类似于黄三爷的地痞流氓逼得几乎走投无路。洪天宝恨之入骨,发迹之后,第一件事便是借着仙宫里的名头,在星夜阁买了杀手,一夜之间杀光了那伙地痞流氓。

    这会儿,那些东西的尸体还摆在家里,没有发丧呢,又有新的地痞流氓找上门来。洪天宝火大了,直接将两个小混子拎到车上,带他们去以前住过的东福巷。那个混混头子家的门口挂着白幡白布,甚是醒目。马车经过那个门口时,洪天宝抬腿就将两人踢了下去。

    “自那以后,黄三爷的人就再也没有上过门。”齐伯说道,“爷说,这种混子最是欺软怕硬。他这会儿送了帖子过来,肯定是收到消息,知道爷回乡去了,上门来找麻烦的。”

    这也是他们几个之前最担心的事:黄三爷在这一带是出了名的记仇。当年,洪天宝那般做,于他来说,就是打脸啊。因为洪天宝一直做着仙宫里的茶叶采买,又是个下得狠手的人,他忌惮得很,才一直忍着。

    一旦洪天宝回乡去了,把他们几个留在这里,他还不得连本带利,全给讨回去啊!

    而洪天宝也考虑到这一点,之前曾打算过,卖了这所宅子,在城外近郊买一个小庄子安置他们。

    可是,黄三爷这一类的人,鼻子灵着呢。只要被他们盯上了,轻易是摆脱不掉的。故而,洪天宝迟迟没做决定。

    就在这时,沈云的信到了,说是年底也要来仙都游学。

    洪天宝一扫愁云,拿着信,高兴的对他们几个说:“救星来了!”

    那时,他们几个得知沈云只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半大小子,连功名都没有,心里挺没底的。

    接触过后,他们对沈云甚是信服。尤其是沈云得了虎跃堂的差事之后,他们先前的担忧一扫而光――只要沈爷去虎跃堂当了差,上头就会有虎跃堂罩着。黄三爷再横,在虎跃堂面前,充其量也就是一只讨人厌的苍蝇而已。没看到前街的王家,自打他家大孙子成为虎跃堂的弟子之后,黄三爷和他手下的混混们连王家的门都没有再上过了吗?

    但是,他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黄三爷这回居然不买账,派了帖子过来。

    要知道,在仙都,混混们的这种帖子跟“咱们两个的仇大了,老子要灭你全家”就是一个意思啊。

    也难道罗婶听了,手里的碗都给吓掉了。

    就是齐伯心里也愁苦不已:黄三爷突然如此强势,是不是又得了新倚仗呢?

    沈云也想到了这一层。不过,当着一屋子老弱病残的面儿,他将那帖子随意的扔在桌上,笑了笑:“合着我就长得象个软柿子?”

    分明是没把黄三爷之流放在眼里。

    此举于齐伯他们来说,比定心丸还要灵验。

    “吃饭,吃饭!”屋子里的气氛为之一轻,又充满了欢声笑语。

    实际里,沈云故意这般说,也只是为了安众人的心。在市井里混得久了,他从来就不敢轻看这种地痞流氓。

    吃过饭,待齐伯他们离去后,他便去里间,开始为明天的见面做准备。

    第二天的上午,黄三爷果然上门来了。

    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他一个小混混也没有带。满面笑容,他手里亲自拎着一匣子点心。

    老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他这般做派,沈云也不好发难,也是笑嘻嘻的叫齐伯接了点心匣子,伸手将人请进了正屋大厅里。

    黄三爷暗中打量了眼前的小子几眼之后,心里更有底了。坐在客位上说了两句闲话之后,从怀里掏出一封大红帖子,呵呵笑道:“某这次前来,是受人之托,给沈老弟送帖子来的。”

    这种地痞流氓行事,手段没下限。天知道这帖子上面有没有动什么手脚。沈云没有接,扫了一眼,笑道:“难为三爷亲自上门跑一趟。”

    黄三爷本想欣赏一下对方惊慌失措的样子,不想,人家风轻云淡的,压根就没把比武当回事。一时之间,心里也犯起了嘀咕:莫非臭小子真是个深藏不露的?

    又扫了沈云一眼,他心道:再厉害也只是个乳臭未干的小子,哪里敌得过木爷?木爷使得一手好大刀。在姐夫的众多门客之中,就数他武艺最高。如果不是他运气不佳,前些年背上官司,被革去了高级武者的功名,只怕早就考上了初级武宗。

    如此一想,沈云在他眼里已经跟死人无异。再看这宅院宽敞明亮,屋中摆设、园中花草皆不俗,想着它们很快就是自己的囊中之物,心情更是好得不能再好。

    “哈哈哈,沈老弟是个爽快之人。某喜欢得很。”他将帖子撂在手边的海棠高杌上,起身说道,“三天之后,某就在家中恭迎沈老弟大驾光临。”

    沈云愣了一下,旋即明白过来,那封帖子不是什么拜帖,十之八九是封比武的战书。

    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就这样,他稀里糊涂的应下了在仙都的第一场比武。

    将黄三爷送出门后,沈云小心察看那封帖子,确定上面没有沾毒什么的,这才拿起来看里头写的是什么。

    果不其然,这是一封战书。里头写着,三日之后,杨兴武在黄府请他赐教。

    听沈云念完帖子,齐伯和老罗都气愤不已。

    一个说:“臭不要脸!是他们挑起来的,按理不应该是那个姓杨的上我们这里来比武吗?”

    另一个则道:“他们该不会是兴了什么鬼名堂?”

    丁叔不是仙都人,不懂这里面的弯弯绕绕,挠着后脑勺问道:“这个姓杨的,是什么来头?”

    他们几个里,消息最灵通的当数齐伯。闻言,大家的目光都落在了他身上。

    “这一片没住着这号人。”齐伯起身,“我去外头打听打听。”

    沈云心里有了底,摆手说道:“不用了,应该是从他姐夫那边请来的援手。三天后,我且去会他一会。”

    正所谓,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不如放手一搏。

    更重要的是,在四海香烛铺里,与那华衣公子对了一招之后,他突然手痒得很,很想找人比试一场。

    txt下载地址:

    手机阅读:

    为了方便下次阅读,你可以在顶部"加入书签"记录本次()的阅读记录,下次打开书架即可看到!请向你的朋友(qq、博客、微信等方式)推荐本书,兰岚谢谢您的支持!!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