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云走到白袍军官面前,蹲下身子,替其散开凌乱的发髻。然后,从针囊里取出一根细细的银针,缓缓的扎入其头顶的百会穴之中。同时,灵力被抽凝得比头发丝还要细,沿着银针,一点一点的注入百会穴。
这是师父生前所传之金针度穴术。
白袍军官伤及五脏六腑。他已无力回天,眼下只能死马当成活马来医。
大约过了十来息,白袍军官幽幽醒转。
他看上去约摸三十出头。这会儿,双颊现出与伤情完全不合的潮红来。
沈云在心底里叹了一口气。
金针度穴也不能重新激发伤者内里的生机,失败了。
这抹潮红是回光返照。
不料,白袍军官迷离的眼神落在他的脸上,骤然焕发出奇异的亮光,竟然激动的极力抬起头,哑声问道:“你,你是沈云,是也不是?”
沈云愕然。这人认得我?
“是。我正是沈云。“不管白袍军官是怎么认识自己的,如今,已是将死之人。故而,他没有丝毫的迟疑,张口便认了。
白袍军官咧着一张血口笑了:“找到你,太好了!”
竟然是来找寻自己的!沈云再度被惊到,脱口问道:“你是谁?怎么认得我?找我做甚?”
白袍军官实在是太虚弱了。刚才的两句话,还有抬头的动作,已经耗费了他太多的精力。是以,他没有回答沈云的三连问,而是头又落回到舱板上,闭上双眼,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沈云见状,右手的食指与中指并拢,“叭叭叭”,接连点中他胸口的三处要穴。
“谢谢。”白袍军官终于缓过颈来,重新睁开眼睛,看着他笑了笑,“在下是来替李棠大人送信的。”
李师叔?沈云看到白袍军官这副惨烈的样子,心里不由猛的一提。
不过,不等他询问,白袍军官又说话了:“哎呀,舒服多了。麻烦扶我坐起来。”
“好。”沈云伸长臂,尽量平稳的扶起白袍军官。
“我的腰带里藏有一瓶药水。把我的衣服解开,将药水淋在我的后背上。”白袍军官此刻精神大震,能够自己坐着了。他又道,“这样,你就能看到大人给你的密信了。你看信的速度要快一点。因为密信只能显现十息。”
沈云听完,头皮都麻了。李师叔竟然用这样的方式给自己送信,显然是遇上了大麻烦。
“你呢?”他颤声问道。
白袍军官皱了皱眉头,不解的问道:“我什么?”
“这药水浇下去之后,你会怎么样?”
白袍军官愣了一下,旋即,又咧嘴笑了:“你看着医术高超,应该看出来了。我快要死了。”
言下之意,沈云的顾忌一点意义也没有。
可是,沈云还是做不到,扶着他,没有动手。
白袍军官只是精神好了些,但仍然动弹不得。他甚至于连偏头面向沈云也做不到。见状,急了,唯有斜着眼睛瞪着沈云,嘴里喝斥道:“你再磨叽,老子这口气就要断了!我一死,药水就起不了作用。大人待我恩重如山,好不容易能够报答大人一回。你是要给老子生生的搅黄了不成?”
沈云本来是打算,如果问出这瓶药水会令伤者难受,便等伤者去世后,再使用药水也不迟。闻言,也没有别的办法了,只好说了声“得罪”,依言将白袍军官上身的衣袍解开。
光洁的后背一下子露了出来。
这时,他才明白,为什么之前看到白袍军官是以那般不雅之姿躺在船舱里。原来是为了护着隐在后背的密信。
接着,他从白袍军官的腰带里找到了一瓶大拇指大小的墨玉小瓶。
转到背后,他咬了咬牙,打开墨玉小瓶,将药水尽数倒在那光洁的后背上。
还好,没有惨叫,也没有血肉模糊之类的惨况发现。
药水落到肌肤上时,立时化作一道火红的亮光,象水纹一般,迅速在后背上漾开。
但凡亮光所到之处,皆现出墨色的字迹。
转眼间,白袍军官的后背上现满了蝇头小字。
怪不得他要事先出言提醒呢。沈云定睛细看。
正是李师叔的字迹!
开头的第一句便是:当沈师侄读到此信时,吾大约已身消道殒,不在人世。
果然,李师叔出事了!
只有十息的读信时间。
没有时间去悲伤!
沈云抿紧嘴唇,一目十行的往下看。
李棠在信里说,他这次是奉仙门之令,去巡视东海。
原本,他以为这只是仙门将他从大帅身边调离的一个阳谋。因为大帅如今功高盖主,令仙庭甚是忌惮。再加之,叛军已除,按仙庭一向的德性,说不定已在谋划着卸磨杀驴的勾当。而众所周知的,他李棠乃是大帅麾下之第一得力之人。
是以,他也做好了被刁难一段时间的心理准备。
哪里知道,他还是高估了仙庭与仙门的德性。
他们分明是要借落桑族人的手,杀了他,以绝后患。
在东海的东北方向,有一个落桑岛,上面的人自称落桑族。自古以来,落桑族人都向往大陆上的美好生活。他们祖祖辈辈都梦想着有朝一日能谋取到大陆上的土地。
然而,落桑族人很不幸。天神宗在很早的时候,便统一了这块叫做祝融的大陆。落桑族根本就不是强大的天神宗的对手。是以,一直以来,他们最多也就是能偷偷登上东海沿岸,小打小闹的占点儿凡人的便宜。
当天神宗覆灭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