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云也很无语的。
仙门长老会后来强制从别处迁入东海居民,其用意再清楚不过了。
呵呵,守护东海本是仙门应该承担的责任。可是,他们却略施“巧计”,一甩手,将之粗暴的转移到了手无寸铁的普通东海民众肩上。
更重要的是,他们将人赶进这些新镇后,便不闻不问了。令这些移民的处境更加凄苦。
都不用去找听风堂的暗桩们验证,沈云只是远远的扫了一眼,就知道镇子的西北角落是这些移民的住处。
因为那里没有一间象样的屋舍。小小的一块地盘里,乌漆抹黑,不见一点灯光。地上更是污浊不堪,乱七八糟的立着不到一人高的人字草棚。有不少人甚至连顶四处漏风的破草棚都没有,在这十月的深秋夜里,他们衣不蔽体,蜷缩在别人的草棚边,瑟瑟发抖。
听风堂的秘密分舵不在这里头。赵宣为了便于这边的展开,早早的做了手脚,让百里城分舵给这些暗探都搞到了一个落桑族人的身份。他们是混在第二批落桑族人里,“迁”到西礁镇来的。是以,按东门石碑上的约定,他们是属于中等人。中等人与上等人是混居在一起的。原因是,身为上等人的“本地老爷们”待客甚是热忱,与“远道来的客人们”不分彼此,亲为一家人。
沈云的目光再一次扫过具有浓郁的落桑族风格的那些民宅,心里呵呵:好一个“待客甚是热忱”!分明是一群改名换姓的盗贼!真以为把谎言刻在石碑里,就能变成真的了吗?这只能证明你们的内心是何等的心虚!东门外的那块石碑,就是你们偷窃这片土地的罪证!
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沈云拢紧袖袋,披着浓浓的夜色,走进了镇子的南端。
按照赵宣所给的方位,他很快找到了听风堂的秘密分舵所在。
明面上,这里是镇子里唯一的客栈,名叫猪头客栈。
呃,好端端的客栈,怎么会取这么一个名字呢?
说起来,这里头是有典故的。
第二批落桑族人到了这里后,与前一批人商量好了。这块土地的开垦权归第一批人,后一批人只能向第一批人租田种。但是,镇子里的商铺只能由第二批人开设。
因为镇子不大,所以,第二批人聚在一起商定,镇上的买卖分为哪些铺子,每家铺子都只能有一家。
即便是这样,还是有问题的――买卖有好有坏,有赚钱快的,有死不赚钱的。怎么分呢?
第二批落桑族人互不相让,险些大打出手。是听风堂的分舵主在会上提出了抓阄的法子,才避免了一场流血事件。
他因此而得到了其他人的尊敬,从此在镇子里行事多了两分便利。
但是事后,这位分舵主却是懊恼不已,回到住处后,就当着一干下属的面,狠狠的扇了自己十记耳光,把自己当场打成了猪头。
自罚的原因是:他不该瞎出主意的。就应该让这些落桑族人狗咬狗。最好是打死一批,打残一批,剩下的全挂彩。
罚过之后,他指着肿得老高的脸,告诫下属们:“以后我们行事,明面上要好看,但里子里绝不能便宜了这些狗杂种,否则这就是你们的下场。”
为了铭记这一次的教训,他将客栈的名字取为猪头客栈――诺细客栈。诺细是谐音,它是落桑语,翻译过来,才是猪头。
赵宣收到他们的报告后,又好气来又好笑,从此以后就用猪头称这个秘密分舵了。
镇子里的落桑族人都不觉得这个名字有什么不好。相反,他们觉得这样取名字实在是太好了。
“麻衣君,你们家族是野猪,对吗?”他们纷纷跑来问分舵主。
后者在心底里骂了起来:你家才是野猪!
当然,从百里城分舵抽调过来的分舵主很清楚人家没有半点骂他的意思――落桑族人会化兽形。而且化出来的兽形是根据父系血脉相承的。所以,同一个家族的人,他们化的兽形会是同一个品种。也因此落桑族人从来就没有看不出任何动物的意思。在他们眼里,不论什么动物,都是可爱的。比如说,老鼠机灵;狗忠诚;野猪勇猛。
是以,明面上,他只能笑眯眯的点头应道:“是的,诸位真是太有眼力了。”
于是,他收获了一大堆夸他勇猛、机智、威武之类的赞扬。恭维过他后,这些落桑族人一起绕了好几个弯,向他表达出今天谈话的目的:他们可不可以仿照他,给自家铺子命名?
这位分舵主其实早就被他们绕得不耐烦了,赶紧的应下来:“当然可以。”
接下来,他又收到了一箩筐的赞美。然后,镇子里的铺子很快的都有了名字。听上去云山雾罩,其实都是谐音。只要稍微懂一点落桑话,就不难看出来,这些铺子名翻译过来,全是一水的畜牲。
沈云以前在百里城住了三年,是通晓落桑语的。他发现沿途经过了蛤蟆点心铺、田鼠成衣铺、乌梢蛇典当铺……就是这么巧,满满的蛇鼠一窝的即视感啊。
西礁镇没有宵禁一说,不过,三更半夜的,猪头客栈也关了门。
沈云服下一枚易容丹后,直接从后院翻墙进去。
待他身形刚站稳,已经变成了一个风尘仆仆,浓眉大眼的青袍壮汉。
这时,左手边的黑暗里传出来一句轻喝:“什么人?”
沈云先是右手握拳,反方向当空画了一个圆,接着,答道:“回家的人。”
话音刚落,左边灯光大作,飞一般的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