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越看越上瘾

杜书桓来苏州工作,确实是他那在世界书局中的当领导的父亲,所安排的。

世界书局是华国民营出版机构中排行第三,世界书局从创办那天起,就以商务印书馆、华夏书局为竞争对象,由于是后起之秀,因此把激烈的市场竞争意识带入了出版界,而在营销手段方面更加商业化。

它的创办人沈知方,将发行所的房屋漆成耀眼夺目的红色,命名为“红屋”,以吸引人们的眼球,这种大胆的营销手段是“前无古人”的,而“红屋”在沈知方的经营下,成为仅次于商务印书馆、华夏书局的第三大出版机构。

杜书桓的父亲只是让儿子过来历练,却不是让他受苦,所以他给自己的儿子一家,在苏州购置了一套三层的洋房,家中雇佣的仆人就有数十位。

杜书桓的书房中藏书颇丰,还装上了最新的电灯,让他阅读起来都更加舒适、便利。

不过这个时代日光灯尚未被发明,再新式的电灯,也是钨丝灯,散发出来的光芒呈明黄色。

别看电气时代已经完全到来,但实际上农村之中晚上照明依旧用的是煤油灯,不是哪个人都能像杜书桓这样在电灯的照明下畅快地阅读的。

杜书桓此时得以更加安静、专注地阅读这部作品,可能是因为对王德孚的印象极佳,连带着他都觉得对方的字,都很令人赏心悦目了。

他可不觉得这部作品真的是王德孚口中的妹妹所写,即使对方打扮得很摩登,他却一眼就看出,对方可能只是王德孚的侍女,只是王德孚推出来当幌子的。

杜书桓很快就确认了这部书的男主,名为徐诗哲,是留学归国的现代诗人,这个男主的设定,显然很符合他的口味,特别洋气嘛。

杜书桓虽然出身富贵,但还真没有出去留过学,主要他是家中独子,上面有四个姐姐,从小就深得父亲与姐姐们的宠爱,所以他一直就是在魔都上学的,显然即使安排他出来历练,也安排在了离魔都很近的苏州。

杜书桓并不是叛逆的富家子弟,他这一生几乎都接受了长辈的安排,包括他现在的婚姻,也是被包办的,他也没什么不满意的,反正只要他有书看就足够了。

如果没有包办婚姻,对杜书桓这种不晓得如何去讨女孩子喜欢的书虫来说,可能要追到个女孩子结婚,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现实就是如此有趣,有人极其厌恶包办婚姻,要追求纯粹的自由恋爱,有人却需要包办婚姻,否则他们可能要光棍一辈子。

杜书桓通过阅读来追求心灵上的自由,在书中遨游时,他可以踏遍全世界,而不是被禁锢在从小生活、工作的地方。

小说的开篇,徐诗哲已经回到了祖国,但却用回忆的方式,展现了他在国外的浪荡生活。

前世王德孚虽然只是一个历史老师,但每次暑假,他几乎都选择去国外旅行,还写了不少游记,这些也都成了这一次他写这部作品的素材,他完全将国外的景致,描绘了出来,如此逼真,将杜书桓这个没出过国的家伙唬得一愣一愣的。

实际上王德孚笔下的国外,与这个世界的国外,肯定有很大的差别,但小说本就是虚构的,能把大部分读者糊弄住,就是他的本事,极小部分挑刺的合理党,作者根本不用去在乎。

杜书桓越看越入迷、越看越过瘾,他已经完全将自己当成了这部书中容貌过人、才华横溢的大诗人徐诗哲,他感觉在国外各种把大洋马搞上床的,并不是徐诗哲,而是他杜书桓一样!

这书看起来也太爽了吧,如果这种书都不畅销,那他就不混出版业了!

杜书桓觉得《红蔷薇》的总编凌静苏应该要好好感谢他,他能挖掘到这样一部作品,说不定会成为《红蔷薇》的台柱,杂志的销量起飞,全靠它了。

杜书桓几乎一口气看完了开篇,然后低头一看,这让他有些尴尬。

然而此时他的妻子是有身孕在身的,没法同房,他便直接将妻子的丫鬟喊来。

杜书桓的妻子深明大义,只要丈夫不到外面去找野女人就好,丫鬟是她的人,永远没法威胁她的地位。

另外一边,布置典雅、给人一种低调奢华之感的闺房之中,凌静苏穿着一身华贵的丝质睡袍,长发随意披散着,她整个人有一种极为知性的美感,可谓腹有诗书气自华,她的长相在她气质的衬托下,显得更加动人。

听着儿时玩伴、多年友人杜书桓的喋喋不休,她那张天生给人一种高贵、冷艳的脸颊上,表情依旧清冷、古井不波。

凌静苏并没有对杜书桓的啰嗦产生什么反感,只是觉得,可能这次他确实遇到了令他见猎心喜的好书,不过这样的书,却还尚未刊载,还要将其推荐到她办的扑街杂志《红蔷薇》上来,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凌静苏还是很相信杜书桓看书的眼光的,对方从小到大,可能最爱做的事情,就是看杂书了,所以她也对这部被杜书桓吹上天的《情与性》好奇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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