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7章 敢绑架云琼宗宗主的人

  十三台游戏机,瞬间被率先私信的神仙买光,红孩儿,金炉童子,玉兔,鲁班,太上老君,财神,猪八戒,孙悟空……

  敖丙他也没收钱,毕竟大舅子,这关系……前者答应以后代购都不要跑腿费了。

  至于玉兔精,洛云让她给小琼道歉,才卖给她一台,俩人算是暂时和解。

  等把生意都处理完,洛云净收入650万灵晶,加上之前还剩下的100万,现在存款750万灵晶!

  “嘘呼~”

  洛云吹了声口哨。

  自己现在在仙界,也是算富甲一方了。

  要知道,灵晶是在仙家中流通的货币,在凡间,人们花的都是灵石。

  “等我查清楚地球上谁对我还有歹意,得想个法子把这些钱花掉,提升实力!”

  “走!”

  洛云身影一闪,回到那架绑架了自己的运输机后舱。

  运输机停在地下仓库里。

  洛云略施穿墙法术,来到地面上,魂识如海啸涌出,他马上就知道在什么地方了。

  他看见了一座高大的铁塔。

  艾菲尔铁塔!

  珐国,芭黎!

  “珐国的哪个家族,这么不怕死?”

  洛云身影一闪,来到这座庄园的三楼。

  一个男人愤怒地咆哮,回荡在走廊上。

  “去找!给我去找!一定要把这个华国小子给我找到!”

  “饭桶们!你们知道丢了他,我们高图家族损失了多少财富吗?”

  “还不快去找!”

  随着凌乱的脚步,很多穿西装的珐国人,朝楼梯这里跑来。

  正好撞见上楼的洛云。

  “不好意思,请让一下。”

  一个白人老者满头流汗,从洛云身边经过。

  下一秒,他愣住了。

  猛地回首,与洛云对视。

  “有事吗?”

  洛云说的是英语。

  “是他!是他!就是他!”

  白人老者大喜过望,颤抖的手指着洛云。

  “你们的英雄,小哪吒?”

  洛云歪着头。

  “快!”

  “把他给我抓起来!”

  几个保镖不等老管家下令,已经朝洛云扑了过去。

  洛云任由他们抓捕,押着自己,来到书房。

  “雅各布先生,抓到了!”

  “我们一出门就撞见他了,真是奇怪!”

  老管家兴致冲冲地走进来。

  一个戴茶色眼镜,正生着闷气的中年男人,猛地转身,看见洛云,脸色瞬间大喜!

  “雅各布先生,你看是不是……”

  老管家上前想邀功,被雅各布用手摁着脸,推到一边去了。

  “洛云同学,你好,认识一下吧,鄙人……雅各布·高图。”

  雅各布拄着一根上好的手杖,笑盈盈地看着洛云。

  不等洛云说话,他忽然想起来什么,“丘奇,把贝丝找过来,我介绍一位朋友给她认识。”

  “是。”

  老管家丘奇马上离去,还带上了门。

  “洛云同学,喝酒吗?”

  雅各布倒了一杯昂贵的冰酒。

  洛云双臂环抱,像看智障一样看着这位珐国老绅士。

  雅各布独饮一杯,眼睛里直泛光,“洛云同学,来展示一下你的能力吧,我想今后我们会展开一系列的合作。”

  “能力,什么能力?”

  洛云露出纳闷的表情。

  他也没用读心术,想找点乐子,鲁班炼制超级黄泉胆还要好几天。

  “不要再装啦,你掌握了传说中的炼金术,不是吗?我对你调查的很清楚。”

  雅各布的笑容,越发浓郁,“哦,对了,在你们华国,这种能力有个成语叫做点石成金,对吧?”

  “成语学得不错。”

  洛云也是一笑,眼底漫起几分寒意,“你说你把我调查得很清楚,难道不知道,我是什么人吗?”

  “你是什么人?”

  “你不就是个滨海大学的大学生吗,偶然某天,觉醒了炼金术的能力。”

  雅各布眉头皱了一下。

  这个时候,他已经发现了不对劲。

  按理来说,这个华国小伙子被绑架到上万公里以外的异国他乡,应该感到害怕才对,但他怎么会这么嚣张呢?

  “……”

  洛云也是无语了。

  合着这货是两眼一抹黑,啥都不知道?

  他还以为,对方至少晓得他是云琼宗的弟子,也是醉醉的。

  “八成是给人耍了,好一招借刀杀人。”

  洛云眯起双眼,魂识一扫。

  果然,那个叫丘奇的老管家,已经开车跑路了。

  他隔空给老头打上一个标记,看他往哪儿跑。

  这时,书房的门被推开。

  一个二十五六,正值花季的珐国女孩,全身名牌,喷着浓郁的香水,走了进来。

  “爸爸,你叫我来,是答应给我买最新款的劳斯莱斯了吗?”

  “咦,这是谁呀?”

  珐国女孩迈着一对大长腿,用厌恶的眼神,看着这个黄皮肤的少年。

  洛云看得出来,这个妹子不喜欢亚裔,但碍于可能是父亲的朋友,她没有完全表露出来。

  “贝丝,你来了,给你介绍一位朋友。”

  雅各布笑着搂过女儿,伸手示意了一下洛云,“洛云,华国滨海大学的大二学生,他可是个非常优秀的年轻人哦。”

  “滨海大学?没听说过。”

  贝丝神情透着一丝高傲。

  “没关系,学历不重要。”

  雅各布笑容越发浓郁,然后对女儿低声耳语:

  “贝丝,爸爸告诉你,这个年轻人拥有把石头变成金子的能力,也就是传说中的炼金术,爸爸交给你一个任务……”

  “什么?让我和他结婚!”

  贝丝听到一半,花容失色,直接甩开了父亲,“爸爸!你疯了,我才不要嫁给一个华国佬呢!”

  “贝丝,听话。”

  雅各布神色严肃,“你不是一直想要那台劳斯莱斯凡尔赛帝王吗?答应爸爸,爸爸马上给你安排!”

  “爸爸,你太过分了!为了赚钱,竟然要牺牲女儿的幸福!”

  贝丝气得眼睛都红了,秀齿紧咬:

  “您要是给我安排一个富家公子也就算了,但……但是您明明知道,我最讨厌亚洲人了,尤其是华国佬!”

  “你看看这家伙的样子!”

  女孩指着洛云,大声嘲讽道:“小眼睛,塌鼻梁,黄皮肤,又瘦又矮,就算他能把石头变成金子,又有哪一点配得上我?”

  洛云:^_^””

  “贝丝!”

  雅各布憋着怒火,转而用法语说:

  “贝丝,你就帮爸爸这一次,帮我把他搞定!如果他不配合的话,控制他这样的修炼者是非常麻烦的,也许会付出很惨重的代价。”ŴŴŴ.ßĨQÚbu.net

  “贝丝,爸爸答应你,你们只是表面结婚,婚后你去找别的男人,爸爸也支持你!他这种老实人很好骗的……”

  “靠!”

  洛云终于读不下去心了,指着雅各布大骂,“老实人挖你家祖坟了啊?天天欺负老实人!”

  “你……你竟然会法语!?”

  雅各布惊讶地看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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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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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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