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卢你好好的抖什么?这风暖洋洋的,太阳也还没落,不冷啊!”
三月下旬,龟兹城以西二十余里外的荒原,三十余名汉军吏士都骑着马,排成三排立于道路上。
任弘在最前方,韩敢当在其侧面擎旗帜,后面却传来众人的戏谑之声。
“他害怕乌孙人。”赵汉儿话虽不多,却总能在最关键时刻补刀,这下,卢九舌表情更难受了。
“哈哈哈哈,差点忘了,一年前,老卢可是在垄城被乌孙女野人上过的。”
“都别闹了!”
一向和蔼的任弘,难得板着脸训斥了手下们。
“此行不比往常,事关大汉与乌孙之盟,待会在乌孙人面前,可不要乱说话,更不可与之起冲突。”
手下们收了笑容,齐声道:
“诺,任谒者!”
“谒者”两字被他们拉得老长,这是任弘得的新职务,和侍郎一样,依然归郎中令管,属于朝官近臣,秩比六百石,任弘又升了两级。
任弘面上严肃,心里却暗暗嘀咕:“不过我听说,谒者对仪表品德要求极高,不但要求孝廉出身,还优先选美须大音,容貌威严,通晓宾赞礼仪者,我这点小胡须也不浓啊。”
他摸摸故意留了显得成熟的一点短须,遐想连篇:
“是因为我容貌太俊了,破格任用?”
这当然是开玩笑,应该是傅介子给朝廷去信陈述任弘在鄯善、铁门的功劳,极力推荐的缘故吧。
想到这,任弘对傅介子三月又三月的怨气也消了,老领导对自己还是不错的。
而这谒者除了在朝中司仪宾赞外,还常担负一项任务,那就是出使、护送。
太中大夫为正使,谒者为副使,这是汉朝出使外国的组合之一,汉文帝元年,以陆贾为首,出使南越的使团,就是这搭配。
这次亦然,任弘虽为使者,却没资格持节,因为他的任务比较简单,不需要纵横睥睨,只用护送乌孙使者平安去到长安。
“看来老傅没骗我,这差事看上去是挺轻松的,回去以后积功又能升一级。”
距离接到朝廷的使命已有几天,加上任弘,一共三十六名吏士,来到距离轮台城200多汉里的地方等待——之所以来这么远,除了朝廷上下视龟兹为无物外,也为了万无一失。尽管日逐王的大部队被堵死在铁门,但斥候小队翻天山过来也不是不可能。
此地坐落于却勒塔格山南麓盐水沟沟口,在汉军吏士们背后,是一片荒芜的冲击台地,上面屹立着一座高大的烽燧。
这里是多年前,李广利伐大宛时修筑的哨点,用来接应后续部队。其颜色赤红犹如火焰,足有六汉丈高,也就是十三四米,真是蔚为壮观,十里外都能看到,是显而易见的地标,也是汉乌约定汇合的地点。
乌孙人的前哨已于早上来接头,说今日傍晚必至。于是任弘便将脏兮兮的吏士们打发去旁边的河水里洗了个澡,叫他们穿上干净的青色禅衣,外披绛色袍,头上戴着黑色平上帻。
大伙都很兴奋,因为觉得长达一年的西域之旅,就要结束了,他们接了乌孙人便可踏上归途。来时说不破楼兰终不还,如今楼兰已破许久,也是时候归去了。
任弘则头戴赤色武冠,套着鱼鳞襦甲,腰挂一把卌炼环刀,抚摸着萝卜的鬃毛,目视前方。
终于,在太阳渐渐偏西的时候,烽燧上的人给出了信号:
“任君,远处有人来了!”
任弘让大嗓门的韩敢当替自己吼:“多少人?”
“数十!速度很快,有车有骑。”
“他们打着什么旗?”
“不是龟兹人的龙马旗。”
“是狼头旗!”
这时候,任弘也望见远方路面上,出现了一面黑底白纹的狼头旗。
那不是史塔克。
而是乌孙人的旗帜。
任弘知道,匈奴崇尚的是鹰,但乌孙人,确实是狼图腾的民族。
这跟乌孙的中兴之主猎骄靡有关,一百多年前乌孙与月氏都居住在祁连敦煌间,后来月氏强盛,击破乌孙,杀死乌孙王难兜靡。乌孙部落四散,或钻进魔鬼城成了沙民,或投奔匈奴。
乌孙王子猎骄靡刚刚诞生,在月氏追杀时被遗落在草原上,等乌孙人回来以为猎骄靡已死时,却看到了令人惊异的一幕:
有只苍色母狼正在给猎骄靡喂奶,另外还有黑色乌鸦叼着肉在一旁飞翔。
这简直是罗马建城传说的翻版啊,任弘是不太信,但匈奴人却信了。
乌孙人将此事讲给匈奴冒顿单于听后,冒顿异之,遂将猎骄靡收为养子,帮他恢复了乌孙部落。
后来猎骄靡为匈奴西击月氏,报了父仇,并滞留在伊犁河谷,吸纳月氏、塞人加入,向中亚的七河地区扩张,造就了现在强大的乌孙。
眼看乌孙人终于来了,大伙纷纷在马上坐直了身子。
“咦,怎么还有一面汉旗?”
眼尖的赵汉儿发现,除了打头的一面苍狼旗外,乌孙人的队伍末尾,竟还有一面赤黄色的汉旗,这是几个意思?
不等他们细想,车骑驰骋来得很快,不一会,乌孙使团便驰骋到了面前。
最先抵达的是十多名典型的游牧战士,他们头戴护盖两耳的尖顶皮革帽,又高又尖,穿着皮裤和高帮靴,胯下高大骏马,个个都装备斯基泰弓,弓套和箭袋装饰得很精美。亦有战斧、矛、剑等武器,身着皮甲胄,上面还缝着兽骨或马蹄制成的硬片。
若非他们的长相,汉军将士定会以为这是匈奴人来了。
任弘放目望去,在尖皮帽下的脸庞是多种多样的,有赤发碧眼的典型乌孙人、塞人,也有介于东西方容貌的月氏种。总之,与赵汉儿那种典型的圆脸杏目完全不同。
更夸张的是,还有几个头发火红的乌孙女人,亦是全副武装,面貌凶恶,看到她们,卢九舌又开始打哆嗦了。
这十余乌孙骑兵冲到汉使吏士面前,警惕地望着他们,而与游牧者战斗多年的吏士们也下意识地摸向武器。
“让开!”
就在这时,一声稚嫩的命令发出,是熟练的汉话。
一匹雪白的小马走到任弘面前。
白马上是个十分年轻的少年,大概才十三四岁吧,嘴上没毛,头发是赤色的,眼睛却是黑的,显然是个混血儿。
任弘看得出来,这是一个典型的乌孙贵族,头戴豹尾毡帽,身穿皮服,脖子上挂着一大串金挂坠,再看其剑鞘、马鞍和腰带上挂满的金饰,都显示了佩带者的身份不同一般。
他遂朝之拱手:“大汉谒者任弘!在此等候乌孙使者。”
少年还之以礼,报上了名:“乌孙王子,万年!”
“原来是万年王子。”任弘打听过,嫁去乌孙的解忧公主与乌孙王生有三子,长子元贵靡,次子便是万年。
任弘看了看其身后左右:“莫非王子便是正使?”
让一个未成年人做使者,乌孙也太儿戏了吧,以为人人都是甘罗么?
万年闻言却晒然,看了看左右用乌孙话道:“他说我是使者。”
乌孙人也都哈哈大笑起来,而万年则在马上直起身子,朝后续到来的队伍一指:“她来了!”
……
“她是谁?”
带着疑问,任弘放目望去,除了辎车外,还有那面越来越近的赤黄汉旗。
暂时看不清旗帜下是什么人,但人未至,声先闻。
最先传来的是阵阵琵琶之音,还没弹成曲调却先有了情绪:悲伤。
而后响起的是清爽年轻的女声:
“吾家嫁我兮天一方,远托异国兮乌孙王。
穹庐为室兮旃为墙,以肉为食兮酪为浆。
居常土思兮心内伤,愿为黄鹄兮归故乡。”
这是嫁给猎骄靡及其孙的细君公主所作《悲愁歌》,任弘曾听鄯善王夫妻唱过,看名字就知道了,吐诉远离故乡,不适应西域的悲苦之情。
如此歌词,配合琵琶传出的弦弦凄楚,悲切中隐含着思念,似乎在诉说着一位远嫁异国的公主,终日以泪洗面,望向故国,一生都不曾如意,最后郁郁而终。
乌孙人纷纷让开一条道,任弘伸长了脖子看去,望见那面赤黄汉旗下,有一匹黑马,正驮着一位身穿男装的女子缓缓靠近。
这女子怀中抱着一面琵琶,但与龟兹的曲颈梨形胡琵琶不同,竟是直柄圆形。
此为“秦琵琶”,是来自大汉,吸纳了西域特点的乐器。这秦琵琶四弦有柱,小巧可爱,可以抱在马上弹唱。
那年轻姑娘,便是边弹着秦琵琶,边往这边走的,她低眉随手弹奏,轻轻地拢,慢慢地捻,将乐曲尾声拉得很长,如同细君公主那久久不散的香魂。
但当女子抬起头,看到远处那座火红色的烽燧时,一拨弦,曲调却转了。
随着她指尖大开大合,琵琶之音陡然高昂,似银瓶炸裂,水浆奔迸;又像杀出一队铁骑,刀枪齐鸣!
她的歌声,也变得与先前不同。
“千马求婚兮昆弥王,吾家嫁我兮万里疆。”
“天为穹庐兮地为床,葡萄为酒兮玉为觥。”
“居西极思兮心念汉,永为赤子兮报母邦!”
这是任弘从来没听过的歌,一下子就从《悲愁歌》的哀苦情绪,变成了自强与无畏!
硬生生唱出了一股巾帼的豪迈之气!
任弘眼前似乎浮现出另一位大汉公主的形象:纵然知道自己的命运,却毅然登上征途。异域的广阔天地让她心旷神怡,别样的食物亦能品尝出美味。故国是忘不掉,但肩上承担的使命,也不能忘!
结束得也干脆利落,一曲终了,四弦一声轰鸣,好像撕裂了布帛。
任弘耳边,乌孙人依然在张嘴,但话语听不到声音了,连坐下马儿的嘶鸣也自动屏蔽,只剩下这乐曲和歌声。
直到那女子终于走到了跟前。
她才十六七岁年纪,骑着一匹几乎纯黑的西极马,只四蹄上的毛为白色。身上穿着一袭深绿色百叶纹丝绸裳,修长的双腿踩着高帮皮靴。
头上学汉人男子装束,扎了椎髻,以洁白玉簪固定,露出了饱满的前庭,只鬓后留下了浓密的黑发。
虽然与万年一样是混血儿的模样,皮肤极其白皙,但她的鼻子虽没高到那么夸张,深目的双眸打量任弘时,黝黑有光。
眼中没有害羞、柔媚,有的只是英气十足!
甚至还有点咄咄逼人!
任弘词穷了,不知道该如何形容,热巴,娜扎,热依扎?好像都不如她美,东西方人种的优点,都集中在她脸上了。
看着这少女一步步逼近,任弘稍稍移开了贪婪的目光,不显得太过失礼,他们的手下们则一个个都看呆了。
万年打马过去,对女子笑道:“阿姊,你还真听母亲的话,见到第一座汉家烽燧时,便弹起她唱的歌,如此突兀,也不怕人笑话。”
“对了,汉使在找乌孙使者,他以为我就是。”
万年转过身,又向任弘介绍道:
“汉使,在你面前的,是热海最美的花,赤谷城最好的琵琶手,乌孙昆弥与大汉公主的长女,乌孙国瑶光公主!”
头衔真长。
但“瑶光”还不错,任弘记下了这名,郑重拱手。
“大汉谒者任弘!在此等候乌孙使者。”
该死!任弘发现,自己竟将对万年说过的话,直接复述了一遍。
比起任弘的失误,美丽的乌孙公主则落落大方多了。
她没有行女子之礼,反倒放下秦琵琶,微微作揖,嘴角微翘:
“任君久等了,我便是乌孙使者。”
……
ps:第二卷《不破楼兰终不还》完,晚上0点30上架。
选择继续支持七月的二三子,我们下章章说见。
稍后会有上架感言,和12月加更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