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崇雅意识到自己做得有点过火,冲着苏韬讪讪笑了笑,然后从包里取出六个笔记本,递了过去,笑吟吟地说道:“这是粉丝后援会需要的活动奖品,请你签个字。”
金崇鹤在旁边连连摇头,暗忖自己真是金崇雅的亲哥哥吗?
怎么待遇差别如此之大!
苏韬坐在桌前,先在一张空白的白纸上,尝试写了几种风格的签名,金崇雅凑到苏韬的身边,发丝碰到了苏韬的鼻子,有含着浓郁的香味,惹得苏韬忍不住打了个喷嚏,金崇雅纤细的手指掩嘴,扑哧笑出声,提醒道“第二种签名的风格不错!”
苏韬歪头忘了一眼金崇雅,道:“我怎么觉得第三种更好!”
金崇雅坚持己见,“第二种字体比较柔美和飘逸,更适合女孩子的审美需求。第三种太过刚硬了。”
“男人写字,有点男子气概,不是挺好的吗?”苏韬不解道。
“你知道粉丝怎么给你定位的吗?”金崇雅笑着说道,“都觉得你是小鲜肉。”
苏韬暗叹了一口气,自己行事风格其实挺成熟稳重,不过这是个看脸的时代,大家都只会看你脸,而不会看你的内涵和才华,这还真是一件挺苦恼的事情。
苏韬迅速签好名,金崇雅小心翼翼地将笔记本收好,托着雪腮问道:“现在每天粉丝量都在增加,管理起来难度挺大,我们准备再招募几个工作人员。”
苏韬笑着说道:“需要我给你经费吗?”
“当然不需要!我们这个粉丝后援会是自发组织的,跟其他的后援会要做得不一样。”金崇雅认真地说道,“只有经济独立,才能确保我们发布的内容,开展的活动,更适合粉丝的心理。”
苏韬微微一怔,没想到金崇雅想得这么深入,他突然灵光一闪,笑道:“我有个人选,你们能不能帮他也组织个粉丝后援会。”
“谁?”金崇雅扑朔着眼眸,好奇道。
“凌玉!我的一个好朋友,他也是中医天才。”苏韬暗忖如果用心宣传一下凌玉,也是个不错的选择。凌玉外貌清秀,性格温润儒雅,属于偶像派人选。
“我对他有过了解。”金崇雅笑道,“欧巴,你的心胸很开阔,明明是你的对手,你却要帮他。”
苏韬笑道:“我再次强调一遍,他是我的好朋友!”
中医想要走向世界,光靠苏韬一个人还不足够。不仅要有领军者,身后还得有实力强劲的中医军团。凌玉强大,对于扩充中医大军的实力,有很多好处。
“行吧,我会给他新建一个粉丝后援会,如果有一天超过你,你可不要后悔。”金崇雅威胁道。
“如果他超过了我,那我就可以解脱了。”苏韬无奈地耸了耸肩,作为一个镜头恐惧症的患者,成为公众人物是一件多么辛苦的事情。
如果凌玉也成为中医的名片,那么自己就可以稳居幕后、运筹帷幄,避免直接面对那么多令人恐惧和战战兢兢的镜头了。
苏韬并非十全十美,他有很多优点,但也有不少缺点,比如害怕镜头,一旦拍照,就会尴尬,他也知道自己需要做点突破,但这和人的天赋有关,实在强求不了。
不过,苏韬也在有意修正自己的这个缺点,作为中医的领军者,未来肯定要接受很多采访,如果害怕镜头,那怎么能成得了大事?
苏韬禁不起金崇雅的软磨硬泡,准备陪着她去逛一逛京都的商场,毕竟自己曾经承诺过给燕莎要带点礼品。金崇鹤也打算跟着他俩一起去,不过刚准备上出租车,接到了个电话,跟苏韬简单打了个招呼,就重新拦了一辆出租车,去处理事情去了。
金崇鹤是带着任务来岛国,他不像苏韬这么自由。
来到了银座,号称亚洲最昂贵的商业街,到处可以看到世界上最奢侈的名牌商品,是购物者的天堂。
正常情况下,金崇雅是一个很理智的女人,但到了这里之后,也变得疯狂,未过多久,苏韬手上就多了一堆袋子,金崇雅倒也独立,没有让苏韬买单,所以苏韬只是觉得累,倒也并不心疼。
金崇雅的汉语不错,岛国语也精通,所以和商家侃价要赠品也不含糊,苏韬站在旁边,不少女人都会将目光扫在他身上,苏韬的长相、气质和外表,比较出众。
“刚才那个店员,又夸你帅了!”金崇雅付完钱之后,开心地说道,“跟你一起逛街,挺不错的。”
苏韬顿时无语,苦笑道:“这是什么逻辑?”
金崇雅歪着脑袋想了想,道:“就跟你们男人去应酬饭局,都会带着漂亮的姑娘一样,可以给自己增加自信。”
苏韬恍然大悟,笑道:“我还以为,女人拉着男人购买衣服,是纯粹地当成提款机呢。”
“其实,还有一个原因!”金崇雅眨了眨眼睛,“当着男人的面,女人一般会舍得花钱,原本可买可不买的衣服,也会因为男人的一句话,痛下决心。提款机的形容不恰当,准确来说是定心丸。”
苏韬笑道:“果然是女人心,海底针。”
世界上最容易赚的钱,第一是病人,第二就是女人。
望着各种各样的奢侈品,随处可见汉字以及来自于华夏的游客,苏韬内心触动不已,希望三位国际加速发展,早日能在银座这样的商业广场有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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