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三章 鹅毛笔

  羞与为伍的来福抱着大鹅扔掉了一脸凌乱的旺财,狗腿子们对着旺财纷纷唾骂,偷鹅贼。

  石小凡一脸的不怀好意,狗腿子们都知道是小公爷在捉弄旺财,骂的加倍狠了。

  “旺财没想到他居然是个贼,真是知人知面难知心。”

  “旺财,我们的脸都给你丢尽了。”

  “这要是被小兔子知道,你们猜她还会不会喜欢一个偷大鹅的贼?”

  “还用猜么,肯定不会再喜欢了。”

  旺财气的大怒:“是小公爷让我偷的,你们休的冤枉好人。”

  “哇,旺财这种话你都说得出口,你居然污蔑小公爷。”

  “就是,小公爷怎么会去偷一只鹅,咱们缺那一只鹅钱么?”

  来福:“呸,臭不要脸!”

  旺财欲哭无泪,一脸的生无可恋。

  石小凡看逗得差不多了:“行了行了,是我让旺财去偷的,走走走,去西山!”

  旺财立刻满意了:“看到没有,我就说是你们冤枉我吧。”

  来福撇了撇嘴:“啧啧,别以为我们不知道,是小公爷为了保护你,故意说是他让你干的。”

  旺财:“……”

  来福抱着大鹅摇了摇头,然后又深深的叹了口气:“唉!”

  旺财一怔,扑过去掐着他的脖子:“我掐死你!”

  西山,狗腿子们来了之后才发现,石小凡并没有过多关心玻璃厂的生产,他来这里似乎另有目的。

  曹小梅回京了,毕竟她再跟着去西山不太合适。虽然她想去,石小凡哄着让展云鹏把她送回了京城。

  展云鹏他们几个,原本在马军司的军士,如今活脱脱成了石府狗腿子了。

  “来福,去把大鹅煮了,记住,鹅毛留给我。”

  来福大为奇怪:“小公爷,你要鹅毛干什么?”

  “做笔。”

  笔?

  要知道,古人一直都是用毛笔写字。毛笔字虽然好看,但缺点就是字体太大,还有保养麻烦书写速度慢。www.biqubao.com

  石小凡想做一种鹅毛笔,这种笔字体小,节省纸张不说,书写速度也快。

  钢笔和圆珠笔就别想了,那是现代人才有的玩意儿。至于铅笔,石小凡还没找到合适的石墨矿,就算有石墨矿他也不知道该如何提纯。

  鹅毛笔制作简单,书写速度也比毛笔快的多。石小凡想研制出这种鹅毛笔,这会使朝廷各部衙门办事效率快的多。

  晚上旺财把鹅毛给端过来了,石小凡在屋里子点了个石炭炉子,炉子上的铁锅里炒着的居然是河沙。

  河沙已经炒的很热,石小凡仅能靠感觉实验。因为鹅毛笔正式制作前前,需要对鹅毛进行热处理。

  具体方法就是将羽管插入砂中,将砂子加热到上百度,待冷却后取出,此时笔杆会变得不透明,据说会更坚固。

  经过几次实验,石小凡成功的做出来了几支鹅毛笔。

  制作鹅毛笔,最关键的步骤是削。大部分是用剪刀在羽管根部斜切一刀,笔头再用小刀修整。

  斜切角度要适中,留成30-40度最佳,可保持储墨量不能过少或过多。

  在靠近笔尖,手指握处的鹅毛必须剔干净,否则在书写过程中极其碍事。

  有些使用者也许是考虑到便捷,整根笔杆的毛全部都会剪光,只保留笔杆。

  鹅毛笔制好以后,石小凡蘸了一些墨水在纸上书写起来。虽然三两个字就得蘸一下墨水,但书写速度很明显比毛笔快的多的多。

  重要的是字体也小,一张纸可以写数百个字,而且鹅毛笔用起来颇为顺手,让石小凡多多少少找回了一些小时候的感觉。

  他用的是徽墨,徽墨以松为基本原料,掺入二十多种其他原料,经过点烟、和料、压磨、晾干、挫边、描金、装盒等工序精制而成。

  成品具有色泽黑润、坚而有光、入纸不晕、舔笔不胶、经久不褪、馨香浓郁及防腐防蛀等特点,宜书宜画,素有“香彻肌骨,渣不留砚”之美称。

  徽墨墨色历千年而不褪,油墨黑润赛漆,淡墨丰韵如神;用于书画变化无穷,妙趣横生。它的两面还镌绘各种图案,美观典雅,是书画艺术的珍品。

  “哈哈,成了!”石小凡大喜。这东西做出来,改日回宫让官家看看,赵祯以后用来批阅奏疏也会方便的多。

  “来福!老子的大鹅炖好了没有?”

  ……

  会州城,城中百姓都被召集到了衙门外。

  袁泰站在衙门口,他看着这些惊慌失措的百姓,开始了他的战前动员。

  “会州城的百姓们,我是你们的知州袁泰!今日将大伙儿召集到这里来想必许多人已经清楚了。西夏军要打进来了,他们想吞我大宋,我们答应不答应!”

  众人沉默,没有掌声、没有热血沸腾、也没有慷慨激昂,百姓们没有升华到一个国家的高度。他们想的,是怎样保护好自己的家人。

  那就说自己的家人,这似乎早在袁泰意料之中,他清了清嗓子:“你们想不想保护好自己的家人?”

  这次有效了,百姓中有几个青年振臂高呼:“想,想!”

  虽然声音寥落,袁泰还是适度的表示了他的满意:“很好,可是一旦城破,迎接你们的就将是西夏蛮人的烧杀抢掠!你们不想自己的妻子儿女被蹂躏,不想自己的父母家人被杀害,就跟我一起上城墙,保卫会州城!”

  然后百姓们有反应了,其实这不需要多大的动员。在边关生活这么多年了,大家都知道西夏人的残暴。

  古代战争,为了使敌人臣服,屠城的事经常发生,惨无人道惨绝人寰的事更是习以为常。

  老百姓知道,城在百姓在,城亡迎接他们的,只能是敌人的屠刀。

  “保卫会州城,保卫会州城!”百姓们纷纷振臂呐喊着。

  袁泰微微一笑,终于放下了半个心。他让衙役带着百姓,凡是能帮得上忙的,都上城墙运送石头、兵器之类。

  尤其是城门口,这是重中之重。袁泰挑选出一些年轻力壮的,跟着士兵一起守护城门。

  城外,似乎已经听到敌人战马的嘶鸣声。

  袁泰吃了一惊,他慌忙带着几个衙役上了城头,只见城墙上史文焕正呆呆的看着城外。

  袁泰回头一看,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无数的西夏军马,黑压压的一片连着一片。面对这么多敌人,会州城绝对无法保住。

三月,初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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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请下载爱阅小说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网站即将关闭,下载爱阅app免费看最新内容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下载爱阅小说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无广告免费。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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