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据理力争

  这时代进入学塾读书,并无礼拜天休息的说法,大多都按照官府的休沐时间放假,一般是元正五天、元宵节十天、冬至三天,月假则是三天,每年休假总计为五十多天。

  刚开蒙的孩子课业量不大,每天除了读上几段《论语》,就是把每天所学的抄写下来,熟记于心。

  有很多生字先生还不解释,因为这个年纪认识太过复杂的字为时尚早。

  先生要兼顾三个班,最重视的是那些准备考童生试的学生,这就好像后世临近高考的学生总能得到学校和老师的特别优待。

  童生试要连考三场,考试前就不用再回到学塾读书了,通常都自行回家温书,一旦县试、府试、院试都过了,就可以进入所在地、府、州、县学为生员,俗称“秀才”,算是有了“功名”,进入士大夫阶层,有免除差徭,见知县不跪、不能随便用刑等特权。

  生员分廪生、增生、附生三等。

  成绩最好的称“廪生”,可自公家领取廪米津贴,谓之廪保,又称廪膳生。其定额甚严,每年都要考列三等,通过考试才能保有食廪资格,故为诸生之首。在地方上有一定的地位,童子应试,必须由该县的廪生保送,乃得入场。

  其次称“增生”,“增广生员”的简称,是指定员以外增加的称增广生员,故称增生、增广生,不供给粮食和廪饩银,“廪生”和“增生”是有一定名额的。

  三是“附生”,“附学生员”的简称,增生外再增名额,为诸生之末,故称附学生。凡生员初入学,尚未取得廪生、增生资格的生员皆称附生。

  转眼沈溪进学塾五天了。

  这五天时间里,先生只是把该教的教了,然后便转到其他班去了,大有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的意思。

  一群半大的孩子,先生不在的时候总会交头接耳说话,很少有认真学习的,沈溪则是看着书本发呆,走神成为他的家常便饭。

  一来走神不会让先生认为他不用功,二来《论语》的内容,他熟读几遍就了然于胸,没必要一头扎进故纸堆里不出来。

  这天沈溪早早交了功课回家。

  才到胡同口,就见周氏站在门前,沈溪有些惊讶地走了过去,周氏拉着他回到院子,面带忧色:“憨娃儿,你祖母从乡下过来,你爹已经去接人了。”

  老太太要来,这事儿可不简单。

  李氏缠着小脚,基本上是足不出户,这次居然走了五六十里地到县城来,明显不是为了探望儿子和儿媳妇,必然有目的。

  周氏骂道:“也不知是哪个天杀的把你蒙学的事传回村里,你祖母知道后大发雷霆,估计此次过来是找咱娘儿俩算账,要把咱们赶回村子去。”

  说着周氏抹起了眼泪,面色悲戚。她进城做工,半路上捡了个便宜的童养媳,儿子因缘巧合发蒙读书,小日子过得正红火,结果突然遭受打击,等于是现在所拥有的一切瞬间灰飞烟灭,她怎能甘心?

  沈溪劝道:“娘,祖母她总不能不讲理啊,我蒙学的钱并非是家里出的,何况爹每月都把工钱送回乡下,咱没亏欠家里不是?”

  “话虽是这么说,可你祖母毕竟是长辈,她操持这家也不容易……不过,不论怎样,老娘都要力争确保你留在城里,大不了……唉,算了,反正你爹你也不会向着咱娘儿俩,接下来这日子怎么过啊……”

  沈溪听出些苗头,听周氏这语气,难道是想分家?

  可是老太太李氏最重视的就是家族传承,怎么也不会同意分家的,现在家里收入一小半要靠沈明钧的工钱,但他付出最多,却没得得到应有的回报,赚到的钱除了送回村子给家里作日常开销,还要供别房的孩子读书,这本身就不公平。

  “娘,要不这样,如果祖母来了不同意我读书,您就说让我跟六哥比试才学,谁的成绩好谁就继续读书。”沈溪提议。

  周氏有些怀疑看着儿子:“憨娃儿,你才学了几日?六郎他可是在学堂跟着苏先生学了三个月了,你能比得过他?”

  沈溪挺起腰板,拍拍胸脯:“娘,您这是不信孩儿?孩儿可是文曲星下凡,天资聪慧,一定比六哥强。”

  仿佛是为了给自己鼓劲,周氏用力地点了点头,“对,咱憨娃儿天生就是读书的料,一定要让老太太看看到底谁更聪明,谁更适合读书。”

  母子俩到了里面,周氏把林黛稍微打扮一下,毕竟林黛这是第一次见老太太,一定要给老太太留下个好印象。

  过了不到半个时辰,沈明钧背着李氏到了院门口。

  跟随老太太一起过来的还有沈溪的四伯沈明新,大概是沈明新为被送到城里来读书的沈元的父亲,老太太觉得这儿子肯定跟她一条心。

  等沈明钧在院子里把老太太放下,老太太看着面前牵着沈溪和林黛小手的周氏,脸色黑漆漆的煞是难看。

  “到里面说话。”

  李氏撂下一句,虽然是小脚走得却风快。

  沈明钧和周氏好像做错事的孩子一般跟着进了屋子,沈明新落在最后。房门才关上,就听老太太大喝一声:“跪下!”

  这一声显然是说给儿子听的。

  按照道理来说,就算儿媳妇是自家人,身为婆婆的也不能让儿媳说跪就跪,但儿子是她生的,就算被打死在这个礼教森严的时代也是不用负法律责任的。

  “娘……”

  沈明钧的声音传来。

  李氏怒道:“让你媳妇带着小郎进城看望你,是念在你在城里做工辛苦的份儿上,原本是陪你几天就回家。”

  “这倒好,一来就没了音讯,不回家不说,还准备在这里关上门过小日子!你是觉得你收入多到能供得起这城里的房租,连村里都不想回了,是吗?”

  周氏赶紧解释:“娘,这院子是主家借给相公和妾身住的,过些时日农忙,妾身自然会回去。”

  李氏喝道:“没你的事,闭嘴!”

  这话说得非常不客气,连沈溪听了都一阵发怵。

  老太太的脾气好像岩浆涌动的火山口,见到儿子、儿媳妇就是为了爆发,现在跟她说什么也不顶事。

  此时沈溪突然明白了周氏的无奈。

  刚才周氏那句“大不了……算了”,分明是恨丈夫不能站在她和儿子的立场,为他们撑腰。

  “现在为娘的不跟你计较这个,你媳妇、儿子在城里住着就好,家里也没多少活,不缺他们两个妇孺。可你送小郎蒙学是怎么回事?难道你是觉得咱家境况能供得起一个老的、三个小的读书?”

  “有钱不知道送回家里,却送到学堂充作你儿子的束脩,这家还成不成家了?”

  老太太说出“家不成家”这句,在沈溪看来就是想树立她的绝对权威。其实按照对家里的贡献,在王家做工的沈明钧最大。

  剩下的几个伯父,大伯为了考科举完全是个寄生虫,二伯一家懒惰好逸恶劳,根本不成器。三伯、四伯倒是勤恳,不过田地里的产出到底有限,仅仅依靠这个只能说勉强养家糊口,但要供养家里人读书就显得有些困难了。

  不过,好在四伯沈明新懂得一些木工活,在村子里帮人打造家具和修补工具,可以额外赚些银钱。正因为沈明新的辛苦老太太看在眼里,选六郎沈元读书也是老太太想好好报答这个留在身边的儿子。

  但依照沈明钧对家里的贡献,李氏选择沈元而不选沈溪,本身就有厚此薄彼之嫌。

  “娘您消消气,别气坏了身子。”

  过了好一会儿,跟着一起进去的四伯沈明新才发话,但李氏怒气难消,他这句根本就不顶事。

  沈明钧此时一声不吭,倒是周氏抢白:“娘,当初您老送六郎读书,把小郎当作个陪衬,可有问过我们夫妻的感受?相公在外累死累活,每天都从早忙到晚,到底是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咱家?”

  李氏怒道:“我教训儿子,何来你说话的份儿?”

  “没份儿我也要说,小郎进城,因缘巧合遇到位老先生,先生看他天资聪慧才给他留下二两蒙学的盘资,小郎读书可没花家里一文钱。您来不问情由就对相公发火,可知他做工多辛苦?”

  “妾身每日里都去做针线活帮补家用,到目前为止,我们在城里花的每一个铜板,都没有动用相公的工钱!”M.ßĨQÚbu.net

  李氏这时候虽然恼怒,却没再开口,到底她也是讲理的人,儿媳妇虽然冒犯她,但话说得在情在理。

  沈明新却是代母亲问道:“弟妹,你说小郎遇到位老先生,是怎么回事?”

  周氏把在到城里后的境遇大致说了一遍,说一位四处游历的老道士看沈溪聪慧,不但教他写字,还送了戏本去衙门领赏,沈溪蒙学的束脩就是从那二两银子里出的。

  “娘,看来您是误会老幺和弟妹了。”

  沈明新虽然是沈元的父亲,但总算不像老二那么懒惰市侩,主动帮弟弟和弟媳妇说话。

  “不管如何,小郎都不能读书,咱家里根本就供不起那么多读书人……给先生的束脩不用讨回了,剩下的银钱留给大郎和六郎读书。”李氏终于妥协了,不再追究儿子和儿媳妇隐瞒她的事。

  周氏突然嚷嚷:“娘,您这是偏心到何等程度?”

  李氏一听火气就上来:“老幺,你是怎么管教你媳妇的,敢对你母亲这般说话?”

  周氏这时候也豁出去了,咬着牙道:“平日里相公累死累活赚来月钱供其他房的孩子读书就罢了,现在小郎得到老先生的欣赏,有了二两蒙学银子,还要被拿来供养他人,娘的心长的是偏的,这辈子正不过来了,是吗?”

  李氏火冒三丈,把鞋子脱下来就要打儿媳妇……她也顾不上什么脸面,因为儿媳妇揭了她的短处。

  沈明新赶紧去拦,李氏边挥着手上的鞋子,边道:“为娘操持这家容易吗?一碗水有能端平的时候?”

  “那就是说连娘自己,都知道这碗水端得不平?”周氏已全然不在乎别的了,铁了心要跟婆婆扛到底。

  “够了!”

  就在乱成一团的时候,突然一声暴喝传来,却是一向老实巴交的沈明钧吼出来的。

  这一声大有威势,以至于屋子里其余三人都被震住了,突然鸦雀无声。

  沈明钧流着泪,跪下来给母亲磕头:“娘,孩儿感谢您的养育之恩,可是这次孩儿无论如何也想让小郎读书,就当孩儿求您了,以后孩儿每日里不眠不休做工把钱都送回家里,您就让我们夫妻将来有个盼头吧!”

  李氏深恨儿子忤逆自己:“你怎的也被你婆姨带坏,如此不懂事!”

  “孩儿不是不懂事,可孩儿看着四哥家的六郎能读书,心里苦啊……小郎他不是没天分,若连书都读不上,将来就只能跟孩儿一样做工,一辈子当个苦力。”

  “求娘亲看在孩儿勤勤恳恳为家里赚钱的份儿上,让小郎继续读书吧,孩儿必当报答您老的大恩大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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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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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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