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7章 一对白头翁

贵女们带来的纸鸢全都是箬安的名师傅制造的,骨架轻盈,纸面饱满。

沈润挑了半天,最后捡起来压在最底下的一只纸鸢,纸鸢的图案是一丛色彩鲜艳的月季花上面落了两只白头翁。

晨光看中了一只大孔雀,想要拿去放,沈润却将她的大孔雀夺走放下,一手提着白头翁纸鸢,一手拉起她往外走。

“孔雀不比这只好看!”晨光很怀疑他的眼光是不是有问题。

“这个好。”沈润道。

晨光想大孔雀比那两只小鸟好看多了,不过是他想放纸鸢,图案自然由他来选,她就没有坚持要放孔雀。

沈润拉着晨光的手,没往人多的地方去,而是爬上了一个安静人少的山坡,从山坡上隐约能看到被水雾笼罩的云龙湖一角。

“我好像看到天然居了。”晨光有了发现,笑说。

沈润笑:“下午我们去天然居。”

一阵劲风吹来,正是放纸鸢的好时机,沈润将白头翁放飞,名家制造,很容易飞起来,一眨眼的工夫,纸鸢便被强风托起,飞上天空。

晨光握着线轴,白头翁突然飞起来,她手里的细线一下子就绷紧了,纸鸢飞起带来的力道很大,仿佛在拉她似的,她只觉得脚下一轻,差点被带飞起来。

晨光吓了一跳。

沈润急忙从背后抱住她,帮她握住手里的线轴:“还真有人能被风吹起来!”

她太瘦了。

晨光撇嘴,她又不想被吹起来。

眼看着白头翁越飞越高,线也越放越多,渐渐的,纸鸢变成了一个小黑点,在湛蓝的天空里翱翔。

“飞得好高啊!”晨光被阳光晃花了眼,眯起双眸,笑盈盈地道。

白头翁飞稳了,沈润也不再放线,只帮她拉着线轴,他在背后环着她,将下巴靠在她的肩膀上,弄得她发痒,咯咯地笑起来。

纸鸢飞起来之后就没什么乐趣了,晨光靠在他身上,歪着脑袋,看着天空中那个飞得一晃一晃的小黑点。

“画上面那两个小鸟到底是什么鸟,是麻雀吗?”她觉得无聊,就问他。

“那是白头翁。”

“白头翁和牡丹花?”

“是月季花。”沈润无奈地道。

“画工真差,我还以为是牡丹花。”

也只有她会把那么明显的月季花看成是牡丹花。

沈润也没拆穿她,笑说:“白头翁和月季花合在一块被称为‘长春白头’。”

“长春白头?”晨光微怔。

“嗯。”他轻轻地应了一声。

“什么意思?”

“常春永在,同偕白首。”他在她耳畔低声回答。

温热的气息令她脊背一僵,手一滑,落了线轴。

沈润接住了她掉落的线轴,稳住了正在飞翔的白头翁。

晨光一时无言。

过了一会儿,她软塌塌地笑着,说:“小润,你是长寿之相。”

“真的?”

“真的,我替你卜过了。”

大多数时候她都像个神棍,沈润并不太信她卜过了:“我能活到几岁?”

“反正会活到耄耋白发,儿孙满堂。”

“那岂不成了一个老头子。”

“嗯。”晨光大大的笑着,他变成老头子一定很好玩。

“笑什么?”沈润扯她的脸,“那个时候你也是小老太婆了。”

晨光笑:“才不会,我会花颜永驻!”

“你会变成老太婆!”

“我不会!”

沈润在她耳边笑着唤:“老婆子!”

晨光被唤出了一身鸡皮疙瘩,转身去打他,沈润躲的时候手里的线轴就掉了,天上飞得正稳的白头翁纸鸢晃了两晃,又被风一吹,倒头栽下来,也不知道掉哪去了。

晨光捏着拳头去打沈润,他笑着躲闪,一把握住她的双腕,又蓦地搂住她的细腰,抱着将她举了起来。

晨光双脚离地,没忍住,哈哈笑,笑够了才发现纸鸢不见了:“啊呀,白头翁掉了!”

沈润含着笑,轻轻地说:“无妨,只要在一块,掉了就掉了。”

晨光望着他琥珀色的双眸背着光,如清澈的潭水,深不见底,认真望时,幽亮的潭水深处仿佛有两团能把人牢牢吸住的漩涡似的。

她怔住了。

她想,他说的是画上的那一对白头翁。

白头翁不见了,还是要找回来的,两人估摸着方向,钻进一个小树林里,找来找去,终于在池塘边的一棵树上发现了挂在枝头的白头翁。

晨光很高兴,抓着沈润的摇晃:“在那里!在那里!”

沈润却望着碧波荡漾的池塘发怔。

这里离云龙湖很近,这处池塘大概是云龙湖的分流死角,池塘边花红柳绿,一阵风吹过,粉红色的花瓣纷纷扬扬,盘旋落下,如一场花雨。

“你看什么呢?”晨光疑惑地问。

沈润笑出了声,转头,望向她,和煦的眸子似明秀的湖水,泛着点点光亮,却遮不去深深的幽暗,他弯着嘴唇,轻声问:

“那一年,你在这里抱住我说‘遇见你我很高兴呢’,你是认真的么?”

晨光呆住了,环顾四周,回忆了好一会儿,如果不是他出言提醒,她已经忘了这里曾是她在离开龙熙国前跟他一块堆雪人的地方。

十几年了,她几乎忘了她说过什么,只记得她和他堆过雪人。

他问她的那句话她也早就忘了她当时是在什么心境下说的。

不过……

她沉默了一会儿,忽地弯起美丽的眉眼,对他笑说:“遇见你,我很高兴呢。”

沈润望着她的笑眼,突然放开她的手,一把将她抱进怀里,抱得紧紧的!

他的举动太突然,他抱得太紧了,她差一点就不能呼吸了。

……

树林外就有去天然居的码头,沈润捡回了白头翁,压根就没有回去还给徐秀曼的打算,自己收了,牵着晨光的手乘船前往天然居。

还是原来的包厢。

泛着湿润香气的紫笋茶,以及,十分熟悉的蜜汁火腿。

曾经她最喜欢吃这道菜,蜜汁火腿几乎承包了她的整个少女时期。

可是忘了从什么时候开始,她不怎么吃了。

这算不上喜新厌旧,人总会在某一个时间段突然失去曾经的喜欢,没有缘由的失去,甚至本人都未察觉,直到许多年后重新回忆起,才发现,啊,原来那个时候我是喜欢过的。

如今,剩下的,只有印象深刻的回忆。

人生不过就是一盘蜜汁火腿。

晨光吃掉了一盘子,心满意足。

不过,味觉似乎变了,她记得她曾痴迷这道菜,现在却想不起来当初为什么会痴迷。

毕竟,她早就不是十六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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