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百鸟朝凤(1/2)

过了许久,姜盛突然放开了童琳,突然捶胸顿足,脸上是非常懊悔的表情。

童琳被吓坏了,连忙过去搂住姜盛的脖子,着急的说道:“你,你怎么样啊?怎么又这样了?你别吓我啊!”

姜盛长喘了一口气,然后拉着童琳的手坐在了床上。

“童琳,你多大了?”姜盛问道。

“奴家已经是十四岁了。”童琳道。

“我忘记你还是个孩子了,刚才一时冲动,真是罪该万死啊!”

“奴家不是小孩子了。爷爷说再不嫁人就是老姑娘了。”

“不会吧,你才十四岁怎么就要嫁人?”姜盛觉得难以置信。

“普通人家的女儿,十四岁都要当母亲了。爷爷一直惯着奴家,才没让奴家找婆家。你,你不会讨厌我吧?”童琳试探着问道。

“傻孩子,我喜欢还来不及呢,怎么会讨厌你呢?”姜盛笑道。

“奴家不是孩子!”童琳有些不悦。

“好好好,你不是孩子,你是大姑娘。对了,你的爸爸妈妈呢?”

“什么?爸爸妈妈是什么东西啊?”童琳疑惑地问道。

“呃,爸爸妈妈就是你的父亲母亲。”姜盛想到爸爸妈妈是后世外文的音译,这个时代的人不可能用这种称呼。

“奴家也不得而知。听爷爷说奴家没有父亲母亲,奴家很小的时候,我们村子遭强盗,是爷爷救了我,给奴家取了名字,还教奴家识字,请师父教奴家武功。”

“你的功夫不是爷爷教的啊?你还有师父?”

“爷爷说枪术不适合女孩子,就让他的好友教我用剑。”

“那尊师的名讳?”姜盛问道。

“奴家的师父名讳叫做王越。”

王越?东汉第一剑师!名头可是大得很呢!这小女孩竟然是王越的嫡传弟子!可《三国演义》里面没有记载这号人物啊!最牛的只能算是江东孙坚的闺女孙尚香,照这么看来,童琳可是比孙尚香厉害啊。说不定孙尚香现在还没出生吧。

身边有个这么厉害的美女,以后的人身安全不必担心了。贴身女保镖,还对我死心塌地的。哈哈,我姜盛赚大发了!

“喂!你怎么了?喂――”童琳见姜盛两眼放光,口水直流,以为他又犯病了呢,连忙用手在姜盛眼前晃来晃去。

“啊,没事没事!”姜盛恢复了正常。

“还没请教公子的名号?”童琳道。

“我叫姜盛,你就叫我的名字就行了,不要公子公子的,我听得真不习惯!还有,你不要自称奴家,就说我多简单啊。”

“直呼公子名讳成何体统?奴家岂能乱了礼仪?”

“琳琳,你是江湖儿女,怎得也这么迂?男女生而平等,你不要自惭浅薄。”姜盛正色道。

“不不不,爷爷说礼乃立身之本,不可轻废。奴家待字闺中,不能落人话柄。公子莫要为难我。”童琳道。

“唉,你们古代人的思想一时半会儿是转变不了的,也罢,就依你!”

“什么是古代人?奴家是古代人吗?”童琳又懵了。

“额额,古代人就是很久以前那个时代的人。”

“噢,你说的是先人。我懂了!”童琳恍然大悟。

“先人?你真的懂了?”姜盛不禁苦笑。

“啊对了,公子刚苏醒过来,肯定是饿了。你先歇着,我去给你做饭。”童琳意识到姜盛还没吃饭,连忙起身往外走。

“喂,琳琳,你真的愿意跟我在一起吗?”姜盛问道。

“讨厌!”童琳丢下这句就跑了出去。

姜盛笑着摇了摇头,心想:在一起也没事的,等你成年了再和你成周公之礼,有这么乖巧的小妻子,我姜盛宁愿留在这个时代,就在这山里,开几亩薄田,养几窝鸡鸭,山水田园终老一生,那该多好啊!

姜盛环顾四周,这才注意到自己的衣服是开襟的短衣短裤,而床边衣架上挂着一件书生袍,细密的针脚与后世机器针织的衣服没什么区别,可见做衣服的人手巧无比。肯定是童琳了,要不是自己做的,不会这么用心。

姜盛穿起了袍子,在铜镜面前转了几圈,自己美得不得了,挺合身的。

唉,司令员,你们肯定以为我尸骨无存了,可你们要是知道我来到了东汉末年,该是怎样的表情啊?姜盛戏谑的想着。

姜盛踱步走了出去,呼吸着东汉末年的新鲜空气,这是怎样的一副光景啊。

明媚的阳光温暖着大地,郁郁葱葱的田园充满了生机,院子里有几只鸡鸭悠闲地踱着步子,不时地发出悦耳的叫声,至少在姜盛听起来是悦耳的。

“嘿――哈――”隐隐约约传来呼喝的声音。

姜盛循着声音走出了院子,不远处的一片空地上插满了木桩,一个少年正在舞动长枪,又远处则是另一名少年,正拉满了弓蓄势待发。

这两人正是赵云和夏侯兰,此时练功正在起劲,浑然不觉旁边已经站立了一个男青年。

赵云舞了个枪花,连续刺出十余枪,面前的木桩被刺得木屑横飞,接着斜拉里划过,枪尖将一个木桩纵向划作两片。好个赵云,回枪之后腾空而起,整个身体随着枪身向前疾冲,面前一个碗口粗的柏木桩被刺穿。

“疾风龙牙突!”姜盛叫出了枪招的名字,然后鼓掌喝彩起来。

赵云枪式变换,舞出漫天枪花,只见枪影过处,星星点点,不辨虚实,枪影范围内木屑纷飞,宛如百鸟朝凤,让人叹为观止。

“百鸟朝凤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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